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524K149977247/2025-00010 成文日期: 2025-03-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20250321-2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5-03-21 08:51:37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定并监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2.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3.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4.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国家和省、市核定的污染物减排指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措施,监督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管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开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相关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统一发布辖区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

10.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负责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11.开展生态环境交流合作,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2.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生态环境有关资金。提出生态环境方面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投资项目,并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参与指导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

13.组织开展和指导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协助区委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5.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吴兴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参公事业单位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预算。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规划与自然生态保护科(挂政策法规与宣教科牌子)、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挂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科牌子)。

二、2025年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094.75万元。

(二)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收入预算5094.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75.50万元,80.71%,主要是上年结转上级资金1905.06万元,提前下达2025年上级资金743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94.75万元(上年结转1905.06万元),占100.00%。
  (三)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支出预算5094.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75.50万元,80.71%,主要是上年结转上级资金1905.06万元,提前下达2025年上级资金74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2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12.9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53.75万元,占12.80%;日常公用支出72.98万元,占1.40%;项目支出4368.02万元,占85.70%。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94.7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094.7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2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12.97万元。

(五)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94.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75.50万元,80.71%,主要是上年结转上级资金1905.06万元,提前下达2025年上级资金74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7万元,占1.10%;卫生健康支出25.21万元,占0.50%;节能环保支出5012.97万元,占98.40%。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职工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36.36 万元,主要用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18万元,主要用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21 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644.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基本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155.50 万元 ,主要用于重点企业的日常环境管理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 (项)1915.50 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 (项)127.59万元,主要用于水污染防治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项)47.60 万元,主要用于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的污染防治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206.18 万元,主要用于土壤污染防治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18.89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303.90 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文明建设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 364.80 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环境监管、专项执法行动,环境应急等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1028.0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六)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6.73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653.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7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5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9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省(市、县、区)来吴进行重大政策调研及各类督查检查、对口援建(青川、援藏、援疆)来吴考察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9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89万元,增长10.43%,主要是在职参公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88.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76.3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6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368.02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环保)(项):指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指用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管理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 (项)指用于治理空气污染、汔车尾气等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 (项)指用于水污染防治、排水、污水处理、水源地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项)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物处置处理等方面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指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指用于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生态修复等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指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区生态环境分局本级)_2025-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