索 引 号: | 330502/2025-00402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吴财预函〔2025〕18号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吴兴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部门决算
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为做好2024年度部门决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2024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24〕30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4年度浙江省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浙财预执〔2024〕5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严细深实、守正创新,扎实推进部门决算工作开展,强化决算反映和促进功能,不断提升部门决算工作质效,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数据审核,确保决算质量。聚焦非财政拨款收支余以及历年决算编审常见问题,对标预算管理要求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开展规范性技术性审核。围绕落实过紧日子、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加强政策性审核。
二是把握公开要求,提升公开质量。优化决算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范围,加强内容核查,提升决算公开准确性、完整性、可读性。落实保密相关制度规定,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防范泄密风险。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做好政策解读和新闻宣传,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防范舆情风险。
三是加强数据挖掘,拓展分析应用。深入数据挖掘,用好用活决算数据资源,选取预决算相关指标,逐步构建直观的部门和单位“数据画像”。加强决算信息利用和专题调查研究,强化决算对财政财务管理的反馈促进作用,充分发挥服务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报送要求
区级各部门(单位)应于2025年1月24日前,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部门决算模块上报区财政局进行“网络初审”,并且将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上传至部门决算系统;同时准备好相关材料按后续通知进行“集中汇审”。
三、其他事项
部门决算登录路径:一体化系统-部门决算。
各部门在报表编审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部门决算联系人及事务所相关人员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预算执行局:王洁,2551709
吴兴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