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1-13039 | 成文日期: | 2021-0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关于征求《吴兴区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区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湖州市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方案的通知》(湖政防指〔2024〕6号)文件要求,我办拟修编吴兴区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方案。现将拟修编的方案发给你们,如有意见,请于1月10日(星期五)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后反馈至区防指办,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联系人:倪隽雯。电话:13732383058,693058,传真:2551527)
附件:吴兴区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方案(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吴兴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
吴兴区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防汛防台工作部署要求,系统化、规范化、实战化推进洪涝台灾害防御应对工作,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方案》《湖州市吴兴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区防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持续提升统一指挥、整体协同、一体作战能力,特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牢固树立“一个目标、三个不怕、四个宁可”防汛防台理念,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提级对待、提级谋划、提级部署、提级应对”,聚焦台风影响、梅雨流域性洪水、局地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及衍生灾害防范应对,高效运行“1833”联合指挥体系,切实做到预警响应联动、研判督导贯通,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坚决打好防汛防台大仗、硬仗、多面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总体架构
立足“四个统一”(统一话语体系、统一规则体系、统一工作体系、统一责任体系),构建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1”即1个联合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防指统一指挥、统筹协调;“8”即“8个重点领域”风险研判小组,发挥对“1”的专业支撑功能,实施分域指挥,实现条抓块统、统分结合、整体联动、高效运行;第一个“3”即3张单(提示单、预警单、指令单)快速下达指挥部指令,推进全过程风险闭环管控;第二个“3”即“3个一”(一条消息、一个电话、一次视频),推进联合指挥体系区乡村三级贯通,叫应关键人、激活全体系,快速处置台风洪涝防御全链条任务。通过持续优化、迭代、运行“1833”联合指挥体系,重点强化防汛防台5大关键环节(预警叫应、联合值守、指挥决策、人员转移、应急处置),不断提升全区防汛防台联合指挥和整体作战能力。
三、运行机制及流程
(一)联合指挥部运行机制
联合指挥部总体架构包括“1+3+2”联合指挥部体系和“1+N”方案体系两部分,前者是核心功能,后者是核心要求。“1+3+2”中的“1”即联合指挥部参谋部,“3”即3个联合指挥室,“2”即2 个专项工作组。“1+3”指挥机构和2个专项工作组,针对防汛防台不同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行动需求,按“要素+席位”的模式,对内部指挥员、参谋人员、专家技术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模块化编组,在联合指挥部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进驻,专班化运作,打破部门界限,规范机制流程,形成有机整体,最大限度发挥联合指挥整体效能。
1.联合指挥部参谋部:设置综合防控组、综合秘书组、预警值守组(专家咨询组)、安全生产组、安置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论宣传组、督导服务组、物资保障组、后勤保障组10个组。应急响应启动后,各组以应急管理部门各业务科室和直属单位为主体组建,宣传(网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体、综合执法、公安、消防救援、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预案和方案要求,根据响应等级适时进驻相应席位。
2.3个联合指挥室:分别为联合救援指挥室、联合保障指挥室、人员转移指挥室,是联合指挥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别在3个重点领域实施专项指挥。
(1)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启动联合救援指挥室,按照联合救援工作机制,组织相关力量联络员进驻,由参谋部抢险救援组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消防救援、专业救援、社会救援、企业救援、人武5类综合力量的任务、部署和投送。由应急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总联络员,负责指挥调度;各力量负责制定参与联合救援的具体方案计划,按任务区分集结至待机地域,做好临战准备。
(2)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启动联合保障指挥室,按照联合保障工作机制,由参谋部物资保障组牵头负责,适时组织商务、水利等部门联络员以及有关物流、快递企业人员进驻,由应急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总联络员,细化联合保障行动方案计划,确保各类应急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3)防汛防台全过程,启动人员转移指挥室,与综合防控组合署,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体、自然资源等部门联络员适时进驻,由应急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总联络员,按照人员避险转移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做好转移范围划分、避灾安置场所启用、转移人员统计、同吃同住同转移等工作, 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安全返回。
3.2个专项工作组:督导服务专项工作组、舆论宣传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区委宣传部牵头。
(1)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联合指挥部参谋部督导服务组协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办,抽调区防指相关成员单位专家组建督导服务专项工作组,由各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按照防汛防台督导组工作机制,赴各地进行督查检查、服务指导。
(2)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联合指挥部参谋部舆论宣传组协同宣传(网信)等部门组建舆论宣传专项工作组,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组长,按照新闻宣传工作机制,组织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适时进驻,负责汛情、灾情和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并做好舆情监控、协调和处置工作。
4.现场指挥部。当发生较大以上灾情险情,由相应级别联合指挥部提出现场指挥机构组建方案。现场指挥机构按预案设立指挥、副指挥,组建工作组,统一指挥现场的救援救灾行动。现场指挥部工作机制另行制定。
(二)联合指挥部参谋部运行机制
综合防控组、综合秘书组、预警值守组(专家咨询组),是联合指挥部参谋部的3个中枢组。
1.综合防控组。作为参谋部的“神经中枢”,负责对重要研判信息进行加工提炼,形成联合指挥部决策建议,做到以信息优势主导决策和行动优势。核心是高效运行联合值班会商机制,发挥指挥、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安全生产、商务、数据、公安、消防救援、宣传(网信)、综合等13个席位的整体功能,负责对重要研判信息进行加工提炼,形成联合指挥部核心建议,为驱动整个指挥部运转及时提供综合信息支撑。其中各专业席位由“8个重点领域”对应部门派出,根据实际情况实行24小时联合值班值守,根据需要随时会商、加密会商。启动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由区领导组织高级别会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联合会商专班为高级别会商提供支持,并及时贯彻落实会商要求。综合防控组重点任务有4项:一是及时发布和调整应急响应等级。二是形成综合研判产品,动态滚动更新,对内分发至预警值守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秘书组等其他各组(室),提供行动参考建议;对外(对下)形成工作提示单,指导各地提早做好防御准备,落实管控措施。三是根据各组反馈的情况,特别是针对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和重大事项,经综合研判后形成指令单,分发至相关组(室)、区级“8 个重点领域”对应部门和有关乡级指挥部,全程跟踪直至闭环。四是牵头制定“1+N” 防御工作方案体系(即1个总方案,地质灾害、山洪灾害和山塘水库河网、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交通、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文化旅游、人员避险转移等N个子方案),并细化制定阶段性防御任务清单,印发至区级“8个重点领域” 对应部门,下达贯通至乡级指挥部,强化工作落实。
2.综合秘书组。作为参谋部的“政务中枢”,在收到综合研判产品后,经过提炼梳理,及时编发短平快消息、动态简报。传真电报、工作专刊等,落实区防指办主任以上领导召开或参加的会议、工作调研、现场督导的协调对接、会务保障、汇报材料、主持材料、讲话材料,代区政府草拟方案、文件、通知等材料,当好参谋部的“喉舌”。同时,及时传达省、市、区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指导各组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
3.预警值守组(专家咨询组)。作为参谋部的“执行中枢”,在收到综合研判产品后,重点任务有3项:一是叫应叫醒。根据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结合综合组预警叫应对象建议,开展“4个3”“135”叫应叫醒,实现叫醒关键人激活全体系。二是信息报送。每日将监测预报预警结果、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等情况通过区委突发快响系统信息进行报送。三是审核把关。严格落实突发事件紧急信息“前道+后道”审核把关机制,确保统一归口、统一审批、统一口径、统一路径、统一上报,及时、准确报送各类灾情险情信息。
4.安全生产组。负责督促指导洪涝台灾害影响下的工矿企业、危化品等的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有5项:一是组织指导因洪涝台灾害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工矿事故的应急救援。二是督促指导洪涝台灾害影响下工矿企业、危化品的安全生产。三是指导工矿、危化品企业停工等工作。四是督促指导洪涝台灾害影响下文化旅游和农业农村领域高风险旅游项目、A 级以上旅游景区、星级以上农家乐和设施农业的安全生产。五是负责安全生产风险清单更新维护,及时汇总安全生产领域情况报综合防控组。
5.物资保障组。负责统筹应急物资调拨,统计核实灾情。保障防汛抢险物资,统筹救灾应急物资调拨工作,统计汇总物资等投入情况。
6.安置协调组。重点任务有4项:一是督促指导避灾安置场所保障,掌握场所开放、使用、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等情况,落实同吃同住同转移要求,确保安全返回。二是掌握断水、断电、断路、断网、断气等“五断”基础设施受损情况、修复进展。三是统计、核实灾情、设施修复情况、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情况后,报综合防控组。四是根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提示单,指导各地提早做好防御准备落实管控措施,提出灾后恢复重建有关工作意见建议。
7.舆论宣传组。负责联络新闻媒体和宣传报道、制定防台宣传方案,做好舆情监控、协调和处置工作,牵头做好新闻发布会等工作,落实每日防汛动态新闻信息、图片新闻信息等编发,宣传舆情相关情况汇总后报综合防控组。
8.督导服务组。会同综合防控组提出区防指督导服务组建议方案,按指挥部要求赴各乡镇街道督查指导防汛防台工作,负责联络和安排上级防汛防台督查工作组下沉督导相关事宜,督查相关情况汇总后报综合防控组。
9.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文件材料印发及会场等保障,做好局机关应急车辆调度工作,做好值班值守人员、进驻指挥部人员的后勤保障服务,做好工作组外出装备物资、上级工作组在吴保障服务,做好区防指成员联络工作(对接成员单位机要),负责应急指挥场所环境卫生、安全等工作。
(三)“8个风险研判小组”运行机制
按照“8个重点领域”分类分层分级研判管控工作机制,组建地质灾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山洪灾害(区水利局牵头)、水库山塘河网(区水利局牵头)、安全生产(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农业农村(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区住建局牵头)、交通(区交通局牵头)、文化旅游(区文广旅体局牵头)等8个风险研判小组,由7个部门牵头负责,是联合指挥部统一协同高效运转的专业支撑。重点任务有4项:
1.编制防御工作子方案。在联合指挥部参谋部牵头下,以总体工作方案体系为统领,8个风险研判小组结合部门条线实际,细化、深化工作任务、措施举措,制订本行业领域防御工作方案,作为总体工作方案的子方案。
2.支持联合值班值守会商专班。按照汛期联合值班值守工作机制要求,以“前台联合值班人员+后台技术支撑团队”进行力量配置,联合值班人员及时快传快报需求,技术团队迅速研判,提出风险管控要求,再通过联合值班人员及时反馈至综合防控组,经综合防控组汇总、分析、融合形成综合研判产品(包括综合风险提示单、防指决策建议、区委、区政府主要参考信息等),支持指挥部决策、指挥、调度。
3.下发部门专业提示单、预警单、指令单。8个风险研判小组应及时分析本行业领域的风险,提出针对性防范要求,下发专业提示单;根据降雨、大风等的预警时间、区域,结合风险预警阈值,滚动发布预警单;根据工作需要,视情下发专业指令单,并报同级防指。
4.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按照响应等级和提示单要求,严格落实本部门本条线监管责任,组织指导乡、村开展预警叫应、隐患排查、人员转移、响应处置、抢险救援等工作,并以工作动态等形式将落实情况反馈综合防控组,实行每日“零报告”。
(四)“3张单”风险闭环管控机制
各级防指和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台风、梅雨、短时强降雨等发展趋势和防御工作形势,及时下发提示单、预警单、指令单。以“3张单”为主要手段,实现风险“识别提示、确认预警、指令管控、闭环反馈”全流程掌控。
1.提示单。根据洪涝台灾害趋势及可能影响情况,8个重点领域牵头部门组织分析本领域风险并下发部门提示单,将分析研判结果通过联合值班人员共享至综合防控组;经综合会商研判,区防指办视情下发综合提示单,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管控措施。
2.预警单。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根据专业监测预报,经分析研判及时发布台风、暴雨、地质灾害、山洪、洪水、城市内涝等专业预警信息,并根据预警等级,落实行业叫应叫醒,第一时间“叫应”党政领导、部门领导和基层责任人。同时,预警值守组(专家咨询组)按照预警叫应工作机制,进一步叫应叫醒关键责任人,有力有序组织防御应对。
3.指令单。针对重点风险问题、重大决策事项,8个风险研判小组细化量化风险清单,视情下发专业指令单;各级防指综合会商研判,形成综合指令单,下发下级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和特定对象,限期反馈,确保闭环。
(五)“3个一”叫应叫醒机制
聚焦预警叫应核心内容,针对暴雨、山洪、地质灾害3种预警类型,按照橙色、红色2种预警级别,通过“一条消息、一个电话、一次视频”的“3个一”手段,及时叫应乡镇(街道)应消站站长、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长3个关键人,叫醒关键人,激活全体系;应急响应期间严格落实“135”值班预警叫应要求,在叫应指令下达后,确保1分钟内视频连通各地防指,值班人员3分钟内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5分钟内到位应答,要求做到有没有研判、有没有方案、有没有行动、物资力量有没有到位、社会面有没有宣传发动“5个讲清楚”,确保责任到位、履职到位、措施到位。
(六)5大关键环节
发布暴雨、山洪、地质灾害等橙、红色预警信号或启动应急响应时,触发“水利等部门先行叫应、防办重点跟踪提醒”的叫应叫醒机制;同时运行值守机制和指挥机制,视情分别由区防指办副主任、区防指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同步由水利、自然资源、住建、文广旅体等部门派员进驻区防指开展联合值班值守;关键核心是开展人员转移避险和险情灾情处置救援等工作,相应建立转移机制和处置机制。
1. 预警叫应。自然资源、水利、住建、交通、文广旅体、应急管理等部门在向下级部门或社会发布预警前,第一时间通过防汛防台在线、应急值班值守系统和联合值班值守机制实时共享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预警信息,尽可能细化预警区域,建立“区预警到村,乡预警到户”的快速预警机制,做到预警信息发布早、快、准、广、实。区防指办在自然资源、水利、住建、交通、文广旅体、应急管理等部门预警“叫应” 的基础上,通过“3个一”手段(一条信息、一个电话、一次视频),加强气象、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短临预警综合风险预警提示和叫应提醒。
2.联合值守。进一步提升洪涝台旱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采集、加工、整编和流转效率,提高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效能,充分发挥指挥、水利、自然资源、公安、住建、交通、安全生产、农业农村、宣传(网信)、消防救援等部门整体功能,完善高效运行联合值班会商机制,共同做好监测预报预警、风险研判、信息报送、工作提示、督查检查等工作。
3.指挥决策。进一步明确高等级短临预警和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职责、规范流程,提升区防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指挥工作效能,建立应急指挥工作机制,做到统一指挥、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运转高效。当预报有强降雨、台风影响、旱情露头,或已启动应急响应,可能发生洪涝台旱灾害时,启动快速、高效、精准的指挥机制,确保领导第一时间到岗到位,第一时间临灾指挥,第一时间处置化解各类险情、灾情。
4.人员转移。进一步规范洪涝台灾害受影响人员转移避险工作,严格落实人员转移“三必须”“三提前”“6个百分百”要求,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人员转移避险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级政府完善不同场景人员转移工作流程,细化不同阶段人员转移避险措施,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安全返回,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应急处置。统筹人武、消防救援、专业救援、社会救援、
企业救援5类综合力量队伍,有序参与抢险救援,全面做好台风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备足用好应急物资,真正确保关键时期调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切实为抢险救援、人员转移、生活救助等提供有力保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最大程度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上下一体。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省、市、区、乡、村一体构建“1833”联合指挥体系。同时,要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构建一贯到底、权责明晰、协同高效、运转顺畅的防汛防台抗旱联合指挥、联合保障、联合救援体系。
(二)强化部门协同。在联合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8个风险研判小组”充分发挥分指挥中心作用,实现分域联合,在全力支撑联合指挥部高效运转的同时,发挥某个领域指挥上的专业作用,切实做好风险研判管控、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其他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联合指挥部和风险研判小组工作要求,做好本系统本行业领域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三)推动基层贯通。围绕台风与局地强降雨两大场景, 深化“两场景、两示范”建设,优化乡村两级指挥流程和响应等级,实施自主响应、快速应对,提炼总结基层应对台风和局地强降雨重点举措,落实基层一线责任人“246”(“2”即掌握一部卫星电话和一部挖机等大型装备资源;“4”即开展“四讲一会”;“6”即“六问”落实)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自主响应、自主防范、自主救援、自主恢复能力,推进“1833”联合指挥体系五级贯通。
附件:1.高等级预警叫应工作机制
2.汛期联合值班值守工作机制
3.防汛防台应急指挥工作机制
4.洪涝台灾害人员转移避险工作机制
5.防汛防台险情处置工作机制
6.防汛防台专家咨询组工作机制
7.防汛防台新闻宣传工作机制
8.防汛防台督导服务组工作机制
附件 1
高等级预警叫应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四个提级”“四个最”指示精神和区防指“1833”防汛防台联合指挥体系要求,坚持以预警预报为令,加强高等级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山洪灾害预警提示和叫应提醒,进一步提升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防御应对工作水平,确保临灾叫应“叫醒”“答应”“有为”,特制定本机制。
一、预警信息及时推送、共享
自然资源、水利、住建、交通、文广旅体、应急管理等部门在向下级部门或社会发布预警前,第一时间通过防汛防台在线、应急值班值守系统和短临预警叫应工作群实时共享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预警信息,尽可能细化预警区域,建立“区预警到村、乡预警到户”的快速预警机制,做到预警信息发布早、快、准、广、实。区防指办在自然资源、水利、住建、交通、文广旅体、应急管理等部门预警“叫应”的基础上,通过“3个一”手段(一条信息、一个电话、一次视频),加强气象、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短临预警综合风险预警提示和叫应提醒。
二、分类开展预警提示和叫应
(一)预警类型
纳入区防指办预警提示和叫应的预警类型有:
1.暴雨预报预警:橙色、红色。
2.地质灾害预警:橙色、红色。
3.山洪灾害预警:橙色(准备转移)、红色(立即转移)。
(二)预警提示和叫应工作流程
1.橙色预警。
当发布暴雨、地质灾害、山洪灾害橙色预警时,由水利等部门通过浙政钉信息、电话或短信叫应区防指办副主任、主任、乡镇(街道)应消站站长、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长。区防指办主任向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常务副区长)电话简要报告预警信息、受影响区域、指挥要求等相关情况。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常务副区长)第一时间进入指挥状态,区防指副指挥长、乡镇(街道)指挥长到岗指挥。
区防指视情视频点检乡级防指。要求乡镇(街道)、村(社区)接到橙色预警,迅速到岗值守,加密巡查,达到当地准备转移阈值时或有风险的区域提前组织转移,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处置。
2.红色预警
当发布暴雨、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红色预警时,由气象等部门通过浙政钉信息、电话或短信叫应区防指办副主任、主任、乡镇(街道)应消站站长、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长。区防指办主任分别向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长电话简要报告预警信息、受影响区域、指挥要求等相关情况。区防指副指挥长、区防指指挥长第一时间进入指挥状态,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常务副区长)、乡镇(街道)指挥长到岗指挥。
区防指视频点检乡级防指。要求乡镇(街道)、村(社区)接到红色预警,或发现险情征兆或实况已出现险情灾情,迅速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对险情影响范围不确定的,坚决扩面转移受威胁人员。
三、加强抽查检查
发布预警信息、开展提示叫应后,区防指办联合值班人员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抽查,了解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责任人是否接到预警叫应,有无到岗到位、组织指挥,有无会商研判、部署落实,有无开展人员转移,有无宣传引导、舆情管控等;开展基层“六问”抽查,督促指导基层落细落实各项防御举措,确保危险区人员转移到位、安置到位。
附件:1.高等级预警叫应工作实施细则
2.浙政钉信息或短信模板
3.电话“叫醒”模板
附件 1
为认真贯彻落实“提级看待、提级履职、提级部署、提级应对”四个提级要求,进一步规范高等级预警叫应工作,根据省市区防指办“1833”联合指挥体系及预警叫应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叫应分级分工
按照防办提醒、行业履职、属地为主、宁重不漏的原则,以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为令,及时开展“叫应叫醒”,做到上下贯通、直达末端、直达基层的要求。“叫应”方式采用发送手机短信或在浙政钉工作群中推送预警信息;“叫醒”是在叫应对象没有及时回复情况下,采用电话等方式唤醒并告知。省防指办负责叫应区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应急管理局长;市防指办负责叫应乡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主任)和区应急管理局当日值班领导、分管副局长;区防指办负责叫应乡镇(街道)常务副指挥长、应消站站长和村(社区)书记;区级防指成员单位,以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文广旅体、自然资源等重点风险管理行业部门为主,负责各行业内叫应叫醒(具体补充细则由各行业部门制订,不得与本通知规则有冲突);各属地防指是叫应叫醒的重点、关键,不得依赖于上级叫应叫醒,按“属地为主,宁重不漏”原则,负责在本通知规则基础上制订各自补充实施细则和对本级所有对象、各村(社区)叫应并叫醒。
二、暴雨橙色预警
1.叫应叫醒
(1)区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值班室(与区防指联合值班室合署,以下简称区指挥中心值班室)通过发送1次浙政钉信息或手机短信叫应降雨影响的乡镇(街道)常务副指挥长、应消站站长和村(社区)书记。
(2)若乡镇(街道)常务副指挥长、应消站站长在3分钟内未回复“已收到”(采用发送手机短信方式的情况下)或状态“未读”(采用在浙政钉工作群中推送预警信息方式的情况下),由区指挥中心值班室电话“叫醒”。1次电话联系不上的,由当天乡镇(街道)值班室负责联系并叫醒。区指挥中心值班室及时记录相关情况。
(3)必要时,值班长点检,了解降雨影响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指导防御重点。提醒基层迅速开展风险区域人员转移,必要时果断扩面转移。
(4)各乡镇(街道)防指负责制定本乡镇(街道)实施细则,在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叫应叫醒本级防指重要成员并在区防指办叫应叫醒的基础上重复叫应叫醒村(社区)书记,确保不缺位、及时到位。
2.坐镇指挥
根据省、市要求,原则上要求橙色预警坐镇指挥领导为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需向市、区防指报备并经同意后,由党委主要负责人或委托常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
3.落实反馈
(1)区指挥中心值班室叫应后,乡镇(街道)常务副指挥长应立即和坐镇指挥领导统一意见,在15分钟内通过浙政钉回复:①谁在坐镇指挥;②有几个村(社区)受影响;③辖区村(社区)书记叫应叫醒情况;④有无人员转移。若落实情况不到位,再次进行叫应。
(2)解除预警后20分钟内,各乡镇(街道)防指办通过浙政钉向区指挥中心值班室反馈:①雨水情;②险情灾情等影响情况;③巡查管控情况;④人员转移情况。
3.统计叫应情况
区指挥中心值班室及时统计汇总叫应及落实情况,并反馈至区防指办(区应急管理局减灾救灾科负责接收)。
4.编发消息及快响
区防指办及时编制突发快响信息,提交防指办主任编发相关区领导。解除预警后1小时内,区指挥中心值班室通过浙政钉向省、市指挥中心值班室及时反馈。
三、暴雨红色预警
1.叫应叫醒
(1)区指挥中心值班室值班员通过发送2次浙政钉信息或手机短信叫应降雨影响的乡镇(街道)常务副指挥长、应消站站长和村(社区)书记。
(2)若乡镇(街道)常务副指挥长、应消站站长在1分钟内未回复“已收到”(采用发送手机短信方式的情况下)或状态“未读”(采用在浙政钉工作群中推送预警信息方式的情况下),由区指挥中心值班室电话“叫醒”。1次电话联系不上的,由当天乡镇(街道)值班室负责联系并叫醒。区指挥中心值班室及时记录相关情况。
(3)必要时,区指挥中心值班室值班长开展“135”视频点检。了解降雨影响情况和采取的措施;督促乡镇(街道)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主要领导进岗履职,督促基层加密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处置;提醒基层迅速开展风险区域人员转移,必要时果断扩面转移。
(4)各乡镇(街道)防指负责制定本乡镇(街道)实施细则,在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叫应叫醒本级防指重要成员并在区防指办叫应叫醒的基础上重复叫应叫醒村(社区)书记,确保不缺位、及时到位。
(5)必要时,区防指派出工作组指导基层工作。
2.坐镇指挥
根据省、市要求,原则上要求红色预警坐镇指挥领导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需向市、区防指报备并经同意后,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其中1位负责坐镇指挥。
3.落实反馈
(1)区指挥中心值班室叫应后,乡镇(街道)常务副指挥长应立即和坐镇指挥领导统一意见,要在10分钟内通过浙政钉回复:①谁在坐镇指挥;②有几个村(社区)受影响;③辖区村(社区)书记叫应叫醒情况;④有无人员转移。若落实情况不到位,再次进行叫应。
(2)解除预警后20分钟内,各乡镇(街道)防指办通过浙政钉向区指挥中心值班室反馈:①雨水情;②险情灾情等影响情况;③巡查管控情况;④人员转移情况。
3.统计叫应情况
区指挥中心值班室及时统计汇总叫应及落实情况,并反馈至区防指办(区应急管理局减灾救灾科负责接收)。
4.编发消息及快响
区防指办及时编制突发快响信息,提交防指办主任编发相关区领导。解除预警后30分钟内,区指挥中心值班室通过浙政钉向省、市指挥中心值班室及时反馈。
台风期间、暴雨高等级预警叫应按此工作指引执行。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红色橙色预警规则暂时按附件2执行。暴雨黄色预警发布后,区指挥中心值班室在预警明确的乡镇(街道)短临预警浙政钉群中发送预警信息实行叫应;涉及乡镇(街道)自行叫应辖区相关对象,常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特殊情况可授权其他分管领导、应消站站长。其他参照橙色预警。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区指挥中心值班室在接到预警信号后,由值班长按规定及时报告值班领导、防指办主任、常务副主任,防指办主任及时向防指领导报告会商研判成果,便于防指领导掌握全面情况。按要求启动联合值班值守加强值班状态、应急值班状态的,按照《汛期联合值班工作机制》执行(附件2)。
(二)强化行业和属地责任。按照市防指规定,在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前,市气象部门要叫应区指挥中心值班室,市气象台负责我区所辖区的暴雨预警信号发布。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时,市气象部门要按照气象预警规定和“省叫应到县、市叫应到乡、县叫应到村”的要求,叫应预警责任区内的各级党政和部门负责人。同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为主”的原则,区级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文广旅体、自然资源等行业部门要按照行业、各属地按照辖区范围各司其职开展叫应叫醒,做到互为补充、宁重勿漏。
(三)加强预警叫应抽查督导。市、区指挥中心按照“五个问清楚”和“六问”随机抽查机制,督促乡镇(街道)、村社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加强风险区域巡查,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严肃防汛防台纪律,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因失职渎职、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局地强降雨短临预警区级叫应流程(橙色预警)
2.局地强降雨短临预警区级叫应流程(红色预警)
附件1
附件2
附件2
浙政钉信息或短信模板
1、橙色预警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山洪灾害橙色预警(准备转移)、地质灾害橙色预警具体内容………。
请乡镇防指相关负责同志到岗指挥,加密会商研判;督促村(社区)基层负责人进岗应对,加密巡查检查;做好高风险区人员转移;开展“六问”抽查;及时报送灾情险情。
2、红色预警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山洪灾害红色预警(立即转移)、地质灾害红色预警具体内容……。
请乡镇防指相关负责同志到岗指挥,加密会商研判;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督促村(社区)在岗应对,扩面巡查检查;果断扩面转移受威胁人员;适时实施“五停”措施;及时报送灾情险情。
附件 3
电话“叫醒”模板
电话“叫醒”规范表述:某某领导,这里是区防指(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根据规定向您报告:市气象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水利局已于*月*日*时*分发布暴雨/地质灾害/山洪橙/红色预警信号,具体内容………。请关注。
附件 2
汛期联合值班值守工作机制
为做好我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加强和规范区防指汛期值班工作,提升洪涝台旱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采集、加工、整编和流转效率,提高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效能,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汛期联合值班工作机制》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机制。
一、值班时间、地点及状态
(一)值班时间。从4月15日起至10月15日 (含法定节假日),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长。
(二)值班地点。区防指办(区应急管理局1楼2号会议室)
(三)值班状态。根据不同天气形势,分为三种值班状态:
1.日常值班状态。当气象预报无强降雨过程、无台风登录影响我省,为日常值班状态,实行8小时上班时间入驻值班。
2.加强值班状态。当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时,为加强值班状态。从条件被触发开始进驻,实行24小时值班,直至预警等情况结束,恢复日常值班状态。
(1)气象预报有强降雨过程时;
(2)预报台风将影响我区时;
(3)当区水利局发布未来24小时我区山洪灾害红色预警,并提出加强值班建议时;
(4)当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发布未来24小时我区地质灾害红色预警,并提出加强值班建议时;
(5)有关气象主管机构发布1个以上山区乡镇暴雨红色预警或4个以上乡镇(街道)暴雨橙色预警信号之前,市气象局提出加强值班建议时;
(6)其他需要加强值班,由区防指办另行通知。
3.应急值班状态。当区防指启动防汛或防台风应急响应时,值班人员视情纳入区防指综合协调组和监测预警组等,开展24小时值班、会商、研判工作。
二、值班组织
(一)值班人员
1.联合值班单位包括:防汛防台期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党委网信办)、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新闻传媒分中心等区防指成员单位。防低温雨雪冰冻期间,除上述单位外,增加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城投集团、区交投集团、区供电分公司。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根据会商研判意见按要求派员参加。
2.各联合值班单位选派2-4名值班人员参与联合值班,由区防指办编制汛期联合值班表。值班人员应熟悉本单位(系统、行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业务,能代表本单位参加会商研判、工作会议、报送工作信息等,联合值班人员名单每年入汛前报区防指办。
3.联合值班设立1名带班领导,1名值班长,N名值班员。日常值班状态和加强值班状态下的值班领导由区应急管理局领导担任,应急值班状态由坐镇指挥领导兼任;日常值班状态值班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同志轮流担任;值班员由联合值班单位选派人员轮流担任。
(二)不同值班状态值班人员组成
1.日常值班状态。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值班人员进驻区防指办。
2.加强值班状态。在日常值班状态进驻人员基础上,增加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公安分局值班人员(临灾橙色预警时),视情增加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党委网信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新闻传媒分中心等值班人员(临灾红色预警时)。
3.应急值班状态。当区防指启动防汛或防台风应急响应时,在加强值班状态基础上,增加相关成员单位成员、联络员和业务骨干进驻区防指。
三、值班席位及职责
联合值班设立指挥、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安全生产、商务、数据、公安、消防救援、宣传(网信)、综合等13个席位。根据不同的值班状态,启用相应的席位,共同做好监测预报预警、风险研判、信息报送、工作提示、督查检查等工作。
1.指挥席位。日常值班状态由值班长担任,加强值班状态和应急值班状态由坐镇指挥领导担任。主要任务为总体掌握全区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和抢险救灾等情况,以及区领导、区防指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督导值班人员严格履行值班值守职责;视情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审核防汛工作信息和研判信息;收集报送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对重要天气形势和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进行分析预测;整编加工防汛工作信息和研判信息,及时向值班领导和区防指办常务副主任报告。按照区防指办要求开展指挥调度。
2.水利席位。由区水利局值班人员担任。主要收集报送水雨情监测和水情、旱情预警信息,以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动态,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等情况。
3.自然资源席位。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值班人员担任。主要收集报送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以及防御工作动态,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等情况。
4.住建席位。由区住建局值班人员担任。主要收集报送各地城市内涝风险监测预警信息,以及防御工作动态,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等情况。
5.交通席位。由区交通局值班人员担任。主要收集报送公路、桥梁、隧道、航道、车辆(船舶)、在建交通工程预警预报信息,以及防御工作动态,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等情况。
6.安全生产席位。由区应急管理局值班人员担任。主要提供危化企业、工矿商贸企业重点风险隐患,以及收集报送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灾情信息。
7.商务席位。由区商务局值班人员担任。主要收集报送各地物资使用和准备信息,以及应急抢险物资调度和补充情况。
8.农业农村席位。由区农业农村局值班人员担任。主要提供农家乐、农业领域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农业灾情信息。
9.数据席位。由区数据局值班人员担任。主要任务为做好会商研判技术保障;协调解决值班值守过程中监测预警系统出现的异常问题,确保各类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按时完成值班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10.公安席位。由区公安分局值班人员担任。主要收集交通疏导、管制等信息。
11.宣传(网信)席位。由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值班人员担任。主要收集交通疏导、管制等信息。
12.消防救援席位。由消防救援大队值班人员担任。主要收集报送所属消防救援队伍参与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人员搜救、被困人员转移等信息。
13.综合席位。由其他值班人员担任。区文广旅体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城投集团、区交旅投集团、区供电分公司、电信吴兴分公司、移动吴兴分公司、联通吴兴分公司、铁塔吴兴分公司配合。主要提供旅游领域旅游新业态、涉山、涉水等含高风险旅游项目、市政设施、供电设施、通信设施等重点风险隐患,以及防御工作动态,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等情况。
三、值班任务
(一)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值班员应密切监视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等各类业务信息系统,及时接收和查询各时段的区水利、自然资源、市气象等部门的信息。临灾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应急管理局等)进驻人员 10 分钟以内通过浙政钉“防汛防台联合会商值守群”开展线上会商,视情以“视联网”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会商;临灾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消防救援大队等)进驻人员原则上在15 分钟以内,自带笔记本电脑进驻区防指(区应急管理局1楼2号会议室),区防指办不再另行通知。
(二)主动了解险情灾情。当出现异常情况尤其是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及突发事件时,各席位值班员主动与属地和有关单位联系,及时掌握当地的水雨情、工情、险情和灾情,以及险情、灾情发生过程,及时向值班长报告,紧急情况可越级向带班领导报告。
(三)做好信息报送。重点做好以下两类信息的报送。
1.突发快响系统信息报送。发布暴雨、山洪、地质灾害橙色以上预警信号或启动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期间,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事件的,形成防汛工作信息(附件1),通过突发快响系统及时报送。
2.区领导信息报送。发布暴雨、山洪、地质灾害橙色以上预警信号或启动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期间,值班员每日向值班长报送本单位(系统、行业)监测预报预警结果以及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等情况。值班长梳理汇总形成区防指办研判信息(见附件2),报值班处长审核,经值班领导审定后,由区防指办领导审签后报送区领导。
(四)加强督促提示。当发布暴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或根据领导要求,各席位值班员分别开展预警叫应叫醒,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及时提醒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各地政府负责人关注吴兴区防指浙政钉工作群,及时查收领导批示等有关信息,按要求落实措施。
四、值班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值班人员要牢固树立“值班工作无小事” 的思想,服从区防指办统一安排,自觉遵守联合值班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守保密规定。对不服从指挥、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做好值班交接。一般在值班室进行,交接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30分,遇日常值班非工作日可进行电话交接。值班工作人员交接班时要将值班期间掌握的动态、已办和待办的工作等相关情况交待清楚。当班人正在处理且接班人难以接手的事宜,应由当班人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值班工作人员因出差不能到位值班时,应找好接替人员,并提前向值班长报告。值班长出差应安排好接替人员。
(三)强化值班质量。联合值班单位及牵头业务科室应支持本单位值班人员的工作,全力配合值班人员做好信息报送、会商研判、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值班和应急值班状态时,相关部门进驻值班人员由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中层副职或业务骨干担任。值班人员应参加区防指办联合会商研判,根据监测预报成果,分析研究提出行业风险点和管控建议,形成研判意见和风险提示单;传达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区防指办有关会商研判和风险管控意见,必要时提醒相关负责人及时关注会商研判产品、参加视频调度点检等工作。
(四)落实值班保障。区防指办对联合值班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适时给予通报表扬。联合值班结束后,参与值班人员由本单位给予适当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为联合值班会商提供必要条件,做好会议室、办公条件、后勤等保障工作,并做好联合值班会商所需视频会议保障。
附件:1.汛期联合值班表
2.研判信息模板
3.会商研判成果模板
4.汛情快报模板
附件1
汛期联合值班表
日期 | 值班领导 | 值班长 | 值班员 |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
××× | ××× | ××× | ××× | ××× | ××× | 区水利局 | ||||
区农业农村局 | ||||||||||
区住建局 | ||||||||||
区交通局 | ||||||||||
区应急管理局 | ||||||||||
区委网信办 | ||||||||||
专家团队 | ||||||||||
…… | ||||||||||
附件 2
研判信息模板
(浙政钉信息)
实况:今日午后,××地区和××南部出现短时强降水和局地雷暴大风。近××小时降雨量乡级最大为××,累计雨量单站最大为××,小时雨强单站最大为××。共有××个站出现××级雷雨大风,最大为××。
预警:发布××暴雨预警;××地质灾害预警;××山洪灾害预警。
预报:今天傍晚到夜里××地区多云到阴部分有阵雨或雷雨,部分中到大雨,局部暴雨,个别大暴雨。
请××等地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预报预警,及时提醒基层责任人加密巡查,督促高级别预警区域领导干部及时组织调度指挥,针对高风险区域提前采取人员转移措施,确保安全。
附件 3
会商研判成果模板
××月××日上午××时,综合防控组组织会商。具体研判情况如下:
一、台风动态及影响情况
(一)台风动态
(二)台风影响情况
1.水雨情。
2.风情。
二、研判主要风险及建议
目前看,防御工作重点是xx,主要是防范局地强降雨带来的次生灾害。
(一)地质灾害。
(二)小流域山洪。
(三)山塘水库河网。
(四)农业安全。
(五)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
(六)交通安全。
(七)旅游安全。
(八)生产安全。
三、应急响应情况
四、人员转移情况
附件 4
汛情快报模板
(截至××月××日××时)
一、水雨情。昨日,xxx暴雨。近 24小时全区面雨量××毫米,单站最大××站××毫米。全区江河控制站有××站超警,小型水库超汛限××座。近6小时全区面雨量××毫米,无系统性降雨,东苕溪等水位已全面开始回落,汛情紧急状况已趋于缓解。
☆重点流域概况:
① 东苕溪。
② 西苕溪。
③ 太湖。
.......
二、灾险情。
三、响应情况。
四、预警预报。
五、防御应对。区防指继续组织联合会商、指挥调度:①××、××等区领导分别赴××检查指导防汛工作。②区防指办下发紧急通知,指导××乡镇做好蓄滞洪区分洪和泄洪应对工作。③区防指办全程跟踪指导××管涌抢险工作,现场闸体于××日××时完成封堵,险情基本排除。④区防指办××个工作组持续在××、××等地做好指导服务。
为进一步明确高等级短临预警和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职责、规范流程,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工作机制,提升区防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指挥工作效能,根据省防指“1833”指挥体系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湖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吴兴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机制。
一、高等级临灾预警下的指挥机制
当预报有强降雨、台风影响或旱情露头,可能发生洪涝台旱灾害时,启动快速、高效、精准的指挥机制,领导第一时间到岗到位,第一时间临灾指挥,第一时间处置化解各类险情、灾情。
(一)发布橙色预警
当气象、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发布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山洪灾害橙色预警信号时: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常务副区长)第一时间进入指挥状态,常务副指挥长(常务副区长)或授权副指挥长坐镇防指指挥调度,统筹协调落实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督促各部门落实临灾叫应机制,督促基层各级防汛责任人及时进岗履职,开展基层责任人“六问”抽查,汇总上报工作动态、险情、灾情;乡级防指由指挥长坐镇防指指挥调度,组织开展检查巡查、防范应对、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基层责任人到岗履职,开展风险排查、人员转移避险,汇总上报工作动态、险情、灾情。
(二)发布红色预警
当气象、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发布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红色预警信号时:区防指指挥长第一时间进入指挥状态,指挥长或授权常务副指挥长(常务副区长)坐镇防指指挥调度,逐级压实基层防汛责任,组织开展一线巡查防守、人员转移避险和险情灾情信息报送等工作,统筹协调落实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各项工作。乡级防指由指挥长坐镇防指指挥调度,组织落实各项防御工作,督促基层责任人在岗履职,强化一线巡查防守和人员转移责任,统筹协调开展风险排查、应急处突、抢险救援、险情灾情报送等工作。
(三)发布台风消息前
当气象部门正式发布台风消息前,激活“1833”防汛防台指挥体系,由当日值班领导(区防指办副主任)坐镇,指挥调度影响地区防御工作。区防指联合值班人员进驻,修订“1+N”台风防御工作方案,检查避灾安置场所、队伍、物资等相关工作,督促并指导各级各部门全面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二、不同应急响应等级下的指挥机制
(一)应急响应Ⅳ级
区防指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区防指办常务副主任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乡级防指办会商。区防指副指挥长视情连线有关乡级防指进行动员部署。
(二)应急响应Ⅲ级
区防指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区防指副指挥长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乡级防指会商。区防指副指挥长坐镇区防指,组织动员部署,视情连线调度有关乡镇(街道)。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视情到区防指办和相关成员单位检查指导,并视频调度有关乡级防指。
(三)应急响应Ⅱ级
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区防指指挥长。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乡级防指会商。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连线调度有关乡镇(街道)。区防指指挥长视情到区防指办和相关成员单位检查指导,并视频调度有关乡级防指。区防指副指挥长坐镇区防指。
(四)应急响应Ⅰ级
区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区防指指挥长或受其委托的常务副指挥长组织有关防指成员和有关乡级防指会商。
区防指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区防指全体成员参加,并连线调度有关乡镇(街道)。必要时,提请区委主要领导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根据需要报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非常抗旱期。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坐镇区防指。
附件
序号 | 应急指 挥事 | 应急响应等级 | ||||
当预报有强降雨、台风影响或旱情露头,可能发生洪涝台旱灾害 | Ⅳ级 | Ⅲ级 | Ⅱ级 | Ⅰ级 | ||
1 | 启动应急响应 | / | 区防指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 | 区防指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 | 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区防指指挥长。 | 区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
2 | 组织会商 | 区防指办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乡级防指办会商。 | 区防指办常务副主任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乡级防指办会商。 | 区防指副指挥长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乡级防指会商。 | 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乡级防指会商。 | 区防指指挥长或受其委托的常务副指挥长组织有关防指成员和有关乡级防指会商。 |
3 | 防御部署 | 临灾橙色预警时,由当日值班领导指挥调度影响地区防御工作;临灾红色预警时,由副指挥长或授权当日值班领导指挥调度影响地区防御工作。当市气象部门正式发布台风消息前,激活“1833”体系,由当日值班领导(区防指办副主任)组织动员部署。 | 区防指副指挥长 视情连线有关乡级防指进行动员部署。 | (1)区防指副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视情连线调度有关乡镇(街道)。 (2)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视情到区防指办和相关成员单位检查指导,并视频调度有关乡级防指。 | (1)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连线调度有关乡级防指。(2)区防指指挥长视情到区防指办和相关成员单位检查指导,并视频调度有关乡级防指。 | (1)区防指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区防指全体成员参加,连线调度有关乡级防指。(2)必要时,提请区委主要领导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3)根据需要报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非常抗旱期。 |
4 | 应急值守 | 临灾橙色预警时,由当日值班领导坐镇区防指;临灾红色预警时,由副指挥长或授权当日值班领导坐镇区防指;区防指办和有关部门视情加强值班力量。当气象部门正式发布台风消息前,激活“1833”体系,由当日值班领导(区防指办副主任)坐镇区防指,联合值班人员进驻,修订“1+N”台风防御工作方案,检查避灾安置场所、队伍、物资等相关工作,督促并指导各级各部门全面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 区防指办和有关成员单位实行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抽调人 员加强值班力量。 | 区防指副指挥长坐镇区防指。 | 区防指副指挥长坐镇区防指。 | (1)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坐镇区防指。(2)区防指全体成员进驻。 |
附件 4
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工作水平,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安全返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一个目标、四个宁可”防汛防台理念,把人员转移作为关键一招,进一步规范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工作,严格落实人员转移“三必须”“三提前”和“6个百分百”要求,完善不同场景人员转移工作流程,细化不同阶段人员转移避险措施,切实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安全返回,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台风洪涝灾害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员转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高新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村(社区)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二)分类指导、果断转移。暴雨、山洪、地质灾害短临预警人员转移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预报预警信息为指令,属地结合实际,及时果断组织转移;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期间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按等级响应和预警信息要求,属地分类、梯次组织避险转移。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广旅体、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督促做好人员转移相关工作。
(三)数字赋能、精密智控。充分利用防汛防台数字化改革成果,依托防汛防台联合指挥平台,运用“安全码”精准掌握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危旧房、渔船、建筑工地等高风险区和重点领域人员避险转移情况,通过应用“平台+掌上应急”实时跟踪转移动态,及时报送扩面人员转移数量、安置情况和返回情况,实现对转移人员的全覆盖精准管控,确保人员转移到位、返回有序。
三、工作任务及流程
(一)短临预警人员转移
局地短时强降雨突发性强、致灾性高,防御难度大,极易引发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乡级防指和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叫应机制分不同预警等级对基层进行叫应,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预案和“三必须”“三提前”要求,以预警响应为令,主动作为、积极行动、迅速应战,果断实施转移避险安置。
1.转移准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新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组织做好受威胁或影响人员转移准备。老弱病残幼孕等重点人群视情提前转移至避灾场安置所或其他安全区域。
①区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山洪灾害未来24小时橙色预报预警和未来3小时短临橙色、黄色预报预警;
②区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未来24小时橙色、黄色预报预警和未来3小时短临橙色、黄色预报预警;
③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山洪灾害“准备转移”监测预警;
④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发现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或 “准备转移”水位线;
⑤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以及居住在坡脚、崖边和沟口等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或影响的人员。
2.避险转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新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结合实际,坚决果断组织受威胁或影响人员避险转移。
①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山洪灾害未来24小时红色和未来 3 小时短临红色预报预警;
②区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发地质灾害未来24小时红色预报预警和未来 3 小时短临红色预报预警;
③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④河道水位上涨触发山洪灾害声光电预警设备预警;
⑤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发现河道水位达到“危急水位”或
“立即转移”水位线;
⑥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出红色预警;
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巡查排查发现地质灾害灾险情或者发现地质灾害前兆(如坡体前缘掉块、坠落,小崩小塌不断发生,坡面和后缘裂缝急剧加长加宽,沟谷内有轰鸣声;)
⑧对风险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
3.人员安置。高新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转移安置人员的管理,妥善安排被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落实基层干部与受灾群众同吃、同住、同转移。
4.人员返回。风险管控解除后,避灾安置场所的安置人员由对应转移责任人负责护送回家;投亲靠友的安置人员由转移责任人通知返回并确认是否安全返回。
(二)应急响应期间人员转移
台风影响范围广、致灾性强,防御过程阶段性明显,按照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和防御工作方案,区防指全过程运行人员转移指挥室,通过会商研判、预警提示、督查指导、统计报送等措施,督促属地分阶段、有重点开展人员转移工作。
1.转移指导
(1)Ⅳ级应急响应阶段
水利、自然资源、住建、文广旅体等部门进驻人员转移指挥室,开展转移人员研判,开始撤离高风险区受影响人员。重点做好2项转移任务。
①受山洪、地灾等威胁的农家乐、渔家乐人员全部撤离。
②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危房、低洼易涝区等高风险区受影响人员视情转移。
(2)Ⅲ级应急响应阶段
人员转移指挥室滚动研判各地转移情况,对转移力度小、转移工作不到位的予以督促指导,必要时下发工作提示单或指令单。重点做好4项转移任务。
①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危房、低洼易涝区等高风险区受影响人员全部转移。
②病险水库山塘下游受影响人员全部转移。
③低标准堤防内人员全部撤离。
④露天矿山停止作业,转移作业人员。
(3)Ⅱ级应急响应阶段
人员转移指挥室加密研判,督导各地加大风险区受影响人员转移力度,及时关停在建工地和有风险的企业,同时协调督查组加强对避灾安置场所抽查,确保每一个避灾点都落实基层干部同吃同住同转移。重点做好2项转移任务。
①在建工地(包括交通、水利等)施工人员全部转移。
②危化、高温熔融、非煤矿山等企业根据“五停”指令,落实人员撤离。
(4)Ⅰ级应急响应阶段
人员转移指挥室加强综合研判,指导各地抓住人员转移的窗口期,及时扩面转移人员(通过平台上报扩面转移人员转移数),抽查人员转移的落实情况,确保应撤尽撤、应转尽转。重点做好 3 项转移任务。
①扩面转移低风险区受影响人员和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
②根据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预报预警信息,督促各地加强巡查,按短临预警转移标准和“三必须”要求,坚决果断撤离受影响人员。
③根据当地实际,紧急采取“五停”工作措施时,落实“五停”后人员安全转移。
(6)台风登陆后及持续影响阶段
人员转移指挥室督促指导各地坚决克服“台风一走风险也走”错误思想,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等的滞后效应,持续转移受影响的人员;加强转移安置人员管理,防止私自返回,重点做好3项转移任务。
①根据台风移动路径,继续梯次组织受台风影响高风险区域的受威胁人员。
②充分考虑地质灾害的滞后效应,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切坡建房、切坡修路加强巡查,坚决果断撤离受威胁人员,或采取管制措施。
③在危险解除前,严禁人员擅自返回。
2.安全返回
由专业部门对风险区进行安全鉴定,确认安全具备返回条件的,由转移责任人负责护送避灾安置场所安置人员返家,通知投亲靠友的安置人员可以返回,并通过平台上报安全返回人数。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提级对待、提级谋划、提级部署、提级应对,各级防指要按照“1833” 联合指挥体系要求,组建运行人员转移指挥室,全过程组织、指导做好人员转移研判分析、范围确定、转移安置、指导督促等工作,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安全返回。
(二)强化预警叫应。要加强暴雨、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等动态监测,优化预报方法,提高预报精度,加密预报预警频次,确保预警发出早、信息传达准、人人收得到。高级别预警信息发布后,要严格落实直达党政领导和基层责任人,按照叫应工作机制,叫醒关键人、激活全体系。
(三)强化梯次有序。发布暴雨、山洪、地质灾害高级别预警和启动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后,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迅速到岗到位,第一时间指挥处置,有序组织人员转移。要根据人员转移指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科学完备的人员转移方案,及时研判转移范围,明确什么情况下转、往哪里转、谁带领转、怎么转、转移到哪个地方,确保转得出、转得快、转到位。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级防指和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抽查检查,应急期间视情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核查,确保人员转移真正到位。对在人员转移工作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附件 5
防汛防台险情处置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区防汛防台工作部署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湖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吴兴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要求,立足超强台风正面登陆我省、严重影响我区的最坏情况,在“1833”联合指挥体系框架下,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系统化、规范化、清单化、实战化推进防汛防台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保障工作,进一步强化防汛防台险情、灾情处置能力,特制订本工作机制。
一、防汛防台联合救援工作方案
在区防指联合指挥部下设联合救援指挥室,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电分公司、电信吴兴分公司、移动吴兴分公司、联动湖州分公司、铁塔吴兴分公司、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联络员为成员。
(一)主要任务
统筹调度人武部、消防救援、专业队伍、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区属企业和驻吴央企工程抢险力量等应急力量,有序参与抢险救援,全面做好台风灾害等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应急救援力量针对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影响导致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断电、断网、断路、断水、断气、水利工程险情、灾害引发次生事故等场景下的突发事件,在区防指联合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下,主要担负以下任务:
1.抢救人员。转移、搜救被困群众,抢救被埋压群众,抢救转移危重伤员等。
2.侦察灾情。主要是地面人员侦察、无人机侦察、直升机侦察等。
3.基础设施抢通。主要是道路、电力、通信等抢修抢通。
4.救援力量投送。主要是专家、队伍物资装备投送等。
5.开辟救援通道和作业面。根据灾害现场情况,合理规划救援通道,拓展作业面,强化秩序管控,确保救援力量进得去、展得开。
6.现场监测。组织现场灾害因素监测,防范次生事故发生,
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7.企业事故救援。组织因台风洪涝灾害引发的高温金属熔融、矿山、危险化学品、燃气管道等事故的应急救援。
8.保护重要目标。控制灾害波及范围,确保党政机关、基础民生设施、重要桥梁隧道等重要目标的安全。
(二)力量部署
1.部署原则:(1)属地为主,重点布防。各乡级防指统筹部署辖区各类应急力量,根据当地防御重点,做好应急力量部署。(2)预警为令,适时前置。紧盯台风发展动态,根据气象部门预警信息,结合会商研判情况,及时调整力量部署,一旦确定台风登陆区域和影响范围,迅速组织人武、消防救援、专业队伍、社会应急力量等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前置布防,做好应对准备。(3)全面统筹,统一调度。区防指统筹全区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根据灾情险情和区防指领导决策部署,实施统一调度指挥。当乡级防指向区防指提出增援需求时,区防指根据灾害情况、距离远近、队伍专业特长、装备配备和救援能力,调度相关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增援。
2.具体安排:
(1)Ⅳ、Ⅲ级应急响应阶段。区防指联合指挥部预警救援组及时掌握全区应急力量情况,编制机动应急力量汇总表,制定应急救援力量防御图,拟制防御作战行动计划。当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可能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视情将应急救援力量前置到防御一线。
(2)Ⅱ级应急响应阶段。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联合救援指挥室全体成员单位进驻区防指联合指挥部,根据台风动向,研判分析应急救援力量防御重点,进一步向防御重点前置应急救援力量。发生突发事件的,由属地先行处置,联合救援指挥室安排部门专业力量给予指导并视情增援。
(3)Ⅰ级应急响应阶段。联合救援指挥室持续研判分析应急救援力量防御重点,进一步向防御重点前置应急救援力量,完善应急救援力量防御图。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的,区乡一体开展联合应急救援,联合救援指挥室调动区级应急力量增援事发地。
应急应响等级调整下降时,联合救援指挥室持续关注风险变化,各成员单位根据情况梯次撤回应急救援队伍,直至布防区域应急响应等级降至Ⅲ级以下。
(三)增援调度流程
1.申请。各乡镇街道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满足应急救援需求时,由乡级防指以书面形式向区防指提出增援需求,特别紧急情况可电话提出需求;灾情特别严重时,事发乡镇(街道)防指可直接向市防指报告,提出应急救援力量增援需求。
2.审批。区防指接到申请后,立即组织研判会商,30分钟内制定增援调度方案,经区防指领导同意后,下发调度命令。
3.救援。接到调度命令后,应急救援队伍应在30至60分钟内完成人员和装备集结,迅速前往事发地,到达目的地后,接受属地防指的统一指挥、领受救援任务。
4.撤收。救援任务结束后,调出的应急救援队伍返回驻地,
并向区防指报告;7日内向区防指办报送参与抢险救援情况,必要时参与复盘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周密制定行动方案。各应急救援力量要全时关注并认真研判台风发展趋势,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前置区域地理地质和地形地貌特点,把可能遇到的风险想细想全,全面做好抢险救援任务准备。
2.切实掌握队伍底数。对各类应急力量要做到心中有数,掌握能够随时出动的队伍数量以及大型装备完好率,指导其检修装备器材,组织紧急收拢、快速出动等临战训练,确保随时能接受区防指统一调度,快速投入抢险救援行动。
3.严格落实统一指挥。各应急救援力量接到区防指调度命令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域,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类型、能力资质、装备器材和既往应急救援行动等情况,并受领救援任务;原则上属地启动防台风Ⅱ级响应后,前置力量必须集结到位,落实靠前驻防、值勤备战。救援中不得擅自行动,不做超出自身能力的事。
4.加强相关信息报送。要加强上下联动和信息互通,各单位前置力量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区防指办。Ⅳ级、Ⅲ级应急响应时,每日7 时前报送队伍备勤、出动和参与抢险救援情况;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时,每日7时、15时前报送队伍备勤、出动和参与抢险救援情况;突发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区级应急救援力量统计表
附件
区级应急救援力量统计表
统计时间:2024 年 8 月
序号 | 力量类型 | 队伍数量 | 人员 | 装备 | |
1 | 专业队伍 | 燃气 | 1 | 36 | 10 |
交通 | 1 | 32 | 18 | ||
水利 | 1 | 39 | |||
通信 | 3 | 20 | 4 | ||
电力 | 1 | 24 | 8 | ||
地质灾害 | 1 | 6 | |||
2 | 社会应急力量 | 4 | 427 | 120 | |
合计 | 12 | 584 | 160 |
二、防汛防台联合保障工作方案
(一)海上防台风应急响应阶段
1.及时摸清全区应急物资底数。区、乡两级防指办会同同级应急部门,统筹商务、水利等储备职能部门,结合“战略和应急物资在线”平台开展本地区应急物资核对工作,进一步理清应急物资装备有多少、有哪些、在哪里,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2.督促各地视情补充应急物资。根据前期摸排情况,联合商务、水利等储备职能部门开展会商研判,着眼极端灾害情形,多渠道、持续性加强本地区应急物资储备。对存在较大物资缺口的,及时对接应急物资协议储备供应商,必要时启动紧急采购流程,迅速将物资补充到位。
3.加强应急物资装备设备调试。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多灾易灾村(社区)防汛防台“六个一”(一张责任表格、一套监测预警设备、一批救灾物资、一套应急通讯设备、一台应急发电机、一台排水泵)责任要求,抓紧利用好窗口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再检查、再确认。特别是要加强对卫星电话、发电机、排水泵等“三大件”的再调试,确保装备“可用、会用、好用”。
(二)Ⅳ、Ⅲ级应急响应阶段
4.组建联合保障指挥室。Ⅳ级应急响应期间,区防指办物资保障组统筹物资保障工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物资保障组与商务、水利等物资储备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建区防指联合保障指挥室,开展分析研判会商,督促各地落实保障责任。必要时,协调大型物流平台工作人员一并进驻,共同参与联合保障工作。
5.强化应急物资保障人员值班值守。督促各地严格执行 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及时接收物资调拨指令,安排物资出库调运。做好平台数据维护,避免因平台更新不及时造成数据严重失实,延误应急物资调拨使用。
6.组织应急物资准备情况会商研判。根据指挥部的综合研判产品,聚焦暴雨影响区、易淹易涝区以及人员集中转移区域,联合保障指挥室开展实际需求会商研判。
7.督促乡镇街道前置应急物资。根据会商研判结果,督促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前置应急物资,进一步增强物资保障能力。
8.实地检查各地应急物资准备情况。将各地物资储备保障情况纳入防汛防台督查事项,加强对各地储备情况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应急物资“有备无患”。
(三)Ⅱ级应急响应阶段
9.加强联合保障指挥室力量。协调大型物流平台工作人员一并进驻联合保障指挥室,共同参与联合保障工作。商务、水利等物资储备职能部门加强库点巡查,增加待命物流力量,确保物资随时出动。
10.加密组织应急物资保障会商研判。根据联合指挥部的综合研判成果,强化与水利、商务等储备职能部门的物资保障工作会商研判,视情提升应急物资前置力度。
11.前置区级应急物资。根据分析研判,针对台风预计登陆和过境路线,对我区可能造成的影响,按照“高效,及时、有序”的原则,提前将区级防汛防台应急物资预置到易受灾地区,提高物资保障时效性。
12.实地抽查物资保障整改情况。针对前期督查督导工作组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抽查检查,确保各地物资保障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Ⅰ级应急响应及台风登陆后持续影响阶段
13.高频组织应急物资保障会商研判。根据联合指挥部的综合研判成果,联合保障指挥室持续组织开展各级物资保障工作会商研判,及时了解地方动态和需求,视情提升应急物资保障力度。
14.视情紧急调拨应急物资。根据灾情形势和乡镇街道申请,会同物资储备职能部门及时调拨区级应急物资,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救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实行“先调拨使用,后补办手续”的方式调用物资,确保应急所需。
15.视情紧急采购应急物资。根据防汛防台形势,联系协议储备企业,锁定企业库存;协调社会储备企业加大防汛防台物资备货力度,密切保持工作联动,适时采取紧急采购方式保障物资所需。
16.视情申请上级应急物资支援。一旦发生特大灾情,本区储备物资不足以应对时,向市防指申请调用抢险救灾物资支援我区。
(五)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17.做好应急物资回收返还工作。灾害平稳后,督促各地及时回收省、市、区三级应急物资装备,统计消耗数量。原则上救援装备等应急物资在救援救灾任务结束后,由接收地人民政府负责回收并返还调出单位,或经调出单位同意,按规定程序后代储当地应急物资储备库。
18.复盘评估应急物资调拨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应急物资保障复盘工作,总结物资采购、调运、前置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适时更新本地区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做好“战略和应急物资在线”平台数据维护,及时上传调拨文件,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19.做好应急物资补充增储工作。物资储备职能部门根据调拨使用情况和物资消耗数量,及时完成应急物资补充入库,确保新一轮灾害应对保障需求。
(六)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物资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强化物资储备,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闭环管理,满足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根据灾害形势和物资储备情况,协调财政部门分级分类落实物资采购资金保障,提前做好紧急采购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快速到位。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结合防汛防台“1833”指挥体系,建立健全本地区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调拨、运输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物资各环节管理,并将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情况纳入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6
防汛防台专家咨询组工作机制
为规范防汛防台专家咨询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经验、技术优势,细化应急响应期间专家咨询工作流程,确保专家咨询组工作高效、支撑有效,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目标
在区应急管理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对全区防汛防台风险研判、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专业咨询、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在区防指做出决策并实施后,跟踪并接受反馈,及时提供调整和改进的决策建议。
二、工作职责
(一)组建并管理应急响应期间防汛防台专家组。
(二)组织专家参与防汛防台会商,提出专家咨询意见 。
(三)组织专家针对流域性洪水、重大灾险情等提出处置建议方案。
(四)根据有关部门或地方请求,配合督导服务组,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派出专家现场服务组,赴实地指导应对流域性洪水、山洪地质灾害、重大灾险情、基础设施损毁监测评定等事宜。
三、专家咨询组响应
(一)Ⅳ级应急响应或预报有强降雨、台风可能对我区产生较大影响时,专家咨询组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全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Ⅲ级应急响应时,启动专家咨询组,组员进驻会商会议室,并组织技术支持单位选派相关专家参与会商研判。早上8:30至晚上21:30,专家咨询组至少有1位科级领导和1名组员值班备勤,其他同志待命。
(三)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专家咨询组全员值班备勤,并轮流派人24小时值守。
(四)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及时联系有关成员单位专家做好准备,根据区防指要求,随时参加会商研判、决策咨询及赶赴现场指导。
四、专家组派管理
(一)组派需求提出。根据区领导指示或有关成员单位建议以及地方请求,研究提出组派专家方案,经专家咨询组组长同意后报批。
(二)组派专家选定。根据组派建议,从区应急管理专家库选派专家;或协调水利、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文广旅体、电力、移动、电信、联通、铁塔等有关成员单位选派专家;或由乡镇(街道)推荐。统筹提出工作组组长单位及组成配备专家建议,报区防指领导批准。
(三)专家过程管理。专家应服从工作组组长管理,做好技术咨询。专家咨询组负责联系专家派出单位、派出时间、派出地点等信息,及时了解掌握现场指导服务工作动态。
(四)后勤保障服务。以区防指名义组派工作组,由成员单位派出的专家,差旅费、专家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相关行业部门承担,车辆由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区应急管理局承担。邀请的其他专家费用由行业部门承担。
五、有关要求
(一)快速响应。联系保障组,妥善安排好专家进驻区应急管理局会商会议室或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执行任务。
(二)严格纪律。专家咨询组组员和有关专家根据工作安排到岗到位,确需请假的,严格按照请假程序做好报批;赴现场指导的,应严格遵守八项规定。
(三)成果报送。专家服务结束后,专家在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总结等成果材料汇总,提交综合防控组。
附件 7
防汛防台新闻宣传工作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在防汛防台“1833” 联合指挥体系框架中,系统化、规范化、实战化推进防汛防台新闻宣传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科普宣传,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防汛防台期间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发布台风预警预报,普及防汛防台知识,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架构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架构:根据应急响应状态不同,新闻宣传工作组织架构分为:1.联合指挥部参谋部舆论宣传组(简称舆论宣传组):人员由应急管理部门业务科室相关工作人员构成。2.舆论宣传专项工作组(简称宣传专项组):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并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响应等级时,联合指挥部参谋部舆论宣传组协同宣传、网信等部门组建舆论宣传专项工作组,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组长,舆论宣传组并入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
(二)工作职责:新闻媒体接待,媒体采访统筹;重要信息、新闻发布;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应知应会宣传;网络舆情监测、协调和处置;重要会议影像记录;应急值守。
三、响应运行机制
(一)防汛预警期
当预报有可能发生洪涝灾害或有台风影响时,新闻宣传以区应急管理局常规宣传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运行规则为主,做好台风、雨情、水情动态、各类预警信息、党委政府部署安排及防台科普知识的发布。
(二)应急响应期
1.Ⅳ级、Ⅲ级应急响应
舆论宣传组开始运作,根据工作职责,发布区防指重大决策、防御动态信息发布、预警提醒等信息,组织媒体报道等工作。收集舆情信息,提交联合指挥部参谋部,供指挥部指挥决策参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响应等级时,及时启动舆论宣传专项工作组。
(1)实行每日工作闭环,以区防减救办名义,提供每日建议媒体关注重点内容,引导媒体关注;收集整理新闻素材(文字、图片、视频等),形成发布通稿,向媒体进行通告,通告形式主要为通稿发布、召开临时发布会、接受媒体视频、录音采访等;收集整理前一日媒体报道和舆情监测情况,形成每日工作报告(含舆情)。
(2)设置媒体接待室并有效管理,保证24小时可用,为媒体开展报道提供条件;同步确定专人配合媒体采访出镜。
(3)每日参加会商会议。
2.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宣传专项组开始运行,原舆论宣传组并入宣传专项组开展工作,根据《防台防汛宣传引导工作指南》组织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常规工作按照Ⅳ级、Ⅲ级应急响应正常进行,同时增加:
(1)会商研判:加强宣传和舆情工作会商。加强与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文广旅体局等单位会商研判。
(2)舆情管控:提醒乡级防指办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信息发布做到统一、口径一致,避免因灾情导致出现较大社会影响的负面舆情。
(三)台风过境
恢复舆论宣传组工作机制,围绕最新灾情、救灾举措、先进典型、民生服务等做好新闻宣传报道,适时发布救援求助平台相关信息,在把握整体基调的前提下,发布一些舒缓民众情绪的内容。
(四)灾后恢复阶段
及时发布响应降级的情况,重点报道成功避险自救的案例,“五断”“五停”相关情况下生产生活恢复进展;做好次生灾害风险的提醒,引导群众台风过境仍不能松懈。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压紧责任。区防指办新闻宣传工作组要细化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对乡级防指办加强统筹指导,分别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提前与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沟通,避免出现沟通不畅、信息滞后。
(二)强化纪律意识。围绕我区防汛防台工作大局,确保新闻宣传条线工作的严谨性。各类稿件做到先审后发,做到信息发布权威、准确。与区防指各成员单位业务科室加强沟通协调,力争统一对外发声,避免发生不同单位之间口径冲突、数据打架等现象。
(三)强化风险意识。积极做好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及时报告网络上关于雨、水、灾情和防汛抗洪工作情况,尤其是涉及重大险情灾情和人员伤亡等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
附件:重点领域防汛防台科普宣传建议清单
附件
重点领域防汛防台科普宣传建议清单
序号 | 领域名称 | 科普宣传重点 | 配合单位 |
1 | 道路交通领域 | 相关单位在防台期间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防台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科普,做好出行安全防范提示;及时发布防台期间辖区交通状况。 | 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 |
2 | 消防领域 | 防台期间消防救援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防台期间消防救援力量备战情况;救援过程中心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案例;针对群众做好停水、断电期间家庭消防安全知识科普。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3 | 农业领域 | 台风响应期间禁止捕鱼等有关规定;渔业等相关单位在防台期间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针对群众做好防台期间严禁下河游泳等安全科普。 |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
4 | 危化领域 | 相关单位在防台期间针对危化品安全检查的工作情况;防台期间危化企业需要加强落实的各项管理措施;加强危化品储存仓库、储罐、包装桶、瓶等防潮湿、防水措施等方面的科普宣传。 | 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能源资源科)等部门 |
5 | 建筑施工领域 | 防台期间建筑施工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排水、脚手架稳固、塔吊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安全知识科普;加强对台风过后有序复工的宣传报道。 | 区住建局 |
6 | 旅游领域 | 农家乐、民宿等景区景点关闭,及时发布高气象风险旅游地预警及景区关停通知;针对群众做好防台期间外出旅游、停止水上娱乐项目等安全知识科普;适时发布台风期间擅自外出旅行引发的灾难案例,做好警示教育。 | 区文广旅体局 |
7 | 城镇燃气领域 | 防台期间城镇燃气领域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针对群众做好防台期间居家燃气使用方面的安全知识科普;加强对因台风造成停电、停水情况下,居民如何做好应对准备方面的科普宣传;加强对防台期间相关单位燃气供应保障工作的正面宣传。 | 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地燃气公司 |
8 | 自然灾害领域 | 做好因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及其引发的洪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风险防范和应急避险知识科普;加强对台风灾害地区救援情况和生产生活恢复情况的宣传报道。 | 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有关部门 |
附件 8
防汛防台督导服务组工作机制
为牢固树立“一个目标、四个宁可”防汛防台理念,高效运转区防指“1833”联合指挥体系,督促各地落实落细统筹协调、会商研判、风险管控、应急准备、宣传引导等各项防御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派出、统筹管理、提升效能的督导服务工作体系,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区防指的统筹领导下,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到第一时间上情下传、下情上达,督促指导各地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各项防御应对工作,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派条件
区防指督导服务组是根据区防指派遣,督查、指导和协助地方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执行防汛防台某项特定任务的临时组织,主要发挥督查指导作用。发生下列情况时,区防指将组派督导服务组:
(一)区防指启动Ⅲ级以上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期间或预报有强降雨、台风可能对我区产生较大影响,需加强现场指导服务时;
(二)某地受洪涝、台风灾害影响,有可能发生或已发生严重灾情险情,需加强现场指导服务时;
(三)区委、区政府或区防指领导就防汛防台某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需实地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时;
(四)需现场督办防汛防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时;
(五)其他应组派情况。
三、组派流程
(一)提出派出建议。区防指办根据区领导指示或全区防汛防台工作情况,提出派出督导服务组建议,报区防指办领导批准。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有关成员单位需要向地方组派本部门本系统督导服务组的,及时向区防指办报备。
(二)明确派出单位。确定对有关乡镇(街道)开展督导服务后,区防指办及时拟定督导服务工作方案,统筹整合区防指成员单位各方力量,提出被督查乡镇(街道)和派出单位名单,报区防指办领导批准。
(三)组建督导服务组。督导服务组组长由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由组长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兼任,组员一般由2-3名成员单位熟悉业务的其他单位干部组成,并根据需要增配备1-2专家进行技术支撑。
四、主要任务
根据组派目的,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检查地方对上级党委、政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防总、省市区防指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二)检查地方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执行情况,按照预警发布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并指挥应对情况;地方防指及相关单位会商研判、组织指挥、值班值守、防御部署、信息共享和灾险情报送、灾情险情应急处置等落实情况。
(三)围绕转移避险核心问题,重点检查各类小流域山洪风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防范区、城乡危旧房及低洼易涝点等危险区域的人员转移情况,落实“6个百分百”和“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安全返回”情况。
(四)聚焦台风防御准备、应对处置、灾后恢复的全过程,检查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各项应对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特别是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等风险区的避险措施落实情况。
(五)检查受灾群众安置、生活救助情况,特别是受灾群众转移安置、避灾安置点安全规范管理、基本生活保障等是否落实到位。
(六)检查重点船舶防风措施、景区关闭情况等;地质灾害风险区内切坡建房、切坡修路、在建工地防御准备等;水库河网蓄泄调度,重要水利设施安全运行等落实情况。
(七)检查防汛防台抢险救援队伍备勤及预置、应急抢险物资缺口分析研判及保障措施、险工险段和危险点现场抢险物资等是否落实到位。村(社区)落实“6个一”(一张责任表格、一套监测预警设备、一批防汛救灾物资、一套应急通讯设备、一台应急发电机、一台排水泵)要求情况。
(八)实地查看基层汛情、险情、灾情,了解基层需求,积极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九)按照区防指领导要求查看的其他事项。
五、有关要求
(一)主动履行职责。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应按要求及时落实好督导服务组组员、专家,赴现场开展工作。若有关成员单位在当地已有督导服务组,原则上纳入区防指督导组统一管理。
(二)严格工作机制。督导服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需发整改督办通知单的,经组长签字确认后现场反馈并报区防指办留存;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可建议区防指挂牌督办。督导服务组返回、解散需报经区防指领导批准同意。
(三)严肃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力戒泛泛指导和面上一般性的检查,既要检查指导工作,又要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四)及时上报情况。督导服务期间,各组每天20时前向区政府办公室、区防指办报送当天工作情况,任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区政府办公室、区防指办提交工作报告。
(五)强化保障力度。督导服务组保障车辆由督导服务组成员所在单位承担负责,专家费由行业部门承担,必要时由区防指办(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出差补助按其所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