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生态环境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治宣传,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能
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发布《吴兴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实行差异化环境准入,为吴兴西塞山科学谷、埭溪美妆小镇、织里半导体产业等重大项目腾出更大发展空间。深化环评集成改革,出台《吴兴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降级环境登记表管理办法(试行)》。拓宽绿色发展路径,出台《吴兴区“绿能惠贷”管理办法》等惠企政策,助力5家企业完成排污权抵押贷款8833万元,为全区159家企(事)业单位提供环保合规建设指导培训。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全方位监管。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利剑”系列专项行动5次,立案调查98起,罚款7384814元,没收违法所得8207.4元,信访同比下降13.6%。针对环评报告质量问题“零容忍”,立案查实2条省厅移交违法线索,对涉案环评机构做出通报批评处罚。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今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均按要求进行了备案登记,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健全执法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标准,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有序。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例如,在制定本辖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并经分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依托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分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执法案件办理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支持。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处理法律事务18次,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今年共组织培训8次,培训执法人员4人次。同时,积极参加省市执法技能竞赛等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战斗力。
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五)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学习纳入分局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文件。通过举办专题讲座、集中研讨、在线学习等方式,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年共组织法治培训2次,参加培训人员60人次。
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定期开展中心组学法活动。同时,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作为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激发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对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执法人员在应对一些复杂环境问题和新型环境违法行为时,还存在执法经验不足、业务知识不够扎实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实践锻炼。
(二)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增强
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在宣传内容和方式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部分宣传内容与群众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宣传方式不够新颖,导致宣传效果不够理想,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还有待提高。
(三)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还不够顺畅
在环境违法案件移送、证据收集与固定等方面,环境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还存在沟通协调不够及时、工作衔接不够顺畅等问题,影响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效果。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体系还不够完善,培训内容和方式还不能完全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二是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对群众需求的调研不够深入,缺乏针对性的策划和创新;三是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吴兴区生态环境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促。
(一)带头学法用法
党政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文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局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中,将法治学习作为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学习研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讲座,不断拓宽法律知识面。
(二)抓好全员普法工作
全面深化“八五”普法工作,健全“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领导讲法”等“三大机制”;强化督导落实,健全全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大力推动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推动开展全程普法。积极参加区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各项活动,充分履行成员单位工作职能,切实贯彻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落实各项制度,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三)推动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落实
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环境执法监管、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等方面,亲自把关,严格要求,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抓好法治教育宣传工作
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中心组学法一年不少于两次,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各项学法活动。强化依法行政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浓烈的依法行政氛围。结合“12·4”法制宣传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实施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应的宣传培训方案和计划,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培训体系,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执法人员应对复杂环境问题和新型环境违法行为的能力。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和业务竞赛,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二)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深入开展调研,了解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际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例如,制作生动有趣的环保法治动漫、短视频,通过媒体平台进行广泛传播;组织开展环保法治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增强群众的环保法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
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工作联系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环境违法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加强证据收集与固定方面的协作配合,提高环境违法案件的移送效率和办理质量。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
(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研究,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环境执法、行政审批、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公开,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我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