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5-00819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20250313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度吴兴区公安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领导集体审议。
二、承办科室应当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及时、完整整理归档保管。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如因工作实际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科室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请局领导审核并重新进行公布。
附件:2025年度吴兴区公安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
2025年3月13日
附件
2025年度吴兴区公安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内容概述 | 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履行程序要求 |
1 | 《全区公安机关涉企“行政检查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 | 以公安涉企“行政检查一件事”为切入口,规范公安行政检查工作,加快形成“有感服务、无感监管”,实现为企业减负、为基层减负“双减”目标,将涉企“行政检查一件事”打造成“共富警务”的子品牌。 | 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 | 《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检查工作规定》 | 12月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