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湖州市吴兴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 法定代表人 | 江宇华 |
住所 | 湖州市吴兴区环城南路90号104办公室 |
开办资金(万元) | 5.0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5 | 期末数(万元) | 5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辖区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社会服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52435539642XJ | 举办单位 | 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1.按本单位章程要求严格落实2.开展的主要工作(一)积极开展“伴手礼”申报活动。弘扬特色产品消费环境。进一步打响湖州品牌,积极引导和促进消费,积极推荐企业申报“2024年湖州市第五届特色产品伴手礼”评选(4家入围)和2024年“浙江特色伴手礼”线上线下评测活动(2家入围)。(二)打造便民服务的市监驿站。面向以爱山街道商圈、城中街区、商业综合体等为主阵地的消费集聚区,打造集纠纷调解、法律宣传、食品安全科普、便民服务和金融支持于一体的多功能新阵地。持续输出创业服务、金融赋能、执照办理、小额贷款、生活便民、政策宣传等服务。(三)立足于放心消费社区(村)微单元创建,服务于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持续开展“放心乡村游”等“一村一品”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从而破解基层维权力量薄弱的难题。截至目前,已培育农家休闲型、化妆体验型等“放心消费创建示范村”3家。(四)建立消费维权站先行调解。对景区游客、商家及管理方进行了深入的调研,了解景区消费现状和消费者需求;完成选址、装修和设备添加等工作,对驿站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工作。自维权站运营以来,共接待投诉案件10余起,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高。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完成青山、湖州服务区放心消费创建,累计纳入培育库放心消费单位3646家,建设放心消费商圈8个。鼓励企业积极申报2024年湖州市第五届特色产品伴手礼评选,“良中良”荣获金奖,“优先工坊”“老恒和”“经开商业”荣获银奖。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1.职业投诉举报量大面广,牟利索赔倍增,行政应对呈现疲态。2.放心消费单位创建缺乏有效激励措施,商家参创的积极性不高。3.职责交叉点多面广处置成本大,部门间的协作机制还不够通畅。 |
四、下一步打算 | 1.强化放心消费建设,突出放心消费特色亮点。对浙北购物中心、爱山广场、衣裳街街区等吴兴特色街区、商圈进行放心消费重点建设,打造辖区放心消费特色亮点。2.开展联席会议探索消费维权协同处置机制题。积极主动对接商务局、文体旅游局、交通局等多个涉及消费投诉举报的单位,推进部门间联席会议的开展,按照职能分工,采取协同处置、联合执法、日常监管、综合处置等方式,不断推进疑难消费纠纷处置有效落地3.建立高效工单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三率”。调整关注点,在确保初查核查率、按时办结率的基础上,紧盯“响应率、重复率和满意率”三项指标,做好投诉举报处置合规性抽查,要求实现投诉举报闭环管理。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