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4-00569 成文日期: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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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4-03-25 14:55:34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数字吴兴、现代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的研究服务和技术保障工作。协助拟订数字吴兴、现代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并参与组织实施。

2.承担湖州城市数字大脑吴兴平台、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网络等重大基础设施运维保障工作。承担公共数据基础平台、公共应用基础支撑平台的开发、运维工作。

3.承担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机关内部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运维工作。承担区级电子政务内外网络运维和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4.承担信息公开、协同办公等公共政务平台的开发、运维和管理,为浙江政务服务网吴兴平台运行提供技术支撑;承担“中国吴兴”门户网站群集约化建设和管理。

5.协助全区公共数据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技术服务支撑;参与大数据产业发展交流合作。

6.协助做好区本级财政性资金建设、维护的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工作。承担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培训、交流和信息咨询活动。

7.承担数字吴兴智慧管理中心运行保障工作。

8.完成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预算包括: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本级预算。

二、2024年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389.77万元。

(二)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389.7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68万元,下降5.50%,主要是人员调出。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9.77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389.7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68万元,下降5.50%,主要是人员调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2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48.07万元,占89.3%;日常公用支出41.70万元,占10.7%。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9.7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89.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20万元。

(五)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9.7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68万元,下降5.50%,主要是人员调出。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57万元,占8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9万元,占6.2%;卫生健康支出21.20万元,占5.4%。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44.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万元,主要用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万元,主要用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9.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1.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大数据的“三公”经费在区府办本级统一支出,不做单独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在区府办本级统一支出,不做单独预算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0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0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湖州市吴兴区大数据服务中心无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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