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能源监管服务中心
  • 来源: 事业登记系统
  • 发布时间: 2025- 04-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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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湖州市吴兴区能源监管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王聪琪
住所  湖州市吴兴大道1号吴兴区行政中心1号楼10515室
开办资金(万元)5.00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5期末数(万元)5
宗旨和业务范围协助做好能源领域的行业监管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524685583279E举办单位湖州市吴兴区发展和改革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区发改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宣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23第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1〕42号)等政策法规,指导企业编制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并根据要求做好项目用能监管,严格开展节能审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4家工商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根据节能监察报告推动企业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落后电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进行淘汰更新;三是对46家年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开展用能预算化管理,推广使用“节能降碳e本账”应用,落实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费及用能预算监测工作;四是关停南太湖热电,进一步优化热力布局,全面提升空气质量;五是做好全区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通过实地走访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确保严格落实全区有序用电方案;六是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协同省、市发改委积极配合督查整改。二、取得的主要效益围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重点,统筹“6+1”等领域做好省级低碳试点区县创建,以全省第1名的成绩获评低碳试点区县考核优秀区县,获省政府碳达峰碳中和督查激励。全力推进关停腾退企业用能确权工作,全年腾出用能空间5.6万吨标准煤,年度目标完成率113%。深入挖掘工商业屋顶可利用资源,全年完成光伏装机并网18.4万千瓦,年度目标完成率142%。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能耗双控压力较大,我区单位GDP能耗为全市最低,因绝对值较低导致下降难度较大,且全社会刚性能耗需求不断加大,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空间不足。
四、下一步打算围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能耗“双控”为总目标,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一是扎实推进“双碳”建设。持续抓好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等建设,加快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两山合作社”加快项目转化。二是加快推进绿色转型。坚持“减碳、降耗、扩绿”协同推进,重点推动全区印染行业节能降碳技改提升,加快设备改造更新项目建设。三是深挖企业节能降碳潜力。不断完善吴兴工业控碳数智平台功能,强化企业能耗、碳排放等数据实时监测分析,深挖纺织、金属新材等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潜力,结合节能监察,推动实施节能降碳技改项目。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根据吴编〔2024〕8号文件,于2024年10月8日,进行了举办单位变更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