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5-1222495 成文日期: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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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检察院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3-21 10:23:09

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区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检察院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区检察院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区检察院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区检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区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区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区检察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区检察院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区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区检察院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预算包括检察院本级预算及院下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和湖州市吴兴区检察事务中心。

二、2025年区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检察院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区检察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3299.96万元。

(二)关于区检察院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检察院2025年收入预算3299.9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68.09万元,下降7.51%,主要是我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量入未出、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厉行节约,加强管理,压减开支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99.96万元(上年结转51.17万元),占100.0%。
  (三)关于区检察院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检察院2025年支出预算3299.9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94.6万元,下降8.20%主要是我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量入未出、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厉行节约,加强管理,压减开支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863.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0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420.32万元,占73.3%;日常公用支出435.34万元,占13.2%;项目支出444.29万元,占13.5%。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区检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检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99.9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299.9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863.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01万元。

(五)关于区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99.9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68.09万元,下降7.51%,主要是我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量入未出、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厉行节约,加强管理,压减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863.09万元,占8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86万元,占9.1%;卫生健康支出138.01万元,占4.2%;。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312.6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46.12万元,主要用于我院购置设备和维修等其它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106.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院下属事业单位的正常办公运行。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它检察支出(项)198.17万元,主要用于我院科技强检、人民监督员等的其它检察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 (项)109.3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财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6.34万元,主要用于对我院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3.17万元,主要用于对我院干部职工职业年金的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31.48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国家政策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52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区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55.6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420.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43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区检察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区检察院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区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检察院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5万元,增长12.2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2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6.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5万元,增长13.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5万元,增长13.46%,主要原因是多辆执法执勤车辆因购车年数长,每年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区检察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吴兴区检察事务中心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6.1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67万元,下降2.44%,主要是我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量入未出、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厉行节约,加强管理,压减开支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区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4.5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区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区检察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44.29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是用于检察机关人员和日常工作运行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用于检察院未单独设立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是用于吴兴区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事业人员支出和日常工作运行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它检察支出(项):是用于吴兴区人民检察院科技强检、人民监督员等的其它检察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 (项):是用于离退休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反映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是反映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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