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330502/2024-2022082641 | 成文日期: | 2024-05-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吴政办发〔2024〕23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EWXD01-2024-0005 | 有效性: | 有效 |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兴区
林地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吴兴区林地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吴兴区林地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科学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森林资源,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功能稳步提升、美丽乡村共同富裕”发展目标,根据《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补充林地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2〕27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浙林资〔2021〕34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在全区开展林地储备库建设,进一步加强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绿色发展道路。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引导节约集约的林地利用方式,有效保障经济发展对林地的需求,建立我区林地占补平衡机制,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科学有效补充林地,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森林覆盖率逐年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力争走出一条保护与发展双赢的新路径,为全省高水平推进林地占补平衡工作提供吴兴样本、吴兴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 规划引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统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及其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为统一底版,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坚持林地保有量不降低底线。尊重土地权利人意愿,宜林则林,依法依规开展林地占补平衡各项工作。
(二)坚持先补后占,节约利用
强化占用林地总量控制,统筹加强林地资源的有效配置,稳步提高林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积极挖掘补充林地储备资源,加快推进补充林地储备库建设,实现永久使用林地项目占用林地面积与补充林地面积相挂钩。
(三)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
按照“部门统筹、乡镇落实、社会参与”的要求,实行区、镇、村分级管理,加强工作统筹、政策集成、资金保障、监测评价,形成责任联动、逐级落实、高效协同、全程闭环的林地管理工作新格局,保障补充林地建设真实有效,量质并举。结合吴兴实际,因地制宜补充林地,原则上以西部四个山区乡镇为主,东部平原乡镇可在适宜地块因需造林。
(四)坚持乡村振兴,共同富裕
坚持富民增收、共同富裕导向,实施“谁建设、谁受益”的奖补政策,引导镇村积极自觉参与造林工程、共享造林成果。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村集体经济稳步壮大。
三、主要目标及内容
(一)主要目标
结合吴兴实际,建立林地占补平衡机制,充分深挖区内补充林地资源,依法依规开展林地储备库建设。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吴兴区造林空间为60210亩,其中茶园造林空间为34102亩。根据2020-2023年高新区、各乡镇使用林地定额情况及高新区、各乡镇占补情况,充分考虑高新区、各乡镇补充林地后备资源潜力、造林适宜性及土地权利人意愿,计划排定2024至2028年补充林地任务。2024年先行试点建设2500亩,5年内共计划完成建设10000亩。
(二)确认入库程序
以新增造林入库为主,确认林地入库为辅的方式,依法有序补充林地。新增造林入库程序如下:
1.排摸资源。高新区、各乡镇按照当年任务,对符合条件的荒山荒坡、退化园地、低产茶园、废弃矿山、未利用地等区域进行造林地块排摸,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区域开展绿化造林,在重点对村民意愿、权属关系、后续利用等深入分析可行性后,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提交补充林地造林项目建设方案。
2.立项审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在收到项目立项申报材料后,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踏勘、论证,对拟补充林地地块进行核实,确保补充林地之前土地权属明晰、来源可靠,并按照相关造林技术规程做好项目作业设计。
3.开展实施。项目经区政府批准立项后,必须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造林施工,由乡镇牵头组织村集体、农户或企业按照相关土地变更技术规程和造林技术规程,对拟补充林地地块实施造林或提升。
4.验收入库。按照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的工作思路,经乡镇对项目进行初验后,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录入补充林地储备库,并将纳入国土变更调查,在土地变更调查及林草湿年度调查中做好地类变更。省林业局审核通过后的地块为新增补充林地指标正式入库。
通过确认地类变更入库的地块,在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拟补充林地地块核实,确保补充林地之前土地权属明晰、来源可靠,由乡镇、村共同确认上报,并完成国土变更地类,省林业局审核通过后的地块为新增补充林地指标正式入库。
(三)完善政策支持
1.明确奖补标准。实施新增林地造林项目,需经属地乡镇政府及区自规分局审批同意,对新增林地指标在完成国土变更后,纳入新增林地奖补储备库。奖补新增造林入库10万元/亩,其中给予造林项目实施主体奖补6万元/亩(其中奖补金额的10%三年后根据管养情况拨付),造林项目所在镇、村奖补4万元/亩,资金分配具体由高新区、各乡镇统筹;另,原保护利用规划为林地,“三调”为非林地的,如符合可从“非林地”变更为林地的,由乡镇和行政村确认上报,最终变更入库的,所在镇、村奖补5万元/亩。
2.建立调节机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开设林地指标资金专户进行专户管理,对区内项目建设、开发涉及占用林地指标的收取林地指标使用费,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区内补充新增林地指标奖补等林地占补平衡相关工作。项目建设需使用林地指标的,属地乡镇应缴纳相应的林地指标使用费:属地乡镇使用本乡镇通过造林入库产生的新增指标,按10万元/亩的标准缴纳指标使用费,使用本乡镇通过确认入库产生的新增指标,按5万元/亩的标准缴纳指标使用费;需跨乡镇使用区统筹指标的,按12.5万元/亩的标准缴纳指标使用费(此费用不包括使用林地项目所须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需跨区域交易的,按省、市指导价格进行交易。林地指标费缴纳后方可报批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3.鼓励产业发展。积极鼓励企业主体参与造林,积极探索新增林地的林下经济政策,融合林药、林菌等多种林业产业化经济助推富民强村、同时发挥新增林地固碳作用,探索碳交易机制,加快林业碳汇资源效益转化,提升林业产品附加值。
4.实行奖惩挂钩。充分发挥考核激励作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纳入区对乡镇考核。对超额完成林地占补任务的,对林业产业发展成效明显的乡镇和造林主体,给予一定奖励激励 (具体奖励方案另行制定)。对于新增的毁林(竹)种茶或改变林地用途,应于当年度予以恢复,且恢复后的地块不能作为新增造林入库;如不能恢复的,由乡镇负责落实占补;对管护不达标、林分质量下降,甚至退化、毁坏的,不予下达当年管护经费,并落实补植。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考核。成立全区林地占补平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领导陆安华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区自规分局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不断完善补充林地后续管护监管机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内林地占补平衡补充林地后续管护情况进行检查,作为区林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2.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建设单位要抓好造林质量管理,确保新增造林国土变更入库要求。补充林地造林项目入库后,由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后续管护工作,落实后续管护责任和措施,确保新增造林成活率管护期成活率达到90%以上。补充林地造林项目形成的林地应当用于林业生产,未依法办理林地审核审批手续,不得转为非林地。
3.规范资金,专款专用。补充林地指标交易收入优先安排用于绿化造林、森林质量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业发展等工作。补充林地指标交易产生的相关费用作为建设成本,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或生产成本。
4.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强化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科学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大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知晓率、参与率,引导社会各界支持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林地占补平衡吴兴样板。
五、本《方案》自2024年6月10日起实施,试行期5年。
附件:1.吴兴区林地占补平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吴兴区林地占补平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职责
3.吴兴区林地补充储备库建设造林技术标准
4.吴兴区可造林空间情况分析
5.2024年各乡镇补充林地任务分配
附件1
组 长:陆安华
副组长:陆 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成 员:王旭强(区府办)
叶楚江(区财政局)
孟华兵(区农业农村局)
蔡昊展(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戚伟伟(高新区)
蒋爱国(织里镇)
王超杰(八里店镇)
周新冰(道场乡)
张新芳(妙西镇)
乐可帆(埭溪镇)
蒋屹平(东林镇)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陆敏兼任专班主任。若工作专班成员因人事调整,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开设林地指标资金专户,对新增造林地块适宜性评估、初选,对造林实施进行业务指导,牵头组织造林验收,完成地类变更及上报入库等工作;
区财政局: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补充造林项目的资金筹措,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参与造林验收及后期管护评估等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参与造林验收及后期管护评估等工作;
属地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工程造林,根据补充林地任务清单,排摸农户意向、调查核实和政策处理工作,确定可实施造林地块。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绿化造林,落实全过程监管责任,开展整体工程初步验收与质量自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工程后期管护、信息报备等进行跟踪检查,加强验后管护。
附件3
为扎实推进吴兴补充林地储备库建设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实现我区林地总量动态平衡,严格补充林地入库管理,在全区适宜地块实施造林更新,总体造林标准应该符合《造林技术规程》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几点要求及建议:
一、树种选择
实施造林的主体单位应按照适地适树要求,按照适地适树要求,原则上采用乡土乔木树种及浙江省“十大碳汇树种”,区域性选择2种以上主要种植树种,常绿树种为必备项,并搭配1种以上彩叶树种,兼顾考虑季相景观,选择树种需与周围山体森林植被景观保持协调连贯。落叶树种:金钱松、檫树、榉树、枫香、朴树、栾树、槭树、乌桕、无患子、栎树、池杉等;常绿树种:木荷(防火)、浙江楠、樟树、浙江樟、女贞、冬青、杉木、青冈、柏树等。
二、种植模式
常绿和落叶树种建议1:2占比,每亩种植密度不少于75株。茶园需清除茶叶后采取均匀穴状种植方式,株行距不超过3m*3m。经济林采取沿等高线带状种植方式,带状宽度10米,株行距2m*3m错位种植3排,有效种植区域达50%以上,优先考虑山顶带帽;其他非林地采取原树木清理后直接均匀穴状补植,株间距不超过3m*3m,遇原生阔叶树种,进行抚育管理后可计入种植株数。
三、种植质量
苗木要求全冠,采用胸径≥5cm、高度≥2.5m、分支点≥1.3M土球壮苗,块状整地80*80*20cm,种植穴不小于50*50*40cm,施基肥,种植直立无歪斜,采取必要的支撑固定措施。若造林地块因立地条件差无法按上述标准实施,可适地适标编制造林设计方案。
四、种植管护
施基肥及防病除虫工作,种植直立无歪斜,采取必要的支撑固定措施,管护期成活率达到90%以上,管护期5年。
附件4
吴兴区可造林空间情况分析
根据最新的国土变更规则,今后可用于其他地类直接确认上报的可能性大幅下降,为保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求,补充林地入库工作应以造林入库为主。根据对国土2022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及2022年度“林草湿”数据的分析,初步测算我区理论上造林空间为60210.6亩(不含茶园总计25739.8亩)。
1.果园改造
小吴兴果园剔除建设用地及耕地部分,果园改造空间为1493.2亩,果园改造相对成本较少。
2.采伐用地生态修复
小吴兴采矿用地剔除建设用地及耕地部分,采伐用地生态修复空间为8737.8亩,结合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可获取一部分补充林地资源。
3.其他园地造林
小吴兴其他园地剔除涉及建设用地及耕地,其他园地空间为13660.2亩,剩余部分中实际地类可能存在较多茶园,还需乡镇进一步摸底确认。
4.其他综合造林空间分析。
其他地类如草地、公园绿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分析得出草地1275.8亩、公园绿地255.7亩、裸土地18.7亩、裸岩石砾地298.4亩,合计其他综合地类造林空间1848.6亩。
5.茶园改造
小吴兴果园剔除建设用地及耕地部分,茶园改造空间为34102.4亩,茶园改造相对成本较大。
可造林空间情况分析表
单位:亩
行政区 | 采矿用地 | 公园与绿地 | 果园 | 可调整果园 | 可调整其他园地 | 裸土地 | 裸岩石砾地 | 其他草地 | 其他园地 |
小计 | 茶园 | 总计 |
八里店镇 | 5.7 | / | 90.7 | 26.7 | 66.5 | / | / | 99.7 | 2983.7 | 3273 | / | 3273 |
埭溪镇 | 2043.7 | 6.2 | 383.2 | / | 10.9 | 14.6 | / | 410 | 941.3 | 3809.9 | 14428.9 | 18238.8 |
道场乡 | 1979.8 | 136.2 | 425.5 | 1.8 | 39.6 | / | 289.4 | 80.6 | 1077.7 | 4030.6 | 1711.6 | 5742.2 |
东林镇 | 2217.6 | 33.5 | 64.8 | / | 49.6 | / | / | 124.9 | 1318.1 | 3808.5 | 733.3 | 4541.8 |
环渚街道 | / | / | / | / | 100.4 | / | / | 156.9 | 405.3 | 662.6 | / | 662.6 |
妙西镇 | 2489.1 | / | 403.6 | / | 1.2 | 4.1 | 9 | 262.5 | 741.5 | 3911 | 17228.4 | 21139.4 |
织里镇 | 1.9 | 79.8 | 125.4 | 1.2 | 70.5 | / | / | 141.2 | 6192.6 | 6612.6 | 0.2 | 6612.8 |
总计 | 8737.8 | 255.7 | 1493.2 | 29.7 | 338.7 | 18.7 | 298.4 | 1275.8 | 13660.2 | 25739.8 | 34102.4 | 60210.6 |
附件5
2024年各乡镇补充林地任务分配
根据2020-2023年各乡镇使用林地定额情况及各乡镇目前占补情况,下达2024年各乡镇需完成的补充林地任务共计2500亩,具体任务见表格。
乡镇 | 任务下达(亩) |
埭溪镇 | 1000 |
妙西镇 | 1000 |
道场乡 | 280 |
东林镇 | 220 |
小吴兴总计 | 2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