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30502000000/2025-1010304837 | 成文日期: | 2025-11-07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吴兴区人民政府
关于许堃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许堃任湖州吴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杨晓蓉任浙江吴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章利锋任湖州市吴兴区月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锦旭任湖州市吴兴区飞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清华任湖州吴兴国控投资运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敏任湖州吴兴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俞小建任湖州吴兴安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蒋旭锋任湖州吴兴东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慧东任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晓峰任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谈晓春任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湖州市吴兴区月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童宝华任湖州市吴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物局)副局长;
郭准任湖州市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副队长)。
免去范正昌湖州市吴兴区飞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伟湖州吴兴安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唐晔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数据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妍湖州市吴兴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晓芬湖州市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副队长)职务;
免去蒋旭锋湖州市吴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