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3-11316 | 成文日期: | 2023-12-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吴财绩效〔2023〕214号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关于2023年绩效自评、抽评、重点评价结果及绩效监控情况的通报
区级各部门 :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按照《吴兴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区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吴兴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抽评工作的通知》、《吴兴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区级部门项目执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区财政局组织区级各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对2022年度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并选取部分项目进行了绩效抽评和重点评价。同时,对区级各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2023年度的项目进行了绩效监控。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区财政局布置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区级各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均应上报本单位2022年度所有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全区53个区级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共计548个项目纳入绩效自评范围,进一步推进了全区绩效自评工作“全覆盖”。
(二)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全区53个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54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评价资金228395.52万元。
2023年较上年自评质量有所提高,但仍存在填报评价等次填写不规范、部分内容填报不完整、表中数据之间稽核错误、个别单位上报不及时等问题。
二、绩效抽评情况
(一)绩效抽评结果情况
根据《吴兴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抽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区财政局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从全区53个区级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共计548个项目中,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对6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抽评,涉及抽评资金59089.47万元。其中抽评等级为“优”的项目17个,“良”的项目35个,“中”的项目6个,“差”的项目3个(吴兴区民政局:地名管理工作经费项目,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垃圾分类项目,吴兴区商务局: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保障经费项目)。
与自评结果相比,抽评结果为“优”的项目减少33个;“良”的项目增加28个,“中”的项目增加3个,“差”的项目增加2个。
(二)抽评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本次绩效抽评发现的共性问题
(1)《绩效自评表(一次性项目)/(延续性或阶段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未按照时间、对象、任务、绩效四要素填写。
(2)在绩效抽评过程中,存在部分项目《绩效自评表(一次性项目)/(延续性或阶段性项目)》的定量指标的“实际完成值”处仅填写“1/已完成/全部完成”等情况,该种填写方式无法对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3)存在绩效目标未完成,但未填写差异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4)《绩效自评表(一次性项目)/(延续性或阶段性项目)》中的绩效指标的填写与《期初绩效申报表》不一致。在绩效抽评时出现《绩效自评表(一次性项目)/(延续性或阶段性项目)》指标数量多于或少于《期初绩效申报表》指标数量的情况和《绩效自评表(一次性项目)/(延续性或阶段性项目)》指标与《期初绩效申报表》指标或指标值不同的情况。
(5)存在《绩效自评表(一次性项目)/(延续性或阶段性项目)》中的绩效指标设置与项目关联度较低或不足的情况。
(6)存在自评表用错表格模板的情况,部分项目为一次性(延续性或阶段性)项目但在自评时使用了《绩效自评表(延续性或阶段性项目)》(《绩效自评表(一次性项目)》)模板。
(7)存在《绩效自评表(一次性项目)/(延续性或阶段性项目)》中指标完成值的填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2、本次绩效抽评发现的个性问题
(1)《绩效自评表(一次性项目)/(延续性或阶段性项目)》中总体绩效目标预期和实际完成情况的填写与实际偏离。项目在运行过程中,《绩效自评表(一次性项目)/(延续性或阶段性项目)》中“总体绩效目标情况-预期、实际”处的填写与项目无关,误填写为另一项目的完成情况;
(2)《绩效自评表(一次性项目)/(延续性或阶段性项目)》中“实际完成情况”填写过于简单,仅填写“已完成”,无法反应项目全年的绩效完成情况。
(3)资金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共5个。
(4)存在指标设置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情况,指标值的设置明显偏低或偏高。
(5)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未涵盖项目的全部产出及效益。
三、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共组织开展了2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评价资金1565万元。绩效评价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1. 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进经费)项目1200万元,评价得分86分,评价等次为“良”。
2. 环渚街道垃圾精准分类项目365万元,评价得分80分,评价等次为“良”。
四、绩效监控情况
(一)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吴兴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区级部门项目执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吴兴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点项目执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已在区级部门中全面开展。重点监控从二季度开始,每季度监控,监控时点为每季度结束日,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监控;一般监控以9月份为时间节点,对所有预算执行项目开展一次跟踪监控。跟踪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预算调整以及项目实施程度等。同时,还要求预算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时纠偏、调整,以确保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落实。2023年全区53个区级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共计 567个项目纳入绩效监控范围,实现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全覆盖”。
(二)绩效监控结果情况
截至2023年,全区53个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共监控567个项目,涉及监控资金307922.78万元。其中:红灯预警项目131个,涉及资金45652.88万元;黄灯预警项目136个,涉及资金51443.91万元,蓝灯项目28个,涉及资金2992.26万元。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