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0-21727 成文日期: 2020-06-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湖医保发〔2020〕17号 发布机构: 区医保局
关于同意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家庭签约医生签约服务对象门诊按人头付费试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6-29 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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