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23-00006 | 成文日期: | 2023-04-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局 |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吴兴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度吴兴区交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党组集体审议。
二、承办科室应当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及时、完整整理归档保管。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如因工作实际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科室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请局领导审核并重新进行公布。
附件:2023年度吴兴区交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度吴兴区交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内容概述 | 承办科室 | 实施计划 |
1 | 104国道吴兴区埭溪段改建工程 | 104国道吴兴区埭溪段改建工程主线全长9.8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2.0米。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加快前期工作及建设进度。 | 建设管理科 | 一季度:进行工可报批及分户测量。二季度:完成招投标工作,并进场施工;基本完成土地报批组件,并上报审批。三季度:累计完成工程量10%。四季度:累计完成工程量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