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5-00818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吴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度吴兴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党组集体审议。
二、承办科室应当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及时、完整整理归档保管。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如因工作实际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科室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请局领导审核并重新进行公布。
附件:2025年度吴兴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开展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 | 区统计局 | 区统计局 | 落实转发《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 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拟定于3月中旬征求各部门意见,4月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