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1-20211897 成文日期: 2021-1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2021年吴兴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发布日期:2021-11-26 09:12:16

2021年吴兴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规定,根据《2021年度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综合考核办法》(吴委办〔2021〕13号),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政务公开考核的区级有关部门、主体(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包括工作配合度(20分)、主动公开(50分)、依申请公开(10分)、政务新媒体建设(20分)等四项内容,另有加分项内容,总分不超过100分(详见附件2)。

  三、考核方式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各有关部门、主体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评,通过日常检查、第三方测评、平台记录、年终考核等方式和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公正、客观评价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并得出考核结果。

四、结果运用

  区政府办公室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综合评定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的考核结果,经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运用到对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中,并对考评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1.2021年度列入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单位

             2.2021年度吴兴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1

2021年度列入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单位

一、乡镇街道(14家)

高新区、织里镇、八里店镇、道场乡、妙西镇、埭溪镇、东林镇、环渚街道、湖东街道、月河街道、朝阳街道、爱山街道、飞英街道、龙泉街道。

  二、区级部门(42家)

重点部门27家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政务办(公管办)、区供销社、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其他部门15家):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区委宣传部(新闻办)、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信访局、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邮政管理局、国网湖州供电公司吴兴供电分公司、新闻传媒分中心。


附件2

2021年度吴兴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内容(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方式

工作配合度(20)

/

及时准确报送季度统计报表(4);按要求及时完成评估问题整改并反馈(10);认真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各类会议(1);全年日常信息报送,重点部门及乡镇不少于2篇,其他部门及街道不少于1篇(5)。

日常核查

主动公开

(50)

上级评估(10)

根据省、市评估结果,存在问题进行扣分。省评估每项扣1分,市评估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委托第三方公司评估

指数评估(32)

以《吴兴区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为依据,进行季度指数评估,按实际评估得分折合赋分。

发布量

(8)

按季度统计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量,按量赋分。

系统取数

依申请公开(10)

/

未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测试件的,酌情扣分;未保存台账并及时归档的,酌情扣分;信息公开申请件被提起复议或诉讼的,酌情扣分;信息公开申请件被复议纠错、诉讼败诉的,每件扣5分,扣完为止。

日常核查

政务新媒体建设(20)

/

以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考核结果得分折合赋分。

系统取数

加分项

报送经验做法的信息,市级录用加2分,省级录用加3分;获市分管领导批示另加2分,获主要领导批示的另加4分;获省分管领导批示另加3分,获主要领导批示的另加6分;多级录用、批示的,按最高层级计分,各项加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

日常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