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州市吴兴区农业农村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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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年,我局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要求,持续强化法治理念,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不断提升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农业农村领域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推进制度完善。一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活动,建立公正、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激励机制。严格界定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行政审批人员的法定职责,执法大队等在案件立案、处罚、结案听证等程序中均经过执法机构负责人、法制工作人员、局主要负责人签字才能生效。根据局属单位职能,明确事中事后监管任务分工,保障监管到位。是落实农业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吴兴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全面实施执法案件审查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公示制度。规范农业执法案件法制审查程序,公开执行办案程序,实行执法案件全过程记录,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等信息化系统进行公示。2022年共办理涉农行政许可41390件,涉农行政处罚22件。未发生因不作为和乱作为引发严重负面影响的现象,未发生因复议变更、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依照《吴兴区农业农村局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对局法律事务合同、专项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和研讨,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二)严格执法,促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队伍。成立吴兴区农业行政执法队,形成农业行政执法队集中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法制人员审查审批案件,农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负总责的机制。建立好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按规定应领取执法证的正式在编人员持有证件率达90%以上。二是严格开展执法行动。根据农业农村工作要求,重点开展农业投入品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长江(太湖)禁退捕专项执法、农机安全执法”等系列执法行动,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50余人次(含乡镇协管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1下达责令整改通知9起、办理涉农行政处罚案件22行政处罚涉案人员22人。三是强化管理执法人员。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做好建设系统执法人员信息维护工作,对执法证件进行年审,组织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2022年我局新增持证执法人员9名。

(三)广泛普法,提升法律意识。一是建设法治乡村,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深入推广宣传新时代乡村治理“八个村”“余村经验”,不断健全“四治”融合治理体系,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完善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推进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扎实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更具影响力更有覆盖面的基层治理品牌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全区目前共培育“法治带头人”151人、“法律明白人”257人,乡村“法律明白人”担任人民调解员实现全覆盖,共参与法治宣传1000余次。二是依托活动载体,扩宽宣传渠道。结合春耕备耕、“三联三送三落实”、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围绕乡村振兴,广泛开展社会覆盖面广、农民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普法活动,包括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展示、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依法自我保护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农业法治意识。今年来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张贴悬挂标语横幅等50余条。局各科室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法制宣教58次,吸引群众337人。三是融入执法行动,强化普法宣传。结合农业“绿剑”系列执法行动,把农业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现身说法,发挥其规范、预防与普法教育功能。

、存在不足

我局法制建设在局领导高度重视和全体机关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法治观念理念仍需加强。由于长期从事农业工作,受传统思维观念束缚,部分工作人员还没有树立普遍的法治理念。在安排工作、检查指导、协调问题上,往往还是凭主观、靠经验,没有真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去想问题、办事情。二是执法队伍建设相对薄弱。相对农业法治建设的工作任务,农业执法存在执法设备不足、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偏少等问题。三是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在具体工作中,监督机制还存在一定不足,机构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2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责任,推进法治建设。一是明确“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分管领导与科室分工。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计划,领导班子定期召开部门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局各科室履行相关职责。二是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制定并执行2022年学法计划,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职工大会会前学习、集中学习和职工自学等方式,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活动。按照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抓好落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懂法用法水平。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将进一步贯彻党中央、省、市、区有关法治建设精神和要求,全面依法推进农业领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积极普法等工作。

一是加强普法学法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农业农村普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将普法融入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等农业执法全过程,制作一批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结合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开展“以案释法”宣讲。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做的统一部署,全面梳理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规范行政程序、创新服务方式,不断健全农业行政执法长效管理机制。以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农业执法重点,以全年三大“绿剑”专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为重点,实行“检打联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合作开展联合执法。全面实行“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全力提升掌上执法量,确保执法数据量质提升。

三是健全行政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程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依照规定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听取意见和建议。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行政投诉案件。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微信、微博等互动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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