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3-21 来源:区财政局   [ 字体: ]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区财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财政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区财政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区财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区财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区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区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区财政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区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区财政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财政、财务、财税、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区经济形势,提出贯彻宏观调控政策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街道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全和区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公开。研究提出区本级和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完善区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全区乡镇财政工作。

3.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推广。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5.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和推广全区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

6.负责政府债务管理。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发行准备工作。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7.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区政府对相关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拟订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根据区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风险管控,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指导区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10.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负责汇总和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和保值增值工作。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编制区级政府投资预算和区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表。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2.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13.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代理记账业务管理。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区与乡镇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区、乡镇统筹能力。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组织实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2)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3)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把重点转移到管理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上来,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4)强化出资人监督职责,坚持出资人管理与监督有机统一,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吴兴区区级国库支付中心预算、局属吴兴区财政票据管理中心预算、局属吴兴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服务中心预算和局属吴兴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预算。

二、2025年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961.11万元。

(二)关于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2025年收入预算3961.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72.47万元,121.46%,主要是上级财政提前下达了奖补资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1.11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3961.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72.47万元,121.46%,主要是上级财政提前下达了奖补资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1.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83万元、农林水支出204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07.51万元,占30.5%;日常公用支出133.25万元,占3.4%;项目支出2620.35万元,占66.2%。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61.1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961.1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1.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83万元、农林水支出2040.00万元。

(五)关于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61.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72.47万元,121.46%,主要是上级财政提前下达了奖补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1.99万元,占4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29万元,占3.4%;卫生健康支出65.83万元,占1.7%;农林水支出2040.00万元,占51.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885.8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下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52.3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本监督管理工作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293.0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财政系统及软件的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35.0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概算审核、绩效评价等委托业务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55.81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13万元,主要用于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2.11万元,主要用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1.06万元,主要用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7.8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7.94万元,主要用于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1261.0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779.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的支出。    

(六)关于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0.7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207.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133.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9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本级以及吴兴区区级国库支付中心和吴兴区财政票据管理中心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3.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79万元,增长3.81%,主要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9.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5.9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其他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620.3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政府委托业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反映财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其他农村综合改革的支出。

 

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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