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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吴兴高新区戴北村农民新村建设工程高新区戴北农民新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
发布时间:2025-06-27      浏览次数:

关于高新区戴北农民新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

答疑函

 各投标单位:

高新区戴北农民新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标段包编号:A3305020660000428002001】答疑内容如下:

问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2技术文件得分”中,评分标准中的“……房建类的全过程咨询项目(需包含监理服务)……”,这句话的意思是“房建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且该业绩须包含工程监理的内容”?

答1:是的。

问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2技术文件得分”中,评分标准中的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竣工验收资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为非公开招标项目,无中标通知书,只提供了业主直接发包委托书是否认可?

答2:认可。必须同时提供直接发包委托书、合同或协议、竣工验收资料,三者缺一不可。

问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2技术文件得分”中,评分标准中企业质量获奖和企业文明标化,本次投标人在该获奖项目中担任联合体成员且获奖文件中未体现该公司名称的,此奖项是否认可?

答3:获奖文件中必须体现公司名称。

问4:招标文件3.1.3 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上述“3.1.2”资格的单位。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具有监理资质,是否可以理解为该项目牵头人必须承担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

答4:是的。

问5: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投标人完成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建类的全过程咨询项目(需包含监理服务),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需牵头人提供)”。本项目牵头人提供项目业绩,但牵头人在提供的业绩中是所提供项目业绩的联合体参与方,该业绩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5:牵头人在提供的业绩中所提供项目业绩,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且必须承担监理服务才认可。

特此通知!

本次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吴兴强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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