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5-01212 | 成文日期: | 2025-03-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吴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度吴兴区发改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党组集体审议。
二、承办科室应当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及时、完整整理归档保管。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如因工作实际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科室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请局领导审核并重新进行公布。
附件:2025年度吴兴区发改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湖州市吴兴区发展和 改革局
2025年3月5日
附件:
2025年度吴兴区发改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内容概述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承办 单位 | 实施计划 |
1 | 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按照区级行政审批权限划分,现公布《吴兴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单实行全区统一管理、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变更情况适时调整。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浙政发〔2024〕18号) | 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吴兴区发改局 | 拟定于3月上旬征求各部门意见,3月中旬上会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