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2019-20194275 发文时间: 2019-07-17 10:10: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吴政办发〔2019〕53号 发布机构: 区府办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吴兴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五年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吴政办发〔2019〕53号)

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吴兴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五年规划(2018-2022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目     录

一、发展现状 

(一)发展基础 

(二)存在短板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定位

(三)发展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入园企业培育 

(二)推进园区建设提升

(三)优化园区运营服务

(四)增强发展要素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二)创新工作推进机制

(三)完善扶持引导政策

( 四)强化监督管理考核

( 五)加大舆论宣传推广

小微企业园是中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的主平台,是破解土地空间制约、产业分散、企业升级难等难题行之有效的关键之举。近年来,我区以小微企业园"标准房"制度改革为起点,积极打造"事前定标准、事中做监管、事后强履约、亩产论英雄"的新型管理模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为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园"标准房"制度改革,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助推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59号)和《吴兴区实行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标准房"制度的指导意见》(吴政办发〔20184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工作纲领性文件。

规划期为2018-2022年。

一、发展现状

()发展基础

1.总体情况作为全省工业强区,我区突出创新驱动、集群提升、智能制造、融合开放、绿色循环发展方向,聚焦聚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形成了以智能装备、节能环保、金属新材和现代纺织等为主导产业的块状经济集群。2018年,全区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523.09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93.0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4%和11.2%,增幅均居湖州市首位。我区拥有工业企业7620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331家。新兴产业强劲,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实现增加值42.25亿元、48.33亿元和27.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3%9.3%11.0%,增幅均居湖州市前列。工业用地实现集约化,盘活低效工业用地3965亩,新增土地指标4924亩,保障了235个项目落地。当前,我区传统动能加快改造提升、新兴动能不断孕育,推动吴兴经济社会快速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2018年,我区被评为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绿色发展百强区、投资潜力百强区、科技创新百强区、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区。

2.小微企业发展现状我区小微企业体量庞大,截至2018年末,共拥有各类小微企业23005家,其中工业小微企业7069家。从结构上来看,八大万亿重点产业小微企业8768家。从企业质量上来看,规上工业企业33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68家、高新技术企业115家、"专精特新"企业130家;入选省2017年度"小升规"企业"创业之星"企业5家,均居全省前列。从行业分布来看,入园小微企业超过1200家,重点集中在智能装备、节能环保、现代纺织、金属新材等行业,企业占比分别达29%14.50%20%14.80%。广大小微企业尤其是工业小微企业入园意识和主动性趋强,随着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深入实施,小微企业集聚发展意愿强烈成为我区小微企业发展的新态势。

3.小微企业园建设现状。一是园区数量不断增加。当前全区累计建成小微企业园14个,占地面积1959.25亩、建筑总面积204.90万平方米,入驻企业1120家;在建小微企业园12个,规划用地面积1743.4亩、建筑总面积197.33万平方米二是园区开发主体多元化。以政府主导开发为主,积极鼓励社会资本、行业龙头企业、央企和民营企业参与小微企业园建设,已建成14个和在建拟建的12个小微企业园中社会资本及央企投资建设占比分别达42.8%41.7%三是园发展成效显著。吴兴科创园、织里童装产业园、七幸小微企业园3家园区被评为省级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园;全区依托小微企业园,集中整治 和淘汰"低小散"企业(作坊)、"厂中厂"12148家、完成"个转企"317家、上规级企业102家,成为省级"腾笼换 "先进 县区。四是探索实践小微企业园"标准房"制度改革。根据园区产业定位明确企业行业类型,明确三项政策和产业类别、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亩均产值、企业规模等八个要素以及限房价、限地价、限转让(出租)、限自持、限面积、加强市场监管等十个方面。

4.小微企业园管理服务现状一是保障机制健全完善。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小微企业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解决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建立"1+X"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发改经信局总牵头,区科技、财政、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协作,合力推进。二是管理制度不断创新。在全省首创小微企业园"标准房"制度,受到高兴夫副省长等省领导及主管部门批示肯定,并被省内外多个县区广泛推行。出台《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十条意见》《实行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标准房"制度的指导意见》《实行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标准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保障政策,实现对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的全方位、全覆盖推动。三是数字化园区建设加快。应用"互联网+"技术,充分挖掘企业、园区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合作空间、深度融合,实时采集园区人流、物流、能耗、消防和生产安全等相关数据,实现多维度、数字化展现园区运营服务。以织里童装产业小微企业园"园区大脑"、中节能(湖州)节能环保产业园低碳能源大数据平台和砂洗印花产业小微企业园绿色节能降耗平台为代表的综合性数字化园区加快推进,全区数字化园区覆盖率已达50%以上。

()存在短板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正由"量"的增加向"质"的提升转变,但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一是入驻企业整体质量有待提高,受限于我区的产业结构制约,将近半数企业仍以传统制造业企业为主,新兴产业企业偏少。二是园区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改善,少数园区支撑企业创业创新的平台和服务资源较为匮乏,配套基础设施尚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园区发展效益有待提升,部分园区亩均效益尚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部分新建园区受制于处于招商启动阶段,企业入驻和产出效益与目标水平尚有差距。四是吴兴区作为市本级主城区,土地资源要素供给不足,制约新建拟建园区项目开工推进。

二、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战略部署,按照产业集群化、企业集聚化、要素集约化、服务集中化发展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量质效协同、质效为先为主线,以企业育强、服务升级、供给创新、标准房评价为抓手,加快政策创新、机制革新、环境塑新,构建形成科学布局、产业鲜明、创新活跃的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全区小微企业发展提升注入核心动能。

()发展定位

——积极打造全省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标杆区。以小微企业园"标准房"制度改革、企业质效双进、公共服务提升等为抓手,充分保障资金、土地等关键要素资源,全面提升全区小微企业园发展质量和效益,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引领全省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

——积极打造全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以小微企业园为主平台,逐步推动全区生产制造、生产性服务、科技创新等各类行业企业入园集聚发展,通过完善建立一流的服务体系,促进企业业务转型、产品创新、技术升级和模式变革,全区小微企业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发展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基本形成小微企业园高质量齐头并进的发展格局,基本实现"园区之外企业"。力争到2022年,培育建成一批产业集聚、功能完备、特色鲜明、全省乃至全国领先的高质量小微企业园,促进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再发展,将吴兴区打造成为全省小微企业园建设和小微企业发展标杆区、先行区。具体目标如下:

——园区高水平建设。累计建成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园25个,用地面积累计超过3700亩、建筑面积累计超过400万平方米。实现三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覆盖率达90%以上,省级四星级以上园区累计5家以上。

——园区质效双提升。全区小微企业园实现"标准房"制度100%覆盖,力争实现园区亩均税收20万元/亩(传统制造业园区为15万元/亩),亩均销售收入450万元/亩,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企业高质量集聚。入园小微企业达到2500家以上,制造业小微企业入园率达到80%以上。高成长性企业占比不断提高,其中 "小升规"企业培育100家。

——产业集聚度提升。金属新材、现代纺织(童装)等传统制造业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美妆等新兴主导行业进一步集聚,主导产业集聚度达到70%以上。

——服务高效率供给。小微企业园"最多跑一次"改革基本实现,100%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结。数字化园区100%全覆盖,线上线下协同的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培育专业服务机构20家以上,实现政策咨询、展览展示等公共服务和财务代理、融资担保、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全覆盖。

全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五年目标及年度目标

主要发展指标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五年目标

园区建设规模

园区数量累计(个)

14

17

21

24

26

>25

规划占地面积(亩)

1959.25

2174.25

2507.75

2959.65

3702.65

3700

规划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204.9

223.6

238.9

305.9

387.9

>380

园区平均容积率

1.2

1.5

1.5

1.5

1.5

>1.5

产业集聚提升

入园小微企业数量(家)

1120

1300

1480

1660

1840

2000

主导产业集聚度(%)

50%

60%

70%

70%

70%

>70%

以传统产业为主导的园区数量(个)

2

3

6

8

10

10

以新兴产业为主导的园区数量(个)

12

14

15

16

16

16

园区质量提升

新增"小升规"企业家数(家)

40

55

68

76

88

100

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家数(家)

255

300

350

400

450

500

亩均税收(万元)

13.2

15.1

16.8

18.4

20.5

>20

园区服务能力

公共服务覆盖率(%)

95

100

100

100

100

100

四星级以上小微园数量(个)

/

1

2

3

4

>5

数字化园区覆盖率(%)

60

70

80

90

100

100

"标准房"制度覆盖率(%)

60

70

80

90

100

100

6S管理园区覆盖率率(%)

30

50

80

90

100

100

三、重点任务

()加强入园企业培育

1.推进小微企业入园集聚紧紧抓住小微企业作为园区发展的关键核心,着力深化"个转企"行动,壮大小微企业规模。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库,以全区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和高新化发展为契机,引导各行业存量小微企业入园集聚和创新发展。实施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完善"小升规"企业培育库,推进新一轮"小升规"。

专栏1:实施企业入园倍增工程

以工业小微企业为重点,深入实施工业低效企业整治提升,每年推动100家低小散企业以异地改造搬迁、重组、联合等方式或个体户(作坊)以"个转企"方式入驻专业园区。在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材料、美妆、汽车及零部件等现代制造行业,每年推动200家效益突出的小微企业入园。围绕金属新材、现代纺织等传统优势行业转型发展,每年推进200家小微企业入园,依托园区资源实现集聚高效发展。到2022年,制造业小微企业入园率达到80%

2.推进小微企业高精尖发展突出"专精特新"主导方向,在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物流装备、汽车及零配件、新材料等现代新兴行业和童装等传统优势行业培育一批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等系列工作为抓手,引导入园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进产品迭代、实施工艺改造、优化经营管理,促进企业增效提质。

专栏2:实施入园企业增效工程

1)实施"小升规"扩规计划。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在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园专项资金政策中安排一定比例,重点加大新增"小升规"企业的奖励力度,到2022年"小升规"企业累计达到100家。

2)实施"科技型"雏鹰计划。以园区内"小升规"入库企业为基础,按照企业研发投入给予一定的研发补助,鼓励入园企业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发投入,开展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每年分行业推动5家以上入园企业创建省市级及以上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企业研究院等,培育一批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到2022年,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3)实施"专精特新"增能计划。推动500家小微企业列入"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鼓励企业提升技术和产品性能,积极开拓市场,到2022年,培育5家细分行业"隐形冠军""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区政府部门、区财政投资项目、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优先采购入选企业产品。

4)实施绿色智造计划。以有条件的小微企业园为重点,推动建设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云服务平台,到2022年,推动30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支撑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深入实施"绿色智造",到2022年,力争推动20家企业建成具有示范性的智能制造单元、数字化生产线、智能车间、无人工厂等,提升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增强亩均发展能力。

3.健全小微企业高质量倒逼机制推动企业亩产效益分类综合评价向小微企业全面覆盖,以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倒逼入园企业转型和退出,实现整体质量提升。全面推行"标准房"机制,加强园区对企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加强园区企业日常监管,签订环保责任书,对排放指标外的涉污排放企业,暂停享受相关小微政策一年并责令整改;经重新评估后,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清退并由其支付清污成本、退还当年度享受的政府扶持资金。

()推进园区建设提升

4.新建改建高质量小微企业园围绕智能装备、节能环保、金属新材、现代纺织(童装)四大主导行业,新建或改建一批专业小微企业园,引导行业小微企业集中入驻。加强全区老旧工业点、工业园区、小微企业集聚片区"厂中厂"和"低散乱""两高一资"行业整治、"五未"土地处置、过剩工业地产转型等,充分挖掘低效利用和拆后利用土地,新建一批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园。

专栏3:实施新建园区培育工程

加快中小微智能制造产业园等7个在建园区项目建设进程,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和资源要素支持。在智能装备、节能环保、金属新材、现代纺织、美妆等行业继续创建一批小微企业园区,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智能指导产业园二期项目等12个园区建设进程,新增建筑面积197万平方米。到2022年,建成小微企业园超过25个,实现全区主导产业全覆盖。

5.整治提升存量小微企业园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园绩效考核和绿色园区建设,推进园区6S管理,促进已建成园区、在建园区综合效益大幅提升。鼓励园区运营商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以全区省级示范园或有条件的新建园区为基础,申报创建一批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基础较好、条件优秀的园区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小微企业园、省级产业创新综合体,打造一批升级版园区。

专栏4:实施园区升级提质工程

1)开展示范园区创建。推动吴兴科创园、织里童装产业园、七幸小微企业园等省级示范园区升级,加快中节能(湖州)节能环保产业园等基础好、产业优、服务强的园区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力争实现"零"突破。提升万马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园区建设水平,到2022年,培育5个以上省级示范园区。

2)开展绿色园区建设。以绿色智造为导向,根据国家、省、湖州市绿色制造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制造类小微企业园绿色化发展,到2022年,培育绿色园区20家以上、绿色企业占比达到10%、绿色工厂占比达到10%,促进园区和企业节能环保低碳化发展。

3)园区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按照省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围绕小微企业园入园企业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等绩效指标开展考评工作,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达标企业开展评优激励。落实标准房管理制度前置条件,推动在建及拟建园区按照标准开展项目建设、企业入驻及评价管理等,提升园区企业整体发展质量。

4)园区绩效评级与星级园区创建。将全区小微企业园纳入分类绩效评价范围,结合省《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和区"标准房"制度,制定区小微企业园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对已建成园区、投产园区开展综合评价,对评价结果为A档的给予奖励,对C档及以下的园区予以督查整改。推动符合条件的园区积极申报省级四星级、五星级园区评定,到2022年,实现三星级及以上园区覆盖率达90%。

6.建设数字化小微企业园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实施小微企业园数字化工程,建设区小微企业园信息管理系统和电子地图,打造"园区大脑"。支持全区小微企业园建设应用园区智慧管理平台,实时采集园区人流、物流、能耗、环保、产能、消防、生产安全等涉企数据和物业、安防、车流等管理数据,推进大数据挖掘利用,提高园区管理效率。支持小微企业园运营方基于智慧管理平台开发部署或引进集成成熟的设计、管理、财务、仓储、营销等轻应用软件工具,面向园区企业开放软件服务。

专栏5:实施数字化园区建设工程

按照政府引导、园区主体、企业共享应用的模式搭建园区云,推动14个已建成园区、在建投产园区开发基于园区云的智慧园区管理平台,部署即时调用的轻型软件工具,加强涉企公共数据资源对接和挖掘,实现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服务。将数字化园区建设纳入新建改建小微企业园的前置条件。支持园区运营商升级园区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面向企业提供移动、便捷、智能的线上信息咨询、事项办理等服务。到2022年,实现全区数字化园区100%覆盖。

()优化园区运营服务

7.创新园区运营管理模式。定期开展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摸底和走访调查,引导园区设立独立的运营管理机构,确保园区健康成长。坚持市场作用,支持各园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投资主体建设-运营管理、第三方园区运营机构运营管理、产业运营商+物业管理服务商联合运营管理等模式。支持开展专业化运营,围绕产业招商、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等组建专班和专人负责制,增强专业运营管理能力。

8.大力增强服务内容供给增强服务供给主体,鼓励全区小微企业园运营商积极引入创业导师、财务顾问、法律顾问、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机构等服务主体,增强服务内容供给。大力提升园区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介超市"实现全区小微企业园100%覆盖,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科技金融、上市辅导等高端专业服。

专栏6:实施服务平台"双十"工程

以大中型园区为重点,每年推动建设10个共享仓储设施、共享车间、技术开源社区等开放式生产服务平台,赋能100家企业做大做强。以小型园区为主体,每年引入10家财务、法律、金融、教育培训、知识产权、研发设计等服务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完备服务。协调对接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资源,推动与园区合作建设工匠学院等服务载体。

9.积极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支持小微企业园利用公共平台发展分享业态、共享业态,提升公共服务输出能级。鼓励围绕生产制造、技术创新、检验检测、仓储物流等生产性服务,创新建设共享工程中心、共享产线、技术测试验证平台、公共检测平台、公共仓储设施等载体,推动生产能力和生产资源共享,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支持完善园区网络信息基础设施,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园区数字化服务平台,开展基于园区企业大数据的精准服务、主动服务。

专栏7:实施智囊团入园助力工程

组建由数字化生产专家、企业家及高校教授组成的企业转型专家团、由创业培训师等组成的企业成长专家团和主管部门组成的政策宣讲团,分行业分批次深入园区小微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创业咨询服务、园区管理咨询服务、人才培养服务、政策宣贯服务等,每年不少于50次。

9.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园投资主体在园区内或周边建设人才公寓、餐饮、购物等生活服务配套功能载体,打造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融合协同的服务体系。对接企业需求,定制个性化的服务空间,支持建设具有共享属性的会议会务空间、路演中心、展览展示中心、培训中心等载体,健全配套设施及环境。

()增强发展要素支撑

10.加快创新金融服务推行绿色金融服务,支持本地银行机构加大对绿色园区结构性融资、银团贷款等的授信力度。积极利用税务、企业生产、企业信用、企业用能等企业大数据开发精准融资产品及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挥本地银行的机制活力,搭建排污权、用能指标等权属交易平台,探索新型质押贷款模式。支持基金公司等投资机构设立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对标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资。

11.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将小微企业园建设用地纳入全区年度供地计划,统筹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历年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加快推进全区老旧厂房、"五未"土地、"僵尸企业"处置用地等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和整治提升,腾退土地优先保障小微企业园建设。支持在建、拟建发展"垂直工厂""空中工厂",提升生产楼宇利用空间和容积率,促进空间有效开发。支持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过渡期政策提升存量房产、标准厂房等容积率建设小微企业园。

12.大力增强财税扶持引导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小微企业园开发建设财税支持政策,按现有规定从低预征小微企业园土地增值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可适当降低小微企业园物业维修基金缴存标准。落实财政支持、税费优惠、社保补贴、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过渡期、企业技术改造、企业上云等相关优惠政策扶持政策,提升入园企业发展质量。在区财政投资的重点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入园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应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向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发放小微企业服务券和创新券。

四、保障措施

()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区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和区金融办、区发改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推进。实行区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5+X"联席会议制度,以月度例会形式开展问题协调。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年度目标和任务,强化责任分工和工作落实。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制,按区统一部署推进属地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

()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创新项目推进机制,制定区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项目清单,按照每个项目"一个领导牵总、一个班子跟进、一套办法实施"的模式按季度滚动推进建设,确保每季度有一批园区供地、开工、竣工、入驻和达产。完善企业培育机制,按照"标准房"亩均税收、亩均产值、投资强度等系列标准倒逼入园企业提升发展,落实"小升规"和入库企业激励机制。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按照"月度通报、季度晾晒"的模式,将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区和乡镇月度考核、年度综合考核,对考核优秀地区给予奖励激励。

()完善扶持引导政策优化财税政策支持,制定《小微企业园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用好省级小微企业园专项资金,配套安排1000万元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园项目建设、入园企业培育(上规升级、培大育强、技术创新、专精特新等)及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对省级(国家级)示范园(示范基地)的奖励。支持多主体(非政府主导)参与建设运营,按照建设运营面积和园区亩均评价结果,给予一定的财税补助和奖励。

()强化监督管理考核加强项目推进督查,结合"项目双进"例会制度,定期召开项目推进协调会。创新园区质量管理,制定《区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委托第三方机构面向全区小微企业园开展全面评价评定及星级园区创建辅导。进一步规范园区建设,按照"标准房"制度限房价、限地价、限购买、限转让(出租)、限自持、限面积、履约退出等全过程管理机制,规范园区"建、管、用"秩序。将小微园建设工作列入高新区、各有关乡镇街道的年度考绩目标,定期开展督查。

()加大舆论宣传推广办好全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现场推进会,依托大会加强对成效突出、模式创新等园区的宣传。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以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的方式及时公布小微企业园供需信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切实营造小微园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