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5-00806 | 成文日期: | 2025-03-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吴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度吴兴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党组集体审议。
二、承办科室应当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及时、完整整理归档保管。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如因工作实际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科室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请局领导审核并重新进行公布。
附件:2025年度吴兴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湖州市吴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5日
附件:
2025年度吴兴区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内容概述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承办 单位 | 实施计划 |
1 | 吴兴区优秀乡村创客团队奖励办法 | 为深入推进青年入乡发展工作,大力培育现代“新农人”,加快建设乡村创客队伍,推动我区“青年组团、进村抱团”创业,形成“一村一创客团队”的农村人才集聚格局,助力共同富裕。 | 《关于加快开展“千个团队、万名创客”培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农发〔2021〕124号)、《关于印发<湖州市示范性乡村创客团队认定办法>的通知》(湖农发〔2022〕33号) | 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局农村产业发展科 | 拟定于3月上旬征求各部门意见,3月中旬上会讨论,8月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