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决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工作中做到讲规矩、按程序、守纪律,有效地保证了区医疗保障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完善依法行政机制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体系。
局党组高度重视医保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坚持将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强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将依法行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职能处室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考评细则要求,逐条梳理对照,形成责任分解推进表,每项工作责任到人、明确目标和时限,并对医保基金日常监管工作的执法程序进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医疗保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建设进程。
(二)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医保发〔2019〕33号)、《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等法规政策,推进全区“行政执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保证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按章办案。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对所有进入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立案、调查、处理”三分离。制定统一的医保基金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从检查程序、案件处理、结果运用等各环节形成规范性制度,坚决杜绝登记不完整、受理超时限、调查不规范、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现象。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案卷。严格落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切实规范行行政执法行为。三是监督检查落实到位。全年累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3次,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检查行动9次,第三方巡查101家定点单位。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50家,其中暂停医保服务协议单位2家,约谈处理单位36家,追回基金34.97万元;行政处罚单位6家、罚款3.89万元;医保违规医生扣分处理3名,暂停医保医师服务协议2名。外伤调查案件268件,其中拒付61件、拒付金额71.73万元。
(三)统筹安排,深化制度保障。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下发的《2022年浙江“法治医保”重点工作计划》的要求及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行政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加大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制定统一规范的文本模板和办理流程,完善受理登记、限期答复等工作机制,对于不属于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履行答复义务。二是全面建立健全医保系统法治政府建设配套制度。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和重大合同备案工作。聘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审查局机关合同、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察、案卷评查制度,深入推进医疗保障领域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创新执法监管,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信用档案、红黑名单等信用产品为依据,在医保定点准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日常监督检查等方面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守信单位采取减少抽查频次等激励措施,对失信单位加强监管,形成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二、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增强普法工作氛围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全面落实局领导集体学法、专题培训、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前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等制度,坚持在创新机制、务求实效上狠下功夫,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一是健全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等,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班子成员参加全区学法用法考试,全部合格。二是创设学法载体。充分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普法网站等载体,开展经常性地法治教育。三是强化用法监督。突出抓好对重要政策、文件及行政合同等涉法事项的全面审查把关,并全程督导实施。
(二)多措并举抓好普法宣传。
紧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确保法治宣传教育落到实处,同时,注重普法宣传方式的创新,扎实推进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职能依法规范履行。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执法机构职责、执法程序、执法依据、管辖范围等,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围绕医疗保障领域,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栏及开设专题讲座等宣传手段进行全方位宣传。借助“人人参加医保公 平享有医保”主题宣传活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宣传活动以及“三服务”等活动,向全区参保人员、两定单位和乡镇(街道)等宣传《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并解答群众的政策和业务咨询。二是坚持多角度多途径宣传。做到“三个在先”,即“宣传教育在先、提示告知预警在先、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在先”。工作中,始终坚持“主体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见、管理责任建议”的柔性行政指导。同时探索网络法治宣传途径,通过“南太湖号”“爱上吴兴”等新媒体,大大提高了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的关注度和普及度。
(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
吴兴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行使行政执法权;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2人,在编执法人员7人;吴兴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xing.gov.cn/。吴兴区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科室设置、人员分工、行政执法职权、法律法规等执法依据、执法机构设置、执法人员数量和类别等行政执法信息以及相关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都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2023年,区医保局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实施法律法规,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