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018-20182587 | 发文时间: | 2018-05-21 10:01: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吴司发〔2018〕10号 | 发布机构: | 吴兴区人民政府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结合吴兴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为我区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吴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部署要求和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要求,切实履行司法行政 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治保障职能,以服务企业和民生需求为导向,提升法律服务层次,促进法律服务合作,全面优化营商法律服务环境,高质量推动法律服务发展,为我区加快赶超、实现“两高”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法律服务企业转型升级行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访重点企业、重大平台、重点项目等经济建设“主战场”,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律体检等服务,帮助企业提升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做优法律顾问、法务外包等法律服务产品,研发更多优质法律服务产品,帮助企业做好公司治理、劳动用工、刑事风险防范等法律风控,把好投融资和担保活动法律关,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育,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商会行动。推进商会法律顾问工作,为招商引资项目从洽谈、签约、建设到投产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深化与商会的协作关系,定期联合开展“法律服务进商会”活动,扩大商会企业法律服务覆盖面。依托“律师论坛”等平台,结合“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月”“企业高管法律知识培训班”等载体,加强与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互动交流,适时举办律商面对面活动,促进律师事务所与企业对接合作。
(三)开展法律服务创业创新行动。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创新创业平台、智慧园区,对接“双高”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团队作用,完善法律服务科技创新供需清单,探索建立科技园区法律服务点和网上法律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多元化法律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巡回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专利、商标、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保护制度。要深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质效,注重为企业提供专利与品牌战略、知识产权代理与保护、科技成果转移与转化、科技合作与融资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四)开展法律服务金融改革行动。引导律师继续服务“僵尸企业”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帮助企业把好投融资和担保活动的法律关。发挥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作用,通过兼并重组、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方式促使企业调整结构、盘活资产、转型升级,或适用破产清算等制度引导“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培育和支持本土优质企业上市。加快金融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探索建立金融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
(五)开展法律服务电子商务行动。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单位,组建法律服务团,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入驻电商园区,通过微信群、值班、预约上门、讲座沙龙、纠纷调解等形式,为电商企业提供法治宣传、合同审查、企业内部制度优化、化解纠纷等法律服务。探索建立网上交易纠纷调解新机制,通过线上调解、线下调解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化解电商领域的矛盾纠纷。
(六)开展重点领域法律解读行动。聚焦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职能,开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重点领域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律师讲师团开展“送法进机关”“送法进园区”“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法治环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引导和帮助企业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管理的能力水平。完善吴兴普法微信公众号“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七)开展法律服务平安保障行动。完善“5+1”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多元化人民调解机制作用,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进园区、进企业、进项目基地,推进“AAA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纠纷调解组织全域化,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企业调解组织、企业调解联络员机制建设,指导企业自主化解内部矛盾纠纷。建立律师调解模式,加强律师参与调解工作。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严格落实“两个八小时”工作制度,完善“四查一评估”、负面清单管理、分析研判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特殊人群的管控工作。加强企业职工工伤、欠薪法律援助,依法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三、工作步骤
“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全面推进、克难攻坚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前)。制定“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将法律服务“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分解为具体项目,定目标、定人员、定责任、定期限。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中旬-6月底)。按照既定工作任务清单,全面推进。开展督查指导,编写采集优秀案例,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形成点上示范、带动全局的效应。
(三)攻坚克难阶段(7月-12月上旬)。针对营商环境中反复出现、反映多次、反馈缓慢的难点顽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实行挂牌整改,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采取“伤筋动骨”举措,下定决心彻底整改,确保“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中下旬)。对“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价工作成效,对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进行复制推广,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扎实开展“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司法局成立“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注重服务创新。总结提炼去年开展的惠企便民法律服务活动有效经验做法,在省司法厅提出的组团服务法、主动走访法、协作服务法、顾问服务法、巡回服务法、网络服务法、风险警示法、品牌示范法等法律服务“八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更接地气、更有实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着重抓好法律服务“一带一路”、企业上市、平安吴兴等工作,切实做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跟到哪里;企业和群众的法律需求就延伸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覆盖到哪里。要从企业和群众的眼光审视法律服务,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在服务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四)加强督促落实。要加强对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和培训,着力提高责任意识、工作能力和服务本领。建立专项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活动各项举措平稳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