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湖州市吴兴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 法定代表人 | 莫璟辉 |
住所 | 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西山社区南区58幢 |
开办资金(万元) | 5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5 | 期末数(万元) | 5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辖区内市级以下文物的保护管理、修缮抢救、挖掘研究、宣传利用、安全巡查等工作,协助做好区内博物馆管理工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502MB1P792789 | 举办单位 | 湖州市吴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吴兴区文广旅体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一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顺利推进。累计出动专业人员500余人次,复核全区不可移动文物点位482处,复核率100%,圆满完成第一阶段的调查任务。完成81处三普登录点的内业编制工作,完成率超过20%。新发现各类不可移动文物48处,增加了吴兴区的文物资源库。二是持续开展文物安全工作。共开展季度巡查4次,检查各类不可移动文物490余处次;开展月度检查6次,检查省级及以上不可移动文物170余处次,开展灾害天气等各类专项检查4次,检查各类不可移动文物30余处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了整治工作,全年针对自然受损情况采取加固措施、除险措施或者环境整治2处。三是配合重大基本建设的考古勘探与发掘工作取得圆满成效。为破解考古前置勘探流程复杂等难题,在全市率先开展了与省考古所的战略合作,争取了勘探队伍常驻吴兴,大大提升了考古前置勘探的效率。四是乡村博物馆建设有声有色。全年建成省级乡村博物馆4家。沈家本法治陈列馆、菰城茶文化博物馆等2家乡村博物馆被评为省四星级乡村博物馆。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1.执行本单位章程情况:根据吴兴区文物保护管理所章程,我所较好地开展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地下文物调查发掘、指导乡村博物馆建设等工作,并根据上级举办部门即吴兴区文物局的指导意见开展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等其他交办的工作。未发生违背单位章程的情况。2.按照单位的宗旨开展的具体业务工作如下: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管理方面(1)加强检查及问题整改我局组织专业力量常态化开展各项文物安全检查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及浙江省文物局要求调整为全年不间断地开展各类文物检查及时发现、反馈、处置各类安全问题,有效确保了全区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现将全年安全检查情况总结如下。季度巡查。季度巡查方面,全年共开展四次季度巡查,参加人员以区文保所专业力量为主,属地文保条线配合参加。地域上涵盖高新区及所有乡镇街道,检查对象上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保单位为重点,兼顾文保点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同时对考古发掘工地、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等也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以文物本体安全情况、文物保护区划内违规建设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兼顾考古发掘工地及文物保护工程安全落实情况。截至12月底,全年共检查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490余处次,其中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实现了季度巡查全覆盖,确保每处文保单位全年检查数量不少于4次。季度巡查中共发现自然原因受损情况7起,法人违法、违规建设情况1起,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2起。月度检查。月度检查由各属地文化条线负责人、管理使用单位自主检查,区文物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汇总。检查对象主要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检查内容主要是文保单位保存情况,以本体安全为主。全年共检查180余处次,发现各类问题7次。其他专项检查。开展白蚁灾害检查1次,发现白蚁灾害情况2处。开展台风、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专项检查2次,出动人员15人次,发现灾后次生灾害1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2次,检查不可移动文物20处次。全年共检查大溇桥文物保护工程共15处次、检查文物考古发掘工地共30余处次。对于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反馈、整改或通报工作。截至目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自然损害、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消防安全设施全覆盖:全年累计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单3份,责成属地和使用单位加强整改,目前昌大当铺、小西街莫宅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自然损害情况的补救。责成八里店镇对年久失修的文物保护单位杨家斗永安桥进行修缮,累计投资100余万元。我局提供了全程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对潮音桥、道场山祈年题刻等17处各类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了环境整治。(2)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文物保护专业力量。2024年通过公开招考引进编外业务干部一名,增加了新鲜血液。积极参加上级文物部门组织的各种类型培训活动,全年共参加乡村博物馆展陈内容指导等培训活动15人次,提升了全所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建立业务文保员队伍做为专业力量的必要。举办乡村博物馆培训一次,培训乡村博物馆馆长20余人次。通过多种不同形式的培训活动,加强了业余文保员及乡村博物馆馆长的工作敬业心、提升了业务工作水平。(3)加强宣传。一是加强对上宣传。2024年累计《湖州政务》、《吴兴政务》等领导参考刊物上发表与文物保护相关的文章2篇,并获得市、区领导的批示,扩大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影响力,获得了领导的高度认可。二是加强公众宣传。在区文旅局公众号上发布文物工作动态4篇,向公众介绍文物保护成果,扩大了文物保护工作的知晓率、满意率。考古前置勘探,配合基本建设落地方面。(1)以战略协作方式破解前置勘探难题为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项目建设,保障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的尽快落地,2024年开展了大量工作,逐渐摸索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与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签订了战略协议。战略协议签订后,从招投标等几个方面节省了流程时间,大大加快了文物考古前置勘探工作,工作效率提升近50%。全年累计对20余宗土地进行了考古前置勘探,高效保障了三一重工等等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土地出让与建设工作。(2)高效做好75亩以下土地出让的文物审查工作。根据目前一是图纸审核一图通。尽快熟悉文物数字地图的操作流程,所有地块在一张图纸中审核是否进入文物保护区划、是否存在其他尚未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等。二是培养工作人员的一专多能。通过选送干部培训、加强与市级文物部门的业务实践联系等方式加强内部挖潜,尽快培养提升文保所年轻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具有能够独当一面能力、又能适应区县基层实际需要的人才,分组推进不同乡镇的用地审核工作。高效做好8种特殊情况的土地出让审查工作。结合我区文物分布尤其是地下遗址分布的规律,在认真学习、理解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贯彻应供尽供、能快则快的指示精神。乡村博物馆方面。2024年,在吴兴区文保所的靠前指导、全程服务下,乡村博物馆建设取得圆满成绩。湖镜博物馆、沈家本法治文化陈列馆、菰城茶文化博物馆、钱山漾文化博物馆等全部列入省级民生实事项目,并全部一次性通过省级。其中沈家本法治文化陈列馆被省级专家誉为“在全省乡村博物馆中独树一帜,具有良好的宣传阵地作用”。2024年,我区乡村博物馆建设后来居上,收获满满,沈家本法治陈列馆、菰城茶文化博物馆等2家乡村博物馆被评为省四星级乡村博物馆,获评星级博物馆数量、层次位居全市第二。咫园盆景博物馆开展的寒兰雅集临时展览取得了轰动效果。3.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保了全区482处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文物保护的宣传达600余人次,普及了文物保护工作,使广大市民获得了较好的文化体验;严格按照招投标流程开展业务工作,合理使用业务经费,使经费效益最大化。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1、业余文保员队伍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2024年累计收到业余文保员提供的业务线索2条,可见敬业心、业务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才能切实发挥作用。2、涉建审批环节还存在一定漏洞。自2023年浙江省出台文物考古前置勘探政策以来,我区较好地执行了相关政策,目前能够做到大部分土地出让环节由省、区文物部门把关,避免了建设性破坏。但在宗教场所建设、农村自建房宅基地使用、农村低等级公路建设三个方面仍存在审批环节漏洞,需要进一步对接,完善审批流程。3、部分宗教类文保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受信众习俗影响,省级文保单位纯阳宫(道教场所)、市级文保单位府庙(道教场所)、栖贤寺(佛教场所)等存在大殿内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焚香的情况,存在一定消防安全隐患。4、部分不可移动文物亟待修缮。受经费限制,复兴桥、中兴桥、凤兴桥等不可移动文物迄今未得到良好修缮,存在进一步受损的可能性。5、专业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区文保所人员构成不尽合理,缺少学习考古、文博专业的专业干部,事实上难以承担全区文物保护、指导乡村博物馆建设、开展考古前置勘探等工作的重任,亟待引进专业力量。 |
四、下一步打算 | 1、进一步加强业余文保员队伍建设。一是做好网格化管理,确定每个业余文保员的管理范围、管理对象,明确看护责任。二是加强业余文保员业务培训。通过现场观摩、现场教学等方式提升文物保护工作能力。三是加强考核。每年评选一批表现良好、热心文物保护事业的业余文保员予以表彰。2、加强对接严把审批关口。针对宗教场所建设、农村自建房宅基地使用、农村低等级公路建设三个方面仍存在的审批环节漏洞,进一步加强业务对接,完善审批流程。3、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顿。联合消防、民宗等部门对相关场所加强巡查、检查,切实整顿消防安全隐患。4、多方筹措经费开展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一是对上争取经费修缮古桥梁类不可移动文物。我们将摸排出需修缮古桥梁清单,积极向市级文物部门争取将需修缮古桥梁列入年度古桥修缮项目。二是压实属地文物修缮责任。根据《吴兴区文物保护安全监管责任制度》的相关规定,属地有责任对辖区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修缮工作。我们将与各乡镇街道积极对接,促使其尽快开展濒危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作。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