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吴兴区织里镇2018年农村公路318国道至三汤线公路提升工程招标文件第11页3.4.1项投标保证金修正为: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80025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银或电汇、☑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汇入下述账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已缴纳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无需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
单位名称: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缴退专户
账 号: 19100301040016231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吴兴支行
无有效的《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的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以本项目编号【WJ2018025 】作为项目名称汇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电汇、转账或缴款单,填写清楚本项目投标项目编号。不按要求填写项目编号,导致无法识别归属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中不得体现本项目名称,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特此通知
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
(收到补遗书,请回复以下回执,传真:0572-2369826 电话: 0572-236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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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今收到关于吴兴区织里镇2018年农村公路318国道至三汤线公路提升工程补遗书(二)一份。
特此确认。
投标单位: (盖章)
经办人: (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