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涉及使用重点危险化学品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 字体: ]

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涉及使用重点危险化学品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应急管理局,织里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巩固工贸行业涉及使用重点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成果,规范全区工贸行业危化品安全管理,现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涉及使用重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一、整治目标

依据《湖州市工贸行业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导则(试行版)》,督促全工贸行业涉及使用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全面排查危化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升重点危化品储存及使用场所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危化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是巩固2021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对存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工艺、使用液氨、氨分解、危化品溶剂回收、胶水生产、铅酸蓄电池企业、液氧储罐(5m3以上)以及供氢站、使用LNG(CNG)储罐(管束)作为燃料的工贸企业继续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巩固2021年度工贸行业涉及使用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二是开展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前期整治范围的基础上,对杜瓦钢瓶单日最大储量≥5瓶的小型汽化站;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储量>重大危险源临界值5%或储量2吨以上使用甲类危化品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安全评价、重点整治。

三、整治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33月)。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整治范围的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涉及企业的摸排及本辖区内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的情况,并于39日前将排摸情况报局(排摸表见附件1)。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3月至9月)。各企业根据本企业所涉及的危化品委托第三方资质机构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现状评价(或安全评估)并由企业根据安全评价(安全评估)情况完善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将结果报所在乡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

(三)整治验收阶段(2023年10月)。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依据前期整治情况,仔细核对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安全评估)开展情况。并于10月25日前将整治统计表(见附件2)及工作小结报送局。

四、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细心指导。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和汇总,有序推进,务求实效,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要加强对涉及企业的业务指导,特别是对自我安全管理能力不足企业,督促企业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及时完成安全评价工作。

(二)强化培训,提升技能。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危化品专题部署及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及作业人员要知晓并掌握本企业所涉及的危化品种类、安全风险及应急处置措施,提升相关人员的危化品安全管理水平及安全技能,特别是要提升突发状况下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大执法,全面推进。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在整治过程中,对未按时完成安全现状评价要求的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要加大执法力度,推动整治工作的全面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勒令停产停业;经整改无望的,提请政府予以取缔。对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机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局联系人:唐琦彬;联系电话:2551531

 

附件:1.吴兴区工贸行业涉及使用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摸表

2.吴兴区工贸行业涉及使用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统计表

 

 

 

 湖州市吴兴区应急管理局    

                      202336    



附件1

吴兴区工贸行业涉及使用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摸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涉及重点危化品内容

危化品名称

最大储量(吨)

实际数量(吨)

是否已完成安全评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备注









































说明:1.1.涉及重点危化品内容填写: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工艺、使用液氨、氨分解、某某溶剂回收、胶水生产、铅酸蓄电池、

液氧储罐(5m3以上)供氢站、使用LNG(CNG)储罐(管束)、小型汽化站(杜瓦钢瓶单日最大储量≥5瓶);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储量>重大危险源临界值5%或储量2吨以上使用甲类危化品的工贸企业等

2.是否已完成安全评价指评价机构是否已完成整改确认。

3.涉及重点危险工艺按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附件2

吴兴区工贸行业涉及使用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乡镇

涉及重点危化品内容

危化品名称

最大储量(吨)

实际数量(吨)

是否已完成安全评价

执法检查情况





































说明:1.涉及重点危化品内容填写: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工艺、使用液氨、氨分解、某某溶剂回收、胶水生产、铅酸蓄电池、

液氧储罐(5m3以上)供氢站、使用LNG(CNG)储罐(管束)、小型汽化站(杜瓦钢瓶单日最大储量≥5瓶);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储量>重大危险源临界值5%或储量2吨以上使用甲类危化品的工贸企业等

2.是否已完成安全评价指评价机构是否已完成整改确认。

3.涉及重点危险工艺按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4.若未完成安全评价,须填写现场检查执法情况检查执法情况填写格式为:执法人员及执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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