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3-03-21 来源:区财政局   [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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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区级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区级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区级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区级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区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区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区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区级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区级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区级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协助拟定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                         

2.协助建立和完善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体系。                        

3.协助建立健全区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 协助完善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和出资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                                                      

4.承担国有资产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

工作。                           

5.承担区属国有企业数据统计及分析应用工作。                                           

6.完成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包括: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预算、吴兴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预算。

    二、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271.13万元。

(二)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271.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5万元,长0.65%,主要是有人员调入。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13万元,占100.00%。
  (三)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271.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5万元,长0.65%,主要是有人员调入。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3.67万元,占93.56%;日常公用支出17.46万元,占6.44%。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1.1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71.1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9万元。

(五)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1.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5万元,长0.65%,主要是有人员调入。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8.58万元,占88.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6万元,占6.62%;卫生健康(类)支出14.59万元,占5.3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38.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97万元,主要用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99万元,主要用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1.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3.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7.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22.8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2.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86%,主要原因是公务出行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由于本单位为事业单位(非参公性质),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无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23年国资监督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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