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发布时间: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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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41101-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0)湖州市(吴兴)不动产证明第0021148

郝李兵、薛小芳

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

330502100353GB00003F00060062

湖州市吴兴区湖韵雅居61单元2302


2


(2020)湖州市(吴兴)不动产证明第003999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抵押权

330502100353GB00003F00060062

湖州市吴兴区湖韵雅居61单元2302









登记机构: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2024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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