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2-2019099290 成文日期: 2022-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吴兴区开展2022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1 14:24:40

关于吴兴区开展2022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切实做好2022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浙江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扎实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的收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学习《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结合我市去年“8·11”强降雨情况,充分认识极端天气的危害性,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的组织领导,抢抓机遇主动作为,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 强化资源统筹,补强短板弱项。

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在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基础上,开展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以上的村(社区)排查(城镇周边县级、乡级安置中心覆盖范围内且相关资源整合确实存在难度的可不建),辖区内建筑工地及外来游客集聚的区域要因地制宜加大临时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确保避灾安置场所服务有效辐射全域,助推综合示范社区创建。

三、 强化任务推进,确保圆满收官。

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合理安排年度工作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及考核申报在8月底完成,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及考核申报在9月底完成,两项工作均以上报相关材料审核评审为准。避灾安置场所9月底全面完成任务,确保已建场所规范化100%、场所辐射覆盖100%、场所可视化100%

 

附件:1.2022年度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分解任务

      2.2022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分解任务

         

 

湖州市吴兴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331

 

 

 

 

 

 

 

 

 

 

 

附件1

 

2022年度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分解任务

 

乡镇街道

目标数量(个)

吴兴区

2

织里镇

12

埭溪镇

3

东林镇

8

妙西镇

3

月河街道

1

合计

29

 

 

 

 

 

 

 

附件2

 

2022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分解任务

 

 

省级

国家级

吴兴区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