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30502/2023-2022089016 | 成文日期: | 2023-03-27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吴财监督〔2023〕38号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为做好我区学习、宣传《意见》的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财会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做出健全党的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将财会监督作为党的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推进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意见》是党中央立足国情、着眼全局、放眼未来,对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系统谋划和重大决策,是健全和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的重大顶层设计,是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对《意见》的学习和宣传
各单位要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新时期财会监督工作总体要求、目标和任务,做好《意见》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一)深入学习领会。《意见》在深化新时代财会监督理论和政策上实现了许多创新,明确了财会监督新内涵、新定位、新原则、“五位一体”新体系、“纵横贯通”新机制以及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新重点任务等,各单位要结合财政部对《意见》的解读和相关要求,认真学习、深刻把握,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确保《意见》各项具体规定落实到财会监督实际工作中。
(二)广泛宣传解读。各单位要迅速掀起宣传《意见》热潮,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全面准确解读《意见》精神。各单位要集中资源和力量强化新闻宣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把握舆论宣传话语权;要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各单位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意见》精神;要加强舆论跟踪,及时回应有关方面关切,争取理解和支持,凝聚社会各界广泛共识。
三、认真做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
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本单位财会监督工作研究,及时更新观念、创新办法,健全体系,完善机制,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见效。各单位要牢牢把握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立足于发挥财会监督在党的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把推动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首要任务,聚焦减税降费、基层“三保”、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等,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为推动吴兴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吴兴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