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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政府公开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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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330502/2021-00098 | 成文日期: | 2021-10-0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 |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按照《吴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事项,加快补齐政务公开工作短板,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教育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二、工作重点
对照《吴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吴兴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结合部门工作职责,梳理5个方面的政务公开重点。
(一)加强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省、市、区教育民生实事重大设计变更、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安全生产等方面信息公开。依托吴兴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加强年度教育经费统计信息公开。推进在建施工项目、在建监理项目以及相关企业工程业绩等信息的公开。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牵头部门:计财处)
(二)加大教育民生信息公开。扎实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成教育等方面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强化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的信息公开。(牵头部门:教育科、学前教育指导中心、职成教育办公室、计财科)
(三)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发声。(牵头部门:办公室)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对公众依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按要求及时向区府办政务公开科上报依申请公开答复统计表。(牵头部门:办公室)
(五)稳步开展办文办会、财务等信息公开。将信息公开融入办文办会、采购等环节,加强保密性审查,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及时公开PPP等部门财务体制改革、部门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信息。(牵头部门: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吴兴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专题汇报;分管领导任组员,由分管负责同志抓具体工作,负责做好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小组成员。
(二)明确机构人员。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吴兴区教育局办公室,重点做好吴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区教育局专栏、微信、微博等平台建设,强化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与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衔接同步,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各科室要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负责人,主动做好配合。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管理等各类制度,强化督查考核,理顺工作机制,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四)明确时限要求。根据《吴兴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加强载体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积极配合完成吴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要求,实现更多服务事项在线办理,促进相关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硬件保障。
(六)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