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30502000000/2025-1010304139 | 成文日期: | 2025-09-28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一、制定背景
2024年我区以中央、省、市各级文件精神为指引,出台了《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吴政办发〔2024〕21号),2024年5月29日起实施。
2025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富民”统筹做好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持续缩小“三大差距”,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湖州实践吴兴样板贡献“三农”力量。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新要求,今年需进行部分政策内容的调整。
二、制定意义
(一)制定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我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0〕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二十条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19号)和《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支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湖财农〔2024〕101号)
三、新旧政策差异
与2024年政策文件相比较,在培育农业新型主体发展政策中修改增加了“16.加快农业新质生产力项目引进。”相关政策支持。
四、主要内容和执行标准
(一)聚焦稳产保供,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政策从种植、畜牧、渔业等多方面发力。在粮油产业方面,不仅延续并提高了规模种植补贴标准,还增设了“十佳种粮大户”评选和高产攻关奖励,引导农户多种粮、种好粮。畜牧业重点支持动物防疫和绿色健康养殖,对兽用抗菌药减量达标场给予奖励,推动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渔业方面则强化资源养护和安全生产,保障水产品稳定供应。
(二)强化科技赋能,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政策突出“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轮驱动。在现代种业方面,加大对种质资源保护和种业企业的支持,鼓励开展科研合作,推动良种选育与推广。农机方面,持续推进“机器换人”,对农机购置、育秧中心建设、机插秧等关键环节给予配套补助,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同时,支持数字农业工厂和智慧农业系统建设,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
(三)推动绿色转型,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政策强调农业生态环保和标准化生产。通过奖励绿色食品认证、名特优新产品纳入国家级名录等举措,引导农业主体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在农业废弃物处理、秸秆综合利用、生态农场建设等方面安排专项资金,推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此外,加强土壤普查和耕地质量保护,夯实绿色农业发展基础。
(四)培育新型主体,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政策注重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并对其认定和升级给予阶梯式奖励。鼓励引进农业新质生产力项目,支持“土特产”全链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在人才方面,设立“南太湖精英计划”“湖州农民专家”等多项人才激励政策,吸引和留住乡村振兴所需各类人才。
(五)完善保障机制,增强农业发展韧性
政策在金融、保险、用地、低收入帮扶等方面打出“组合拳”。设立农业信贷担保专项资金,推动“政银担”协同支农;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探索特色险种试点;落实农业“标准地”制度,保障乡村产业用地需求。针对低收入农户,通过就业带动、创业贴息、产业帮扶等方式,助力共同富裕。
(六)加强生态建设,提升乡村人居环境
政策延续“千万工程”精神,支持美丽乡村、未来乡村、历史文化村落等建设,对成效显著的村镇给予财政奖补。在农村环境整治方面,安排长效管理经费,推进垃圾分类、公厕改造等项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支持公益林补偿、古树名木保护、松材线虫病防控等生态修复工作。
(七)规范项目管理,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政策明确对农业项目资金实行审计评价和规范管理,严防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违法等问题的主体,取消奖补资格,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五、期限
本政策自2025年10月17日起实施。
六、有关术语释义
无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吴兴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联系人:闵佳
联系电话:0572-2551739
电子邮箱:6261032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