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代表区委在经开区实施党的领导和监督。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拟订并组织实施经开区有关管理规定。
(三)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总体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四)负责经开区的平台建设。牵头制定经开区内重大项目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协调区域内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要素分配;根据经开区产业准入标准,负责管辖区域内产业发展项目的准入管理、重大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五)负责经开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按经济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核投资项目,做好项目服务等工作。
(六)根据吴兴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土地管理权限拟定经开区土地开发利用相关政策和推进计划,督促指导属地乡镇抓好组织实施。负责管辖区域内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经开区经济贸易、科技人才、统计等工作。协调区域内企业劳动保障、市场监管、生态文明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协调海关、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金融等单位的工作。
(八)受区委、区政府委托管理区经开投集团。
(九)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统战和群团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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