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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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八里店镇村级限额以下直接发包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0-09-30      浏览次数:

各施工单位:

    现将八里店镇《村级限额以下直接发包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未尽事宜请至各行政村详询。

    特此通知。

2019年9月30日



村级限额以下直接发包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解决村级限额以下直接发包工程层层转包、费用虚增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现就充分挖掘镇内可用资源,建立村级限额以下直接发包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制定本办法。此备选库只适用于采取直接发包方式确定承包人的项目。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村级限额以下直接发包工程施工单位,原则上是指已取得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第三条  村级限额以下直接发包工程施工单位登记入库的条件:

(一)已经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

(二)有从事所需承建村级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

(三)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记录(主要包括征信、工程领域不良记录和反映等)。

第四条  村级限额以下直接发包工程施工单位登记入库程序:

(一)由镇规范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面向全镇发布入库公告;

(二)具备登记入库条件的单位到所在行政村报名;

(三)所在行政村对报名的单位的入库条件进行初核,提出初核意见(提供注册登记资料、近3年内承建的相关工程项目证明材料、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征信记录等);

(四)镇规范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场监管、城建、安监等部门联审后入库。

第五条  单个项目按“双向匹配机制”组织开展竞价确定承包人。即行政村在直接发包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内推荐不超过2家(含2家)单位,再由村三委推荐代表从同类型备选库中随机抽取凑足3家单位(若行政村推荐2家单位,则在备选库随机抽取2家)形成项目备选单位,备选单位进行集中报价,确定报价最接近所有备选单位平均报价的为项目承包人,并作为合同价,且所有备选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工程的预算价。

如出现多家单位的报价与平均报价的差额相同的情况,则报价低的备选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包人。如出现报价与平均报价的差额相同且报价低的有多家单位的情况,如有“星级单位”,则“星级单位”优先确定为项目承包人,如有多家“星级单位”,则在“星级单位”中随机抽签确定项目承包人,如无“星级单位”,则直接随机抽签确定项目承包人。

第六条  作为发包业主的行政村可向镇规范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村级限额以下直接发包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的单位服务情况进行投诉,需填写业主单位投诉单,一般情况被投诉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解决问题。

第七条  镇规范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村级限额以下直接发包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的单位进行年度考评。对工程质量好、工程进度快、无被投诉情况、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的单位,评定为“星级单位”,列入直接发包的优选单位;对工程质量没有出现问题,有被投诉情况但整改到位,群众满意率在70%以上90%以下,评定为合格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单位,取消登记资格,移出备选库。

1.年度内出现3次以上(含3次)拒绝参与项目报价的;

2.在工程项目发包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有挂靠、允许他人挂靠、串标、围标、抬标的;

3.在承包履约过程中,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约,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负责人的,不按合同约定工期、质量竣工,被列入安全生产诚信等级“黑名单”,出现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

4.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为村干部、工程监督小组等相关人员提供利益输送甚至行贿的经查实的;

5.在工程结算过程中,有伪造虚假证明列入项目结算,拖欠民工工资的;

6.有被投诉情况且未予整改到位的;

7.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调查核实的。

第八条  对已被移出村级限额以下直接发包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的施工单位,二年内不得重新入库,期满后方可视情登记。

第九条  镇规范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要会同镇纪委、镇招投标中心严格把好施工单位资格审查关,同时对施工单位违反上述第七条规定之一的,镇规范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按本办法要求作出处理。对未按照合同约定追究施工单位违约责任的,追究发包人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对不良行为追溯至2019年1月1日。本办法由镇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



村级限额以下直接发包工程施工单位登记入库审核表

 

单位名称


法人或自然人名称


工商注册登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施工简历


拟承接项目类别


所在村股份

经济合作社

初核意见


镇规范招投标工作

领导小组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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