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16 来源:区教育局   [ 字体: ]

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优化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原则,切实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全面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均衡、优质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入园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入园人数、幼儿园分布、招生规模及原有建议学区划分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园招生范围,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确保各园资源的均衡使用。

(二)坚持一致优先原则。根据幼儿园招生计划,父母房产及幼儿户籍都在幼儿园建议学区内的,优先安排入读本幼儿园。

(三)坚持严控计划招收原则。各幼儿园严格按照核定的计划招生,不得随意增扩与缩减班级。原则上等级幼儿园按相应规定严格控制班额。

坚持公益普惠服务原则。提高公益普惠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保障辖区内适龄新生均有入读普惠园的机会。

、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收幼儿园新生428个小班,其中中心城275个、乡镇153个。各幼儿园计划招生数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招生对象

辖区内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五、报名方式

新生报名采用网上登记方式。具体操作方法可关注“吴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中“幼儿园报名操作”。

(一)手机报名

使用手机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并登录,直接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在线办理——选择“湖州市吴兴区”——进入“湖州市吴兴区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二)电脑报名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并登录,直接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在线办理——选择“湖州市吴兴区”——进入“湖州市吴兴区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新生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无误。报名系统会通过大数据库核验新生父母的房产、新生户籍及关系等信息。核验中发现提交信息不完整的,报名系统会适时反馈,家长需按提示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确认;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立即停止录取程序,有关部门将做出处理。

六、招生办法

(一)中心城幼儿园招生办法

 1.相关规定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对中心城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中心城区户籍:是指新生户籍在月河、朝阳、爱山、飞英、龙泉、凤凰等六个街道社区内的,或户籍在康山(十个村除外)、湖东(八个村除外)、仁皇山(潜山、仁皇山、天成、山水新城、旄儿港、悦园、仁北、奥体、悦山湖、三欣十个社区)、滨湖(阳光假日、丘城、浮霞、健康城、融悦、璟悦六个社区)、环渚(北白鱼潭、玉堂桥、香樟湾、金龙家苑、博学府、邵家墩花苑、万安、紫玉、金锁九个社区)、龙溪(敢山、亿丰七里亭、光明御品三个社区)等六个街道社区内的。

中心城区房产:是指父母(新生本人)持有中心城区户籍辖区内的房产(仅限住宅房产,办公、营业用房等其它房产不予认定),同时父母及新生本人按份共有所占该房产比例合计不少于51%产权(下同),并居住稳定的。未实际交付使用的小区,不列为建议学区范围;商品房买卖合同均不予认定。

房屋拆迁安置:是指因中心城区建设涉及住房拆迁的家庭子女,在拆迁期间,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并提供房屋拆迁协议,按政府部门有关拆迁安置入园政策统筹协调落实就读幼儿园;在拆迁安置后,按安置地建议学区区域入园。

相关政策安置:是指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省、市及当地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园。对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入园,按有关规定办理。

办理截止时间:房屋产权证取得、新生户籍迁入、相关政策安置、房屋拆迁安置等办理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5月15日,逾期不纳入本年度招生范围。

试行“长幼随园”服务: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根据省厅有关精神,试行此项服务。同一户家庭多孩为同一建议学区“房户一致”新生,幼孩新入园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同一园区就读。申请“长幼随园”的,须家长在平台报名时提交佐证材料。

2.新生类别

A表生:属“房户一致”的新生。第一种情况,父母(新生本人)房产信息与新生户籍在幼儿园建议学区内的。第二种情况,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信息与新生户籍在幼儿园建议学区内的(但新生本人及父母必须无中心城区房产,否则不予认定)。

B表生:属“房户分离”或“有房无户”的新生。第一种情况,新生父母(新生本人)房产信息在幼儿园建议学区内,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的。第二种情况,新生父母(新生本人)房产信息在幼儿园建议学区内,新生属非中心城区户籍的。

C表生有户无房”的新生新生属幼儿园建议学区内户籍,但新生父母(新生本人)在幼儿园建议学区内无房产或者无中心城区房产的。

D表生:属“政策安置”的新生新生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以及因中心城区建设涉及住房拆迁的家庭子女等,将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

3.材料准备

报名材料需准备:房屋产权信息材料(上传产权证号页、产权所有人信息页及共有人信息页),新生与产权所有人的关系佐证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等),以及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佐证材料。政策安置需提供经有关部门确认盖章的就读申请表与佐证材料(如现役军人证件、引进高层次人才或招商引资子女就读申请表、拆迁协议等)。

4.报名进程

时间安排

工作流程

6月5日—6月9日

各幼儿园张贴招生公告。

6月10日

各幼儿园现场咨询服务。

6月12日—6月18日

网上报名登记。

6月22日—6月29日

各幼儿园审核报名材料。

7月3日

家长查阅预录取情况。

7月8日

家长凭网上预录取信息、携幼儿随带健康卡前往预录取园现场确认。

7月9日

公布《中心城幼儿园空余学位表》,尚未录取或尚未报名的适龄幼儿家长根据空余学位幼儿园信息完成补报。

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登记,并及时查询与现场确认,以免影响新生录取与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同放弃入读该园)。

对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的新生,考虑区域和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5.录取办法

新生入园将在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内,按A表生、B表生、C表生依次录取房户一致、房户分离或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的新生。政策安置新生按有关政策统筹调剂。

当建议学区内新生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时,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不动产证)的时间先后予以区分,时间较早者优先。

第一批录取工作完成后,尚未录取或尚未报名的适龄幼儿家长,可根据网上公示的《中心城幼儿园空余学位表》信息,选择就近幼儿园报名。

预录取新生必须在7月8日现场确认前取得《儿童健康卡》(健康卡建立有效时间为4月份以后,请家长及时带孩子去市妇保院或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合格方可入园。

乡镇幼儿园招生办法

乡镇幼儿园招生工作以乡镇(街道)为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参照“中心城幼儿园招生办法”制定具体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园,以及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入园。

对未被录取或虽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的新生,由各乡镇(街道)协调安排。

七、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相关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与物价部门核定(备案)的标准执行,不得收咨询费;不得跨学期预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任何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就读挂钩的赞助费、借读费等。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原则上不再留园。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禁止招收未满三周岁幼儿提前进入小班随班就读。

本方案由吴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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