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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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吴兴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2023年以来,吴兴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立足应急管理改革依托新职能,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依法行政、行政公开、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原则和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按时完成各项指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行政审批方面,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批许可116件:完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98 件,其中包括市局委托审批73件,区局发证许可25 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12件。

行政执法方面,截至目前,共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9905家次,发现隐患4078处,下发整改指令书2290份。全区共办理各类安全生产违法案件103件,共处罚金额285.5万元,其中事前执法95 件,处罚金额198.09万,结案率100%。无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截至目前,辖区内发生较大事故0起。

二、年度主要工作

(一)抓好服务,全面提升审批效能。提前谋划,及时梳理办事事项局党委定期召开跑一次推进会,进一步深化《吴兴区应急管理局办事事项实行最多跑一次实施办法》, 指定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跑一次工作,确保各科室各司其职,强调事中事后监管及责任追究办法,以精简、统一、便民、严管、高效为原则,全面梳理政务服务2.0系统事项。去繁存简,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按照凡无必要必须剃除的原则进行考量,确保流程处于最经济最简约状态。已对照事项清单,根据工作实际,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入库,并根据事项基数变动同步做好电子归档等各项指标建设工作,确保一事入库,同步达标,前后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优化政务服务网办事流程56次,确保实现流程简易化模式优质化服务前置化制度保证,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制订了满意度调查工作制度,由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严把三道关,及时做好两次电话回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提高群众满意度,我局今年满意度一直排在全区的前列。同时设立局长窗口体验日活动,确保局领导每季度到窗口切身体验群众办事情况,查找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短板。今年疫情期间特推出“送证上门”暖心助企服务,让办事群众“一次都不跑”

(二)深化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一是强化事中事后过程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断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掌上执法开通率,掌上执法激活率,监管事项入驻率,掌上执法检查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任务完成率、应用信用规则率7项晾晒指标均达到100%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公示执法身份,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目前,我单位共有23人持有执法资格证,执法证持有率达96%;每年按时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并报送至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开。

    (三)规范流程,全面加强执法质量。一是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案卷。根根据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严格实行“一案一档”;凡结案的案件要求必须建立档案,并做到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内容完备。二是完善案审制度。修改完善了《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时调整了案审委,建立了派驻纪检组参加案件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完善和规范执法程序。我局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本单位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2人,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三是深化行刑衔接。在发展中找定位,在实践中谋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8号)和《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吴兴区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通知》(吴政办发〔2018〕47号)等有关规定,联合多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

制的意见》(吴安委办〔2021〕8号),依法严惩打击安全生产领域涉嫌违法的犯罪行为,有效推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改革。

(四)立足“执法+服务”,强化法治建设保障。一是合理编制执法计划。结合应急管理改革实际,编制了《2023年度吴兴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吴兴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强化法制审核,规范立案审批流程,确保执法程序正确、法律适用准确和自由裁量适当。二是优化制度保障。出台《湖州市吴兴区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办法(试行)》,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安全监管机制。推行“服务式”、“说理式”、“谈心式”监管方式,以服务促监管,对一般性违法行为实行“首查不罚”,对严重违法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从严执法,在起到纠正与教育作用的同时,保障法规的全面执行。三是加强规范化保障。规范设置了全过程声像询问室;针对全过程记录执行难的问题,商请司法局制作了便于身份识别和携带执法摄录装备的马甲,配备了防爆执法记录仪;推行监管执法一体化,明晰监管科与执法大队案件办理流程。签订《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委托书》,推进乡镇委托执法,提请区委开展了乡镇执法人员上挂跟班作业提升行动。

三、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工作力量不足一是法治工作力量短缺,作为区级执法部门,机构改革以后虽设置了专门的法制科室,但是专职法制工作人员短缺,人手不足;二是专业素质仍需提升,机构改革后新职能的加入,涉及的法律法规增多,对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因日常工作任务繁重而缺乏及时的培训和学习。

(二)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职权有待规范。由于机构职权划转及政策调整等原因,我局与一些执法部门间的职责还没有完全厘清,执法协作和沟通机制还未建立,造成个别事项存在执法“真空”现象。二是执法行为有待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性每年都在强调,但实际工作中,部分执法人员在细节上依然做得不够到位。

(三)执法信息化建设有待提高。互联网+监管系统的运用能力还需提高,执法全过程记录中设备配置及稳定性有待完善,视频资料保管、归档方面还需提高。

四、2024年工作思路

一是推进应急管理执法队伍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精神,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推进我区应急管理执法队伍改革(属于国家层面第六支综合执法队伍)。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邀请检察院参加和定期会商机制,与检察院达成初步意向,设立驻局检察室制度,切实通过从严执法、司法,筑牢安全发展底线。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局班子会学法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执法系统的横向交流, 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学习,注重对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指导,促进系统内法律统一适用,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法制工作人员法制审核工作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外聘法律顾问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其作用,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防范执法风险。

三是继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重视执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切实加强相关的风险评估防范,注重依法有序推进。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制度体系,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要求,完善动态调整制度,避免“同案不同罚”的现象。

四是实施依法治安数字赋能工程。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实施“依法治安”数字赋能,做好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将现有局机关运用终端向乡镇延伸,为基层应急执法人员配备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装备,在规范文字记录的基础上,重点推行音像记录,确保“三项制度”执行不留盲区。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防范执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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