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22-2019101905 发文时间: 2022-11-21 11:06: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吴兴区人民政府
【主要负责人解读】吴兴区商务局局长朱江政解读《关于吴兴区促进电子商务新经济发展政策》

一、制定背景

2019年9月,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吴兴区促进电子商务新经济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吴政办发〔2019〕65号)。该政策对推动近年来我区以电子商务、新零售、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经济新业态的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我区实现网络零售额526.7亿元,占到全市总量的54.5%。引进了世界500强象屿跨境电商项目,建设了全市唯一一个市区共建的湖州总部(跨境)电商产业园,纺织服装童装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被评为A类,获评省数字生活新服务标杆县区。2022年浙里数字消费街区和象屿跨境电商产业平台两个项目分别获得省数字生活新服务、省产业集群跨境电商专项激励。2019年-2021年,吴兴企业争取市级政策资金占比超过60%。在区商务局会同区财政局开展的资金申报兑现和政策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了政策条款相对滞后、不能适应电商发展,补助力度不足,企业申报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政策绩效仍有提升的空间等问题。

为进一步引导电子商务合规经营,推动电商产业内涵式发展,发挥电子商务活市场、促消费的作用,配适电子商务新经济业态发展趋势,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加快推动我区电子商务高质量赶超发展。同时在“双循环”经济发展的背景下,结合助企纾困等主题,围绕产业基础、要素支撑,适度前瞻。在对电商企业、行业协会进行三服务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我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新十条扶持政策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27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促进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湖政发〔2020〕1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吴兴区委办公室、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吴委办发〔2020〕10号)、《关于吴兴跨境电商产业园有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关于吴兴区促进电子商务新经济发展政策》。

二、制定意义

(一)制定目的:加快吴兴区电子商务新经济业态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电子商务活市场、促消费的作用,提升产业发展环境,有效发挥吴兴区区位、资源优势,结合产业导向和吴兴实际,推动吴兴区电子商务高质量赶超发展。

(二)制定依据:一是《吴兴区促进电子商务新经济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吴政办发〔2019〕65号);二是《《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新十条扶持政策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27号);三是《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促进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湖政发〔2020〕18号)

三、主要内容

1.培大育强电商主体队伍涉及第一条到第三条,包括鼓励平台经济、国内电商发展,支持网络销售结构优化等内容。提高自建平台年销售额奖励上限、国内网络销售额奖励上限。取消连续2年网络销售额超亿元奖励。增设网络销售额首次超5000万元和年度网络销售额回流超5000万元奖励。

2.推动新型经济业态发展涉及第四条到第七条,包括推进跨境监管模式、支持跨境综合服务发展、鼓励跨境电商业态创新和网络新经济发展。新增对跨境电商综试区进出口业务、海外仓业务、集货出口业务、年服务100家及以上跨境电商企业奖励。新增对独立站、自建站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奖励。提升直播间奖励标准和上限,提升新零售奖励上限。

3.支持配套要素服务提升涉及第八条到第十条,取消入驻经认定电商园区并达到一定标准的电商(含跨境)企业的租金和运费奖励。新增省级电商示范村奖励。提高电子商务企业参展补助上限。增加对乡镇、街道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贡献奖励。

4.鼓励重大电商项目引进涉及第十一条,明确优质电商项目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应用5G、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元宇宙等技术在电商领域的应用以及知名电商企业在吴投资设立的总部、地区总部、功能中心等。

5.打造电商发展优质生态。涉及第十二条,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新增标准化体系建设、协会和跨境电商综合服平台建设、商务领域数字化改革、数字生活新服务平台和场景建设、商圈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以及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四、执行标准

1.侧重消费提质扩容《吴兴区促进电子商务新经济发展政策》侧重于推动以新零售、社群电商、直播电商等为代表的电商新经济业态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推动消费结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范网络经济运行,以数字技术赋能消费提质扩容。

2.聚焦产业跨境出海引导产业通过跨境电商方式实现出海。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监管模式全面铺开、支持集货仓、海外仓、独立站等跨境综合服务要素发展、鼓励跨境新零售、保税进口等电商业态创新

3.着力重大项目引育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和市场主体作用,开展项目培育和招引,完善生态服务链体系,发展平台经济,培育未来产业。

五、适用范围和期限

(一)适用范围:在吴兴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吴兴区依法经营、申报纳税的企业。

(二)期限: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六、有关术语释义

(一)新零售企业依托互联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过程进行升级改造,重塑业务的模式。

(二)电商新经济业态:基于5G、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科学技术所产生的线上线下融合、多领域跨界、多场景应用的电商新形态、新模式

(三)跨境电商综试区业务在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区域内通过跨境电商综试区监管方式开展的进出口业务,包括不限于9610(跨境电子商务)、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810(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1210(网购保税进口)。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吴兴区商务局

    解 读  人:吴兴区商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2289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