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来源: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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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吴兴区财政局

 

今年以来,吴兴区财政局紧密结合财政改革发展大局,持续强化法治理念,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不断提升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财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2024年财政法治工作总结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宣传责任清单吴兴区财政局积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普法学法讲堂、南太湖财政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同时将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全方位提升干部职工的能力开展法律法规、合规管理等方面系列培训全年开展学法13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非国家领导人等特定情况,请慎用“重要”和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核心学习材料,深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包括其意义、核心、精神、内涵和实践要求。将其作为局党委和干部职工学习的重点,确保在法治财政建设中得到全面实施,推进依法治国。

(二)培养主动学法意识

举办2024年全区财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财政能力提升培训班,扎实推进2025年财务人员预算编制工作,提升财政干部专业化能力水平。召开全区政府采购专题培训,邀请各单位采购负责人就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讲解等四大块内容进行集体学习。以“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理解与适用》为主题邀请广诚律师事务所王胜男律师开展专题讲座提高政府采购业务水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组织中层干部及新进人员参与法院行政案件审理旁听活动,通过观摩实际案例的审理过程,增强年轻干部依法行政思维,同时进行警示教育,确保全体干部能够真正做到认真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规范运用法律“南太湖财政讲堂”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等财经法律法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活动。

(三)多跨合作,强化法治落实

扎实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多部门“综合查一次”、多问题“集成改一次”,有效破解工作中存在的以罚代管、罚而不改、改不到位、拒不整改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在将部分行政处罚权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基础上,进一步下放行政处罚权至试点乡镇,由案件发生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非重大案件就近处理。严格落实行年度行政执法检查任务,开展“双随机”检查5次,相关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今年以来参与法治培训2次、政府采购投诉处理13次、为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备案)提供建议24件、参与政府采购举报处理1件、参与国企招投标投诉2件、协助区财政局进行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专项整治检查工作1次、协助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工作2次,切实防范行政运行和行政权力行使风险,全年无决策文件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情况。

(四)用好阳光热线自觉接受监督

高度重视政府阳光热线处理,今年以来收到咨询件11件,均根据相关条例按时合规回复,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累计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收支情况、财政直达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国资监管情况等政务信息178条。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均按要求予以规范答复。坚持把人大、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牢牢把握代表满意这个标准,在建议办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委员面商沟通的“三见面”制度,诚恳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建议,共办理区人大、政协委员建议、议案5件,(其中人大会办件2件;政协主办件1件,会办件2件)办结率和代表满意度均达100%。

三、存在问题

(一)法律思维运用程度还需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财政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学习法治理论积极性及时更新业务知识,尤其是对财税体制改革部分的理解与钻研,需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理念、提高政治站位,贯彻新发展理念。

(二)法律学习深度广度还需钻研。财政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仍缺乏系统性,法治培训平台、培训方式以及培训强度仍需改进,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继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目标,一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来进行宣传教育,由局领导领学《浙江深入“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工作例会暨上半年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表述不规范>,让各位党员同志加强学习并依托“南太湖财政讲堂”、法律顾问授课等形式为载体,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理解与适用》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统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国企”活动,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普法学法讲堂等多种形式,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纪学习教育”等相关批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组织区属国有集团落实法治宣传责任清单,全年共组织民法典中常见法律问题探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及举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建设”法律知识讲座等44次集体学习。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参与法院行政案件审理旁听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现实的案例审判,提升年轻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给予年轻干部警示教育,切实做到认真学法、自觉守法、规范用法。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全覆盖,符合相关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各类信息的采集、审核,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示。

(二)持续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深化与区属国有企业之间的联动协作,依托多样化渠道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与水平。全面推进会计法及其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构建和完善灵活、生动、丰富的法治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引导财政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切实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财政人的知法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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