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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机构职能
监督电话:0572-2551185
单位地址:吴兴大道1号1号楼11楼
  • 主要职能
  • 内设机构
  • 领导班子


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新闻出版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或拟订宣传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网络信息安全和信息化、新闻出版方面的规划、计划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的法治建设,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三)统筹协调全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四)统筹规划、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五)指导和协调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各级党(工)委(党组)干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六)负责新闻出版、版权的行政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七)管理、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拟订全区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区级新闻单位工作。

(八)指导、协调全区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组织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负责电影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电影放映工作。

(九)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政策性建议,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

(十)统筹协调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可信体系建设。监督检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协调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网络阵地建设。负责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管工作。统筹协调信息化发展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工作。负责全区公民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

(十二)受区委委托,会同区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教育等区级宣传文化教育单位的领导干部,对乡镇(街道)分管宣传思想文化教育工作领导干部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指导区级宣传文化教育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区宣传思想文化教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

负责人:王晨建

办公电话:0572-2551185

 

宣传科(文明建设科)

负责人:郭舒

办公电话:0572-2551175

 

理论党教科

负责人:朱立奇

办公电话:0572-2551178

 

外宣办(新闻出版科、区“扫黄打非”办公室)

负责人:徐周飞

办公电话:0572-2551177

 

文化文艺科

负责人:曹宇

办公电话:0572-2551176

 

互联网管理科(区委网信办秘书科)

负责人:杨勇

办公电话:0572-2551666


朱建忠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主持区委宣传部全面工作。

孙斌义  常务副部长、区文联主席、区社科联主席  协助部长负责本部日常工作,主持区文联、区社科联,分管办公室(意识形态督查室)、联系高新区、龙泉街道。

宋振强  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  主持区委网信办工作,分管互联网管理科(区委网信办秘书科),联系区互联网新闻舆情中心、道场乡、朝阳街道。

叶熙熙  部务会议成员、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持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工作。

周郑洁  部务会议成员、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主持区融媒体中心工作,分管外宣办,联系区对外宣传中心、市新闻传媒中心吴兴分中心、湖州日报编辑部吴兴驻点、织里镇、爱山街道。

吴彩英  副部长  分管宣传科(文明建设科),负责财务工作,联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区教育局、八里店镇、飞英街道。

 寅  部务会议成员、区文联专职副主席  协助区文联主席工作,分管文化文艺科、新闻出版科、区“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工作、信息舆情工作,联系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妙西镇、埭溪镇。

 静  区社科联专职副主席  分管理论党教科,协助区社科联主席工作,协助区融媒体中心主任工作,联系区卫生健康局、月河街道、环渚街道。

王晨建  部务会议成员、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主任 协助常务副部长分管干部人事工作,主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工会工作,联系区教育局、湖东街道、东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