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2/2021-00045 | 发文时间: | 2021-05-21 15:01: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织里镇 |
织里镇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原则,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和谐与优质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科学拟定招生计划、划定施教区,确保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二)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招生规模及原有施教区域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范围,确保各校资源均衡使用。
(三)坚持“严控班额”的原则。严格执行起始年级学校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班额控制标准,保障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均衡、优质教育。
(四)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坚决遏制择校。民办学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
(五)坚持“户房一致”优先的原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优先安排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新生就学。
三、实施内容
(一)招生计划
根据全镇各校资源配置状况,今年我镇中小学招生计划如下:
1.中学招生计划:今年本镇初中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26个教学班(公办21个,民办5个)
2.小学招生计划:今年本镇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41个教学班(公办35个,民办6个)
各校计划招生数详见《织里镇2021年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二)相关规定说明
为准确把握招生政策,对相关表述作如下规定:
1.织里镇户籍:是指新生户籍入户在织里镇六个办事处(振兴、利济、织里、晟舍、轧村、漾西)下辖各社区、各行政村内并居住稳定的。(因沿袭行政区划历史的原因,小学施教区含属高新区原织里镇织里片的大港村、郑港村、凌家汇村、联洋村、原织里水产村五个行政村户籍的新生;初中施教区含属高新区原织里镇大港村、郑港村、凌家汇村、联洋村、原织里水产村及原太湖乡的沈娄村、东桥村、大娄村、幻娄村、元通桥村、许娄村、杨娄村十二个行政村户籍的新生。)
2.织里镇房产:是指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新生本人持有织里镇辖区内有合法产权证的房产(如提供购房正式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全额付款发票;房产是指住宅房产,其它如商铺、摊位、办公、车库等房产不予认定);同时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新生按份共有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产权(下同),并居住稳定的。
3.相关政策性安置:是指驻湖部队随军子女、人才引进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拆迁安置子女及其他相关政策(“小升规”及规上企业符合政策性入学条件的职工子女)。
4.随迁子女入学:即非本镇户籍,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
(1)预期有房,能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首付发票,但不能提供购房全额发票;
(2)有房无证(取得房产满3年),不能提供合法产权证明,但能提供事实拥有房产证明;
(3)父母(新生本人)持有织里镇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新生父母一方按规定在湖州市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仍在有效期内)。
5.办理截止时间:新生户籍迁入、房产购房等办理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逾期不纳入本年度招生范围。社保连续缴纳时间累计到6月10日止。
(三)招生对象
1.小学新生: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小学新生”),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
2.初中新生:2021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3.公办学校入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原则上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具有本省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之规定,织里镇公办中小学需符合如下入学条件之一:
A表生:属“户房一致”新生。即属织里镇户籍,新生户籍与其家庭房产信息同在一处。
B表生:属“户房分离”新生。即属织里镇户籍,新生户籍与家庭房产信息不在同一处,且申请要求到房产所在施教区入学的新生(含原属织里镇已划入高新区的行政村)。
C表生:属“有房无户”新生。即户籍不属织里镇,但已在织里镇辖区内持有合法产权证房产(如提供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供全额付款发票)的新生(有房无证的参照E表生)。
D表生:属“政策性安置”新生。即符合政策性安置的适龄新生,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提供书面材料(详见《织里镇2021年政策性安置子女入学实施细则》)。
E表生:属“随迁子女”新生。
(1)预期有房,能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首付发票,但不能提供购房全额发票;
(2)有房无证(取得房产满3年),不能提供合法产权证明,但能提供事实拥有房产证明;
(3)父母(新生本人)持有织里镇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新生父母一方按规定在湖州市内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
因为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只有五类端口,所以将父母(新生本人)持有织里镇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新生父母一方按规定在湖州市内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不足一年(仍在有效期内)的“随迁子女”新生都填报E表,通过摇号安排入学(详见《织里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随迁子女摇号入学实施办法》)
按照区教育局招生政策,高新区原织里镇范围随迁子女施教区学校为太湖小学。
4.民办学校入学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当报名人数未满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实行摇号或电脑排位录取。小学摇号安排在7月下旬,初中安排在8月上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摇号或电脑派位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须有公正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如选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符合条件的新生仍纳入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也可以在此选择一所有学位余额的民办学校报名。
(四)报名方式
新生报名采用网上登记方式。具体操作方法可关注“吴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中“报名指南”。
1.手机报名
使用手机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并登录,首页定位“湖州市吴兴区”——直接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在线办理——进入“湖州市吴兴区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2.电脑报名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定位“湖州市吴兴区”——直接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在线办理——进入“湖州市吴兴区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新生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无误。报名系统会通过大数据库核验新生的户籍、法定监护人房产等信息。核验中发现提交信息不完整的:报名系统会适时反馈,家长需按提示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确认;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立即停止录取程序,有关部门将作出处理。
(五)材料准备
根据新生户籍和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在织里镇房产等情况的不同,按不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上传。
A表新生,属“户房一致”新生。
①新生及其父母或新生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新生出生证);
②新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房屋契证、土地使用证(辖区内行政村户籍的可以不提供)。
B表新生,属“户房分离”新生。
(1)“有房有证”新生
①新生及其父母或新生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新生出生证);
②提供新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房屋契证、土地使用证(或者不动产证,或者购房合同与全额付款发票);
③如果房产属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需提供父母无织里镇房产证明(凭织里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且新生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上。
(2)“有房无证”新生。
①新生及其父母或新生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新生出生证);
②需提供房产购房协议、社区证明和近三年水电费发票等能佐证属自有房产且居住稳定的凭据;
③若房产所有人是新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提供父母无织里镇房产证明(凭织里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且新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上。
C表新生,属“有房无户”新生:
①新生及其父母或新生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新生出生证);
②提供新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房屋契证、土地使用证(或者不动产证,或者购房合同与全额付款发票),有多套房的只需提供一套的证明。
③若房产属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需提供父母无织里镇房产证明(凭织里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且新生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上。
D表新生:属“政策性安置”新生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②经有关部门和社会事务办确认盖章的就读申请表与佐证材料。
E表新生:属“随迁子女”新生
(1) 有社保新生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②新生本人或者其父母持有本辖区的《浙江省居住证》;
③在本辖区的住所证明(如租房协议等)须由现暂住地所属行政村(社区)、乡镇(办事处)等部门查验并盖章;
④新生父母一方与辖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⑤新生父母一方在本辖区(湖州市)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提供的凭证如不能反映缴纳时间的,需到市社保部门打印缴纳清单)。
(2)有房无证新生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②需提供房产购房协议、社区证明和近三年水电费发票等能佐证属自有房产且居住稳定的凭据;
③若房产属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需提供父母无织里镇房产证明(凭织里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且新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上。
(3)预期有房新生
①新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②购房合同和购房首付发票,若房产属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需提供父母无织里镇房产证明(凭织里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且新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上。
(六)报名进程
招生进程 | 小学 | 初中 |
新生报名登记 | 6月14日-20日 | 6月28日-7月4日 |
核审结果查询 | 7月5日起 | 7月19日起 |
录取学校查询 | 7月30日起 | 8月13日起 |
新生报到注册 | 8月1日 | 8月15日 |
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新生报名登记,并及时查询审核结算和录取学校,以免影响新生录取与注册。
(七)施教区划分办法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划分学区,确定和调整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要求,2021年织里镇各小学施教区域将依据“大稳定,小调整”、“既考虑相对就近,又兼顾生源平衡”的原则,结合学校招生规模、生源数量,按照户籍和房产实际信息进行划分,详见《织里镇2021年施教区划分方案》。
(八)录取办法
按照入学条件和申报意愿分类有序录取:
第一步,属“户房一致”、“户房分离”、“相关政策性安置”的新生,符合条件的直接录取。
第二步,属“有房无户”的新生,在新生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还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房产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直到完成招生计划。在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已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一律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额相对宽裕的学校就读。
第三步,属“预期有房”的新生,在新生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还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房产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直到完成招生计划。在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已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一律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额相对宽裕的学校就读。
第四步,属“有房无证(取得房产满3年)”,新生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还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房产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直到完成招生计划。在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已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一律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额相对宽裕的学校就读。
第五步,属有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新生。按照租住地或企业宿舍所在地施教区及社保连续缴纳时间长短顺序优先录取,直到完成招生计划,在意向报名的施教区学校已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一律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额相对宽裕的学校就读。
第六步,属摇号入围的新居民子女。在新生网上登记报名的基础上,结合各学校招生规模、生源数量情况,镇招生办确定各校的摇号人数,在市、区公证部门监督下实行公开摇号。(详见《织里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随迁子女摇号入学实施办法》) 对不愿意接受统筹安排和放弃摇号的新生,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学。
当施教区内新生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属织里镇户籍的则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予以区分,不属于织里镇户籍的则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先后予以区分,时间较早者优先。对未进入施教区内学校的新生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
对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的新生,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学。
(九)报到注册
小学报到注册时间为8月1日,初中报到注册时间为8月15日。新生凭录取信息前往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具体报到事项请提前一天关注学校报名通告。
(十)学籍管理
1.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后,即取得学籍。学校应于学期开学两周内按浙江省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规定要求做好新生有关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
2.学籍管理,按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有关要求
1.全镇各幼儿园、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吴兴区的统一部署和镇政府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招生的相关工作。
2.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施教区的新生,否则不享受今后评先评优与经费保障。
3.我镇现有民办新居民随迁子女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要求和核定的办学规模标准,制订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和镇政府审核备案,要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不得跨区域招生。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镇社会事务办负责解释。
织里镇2021年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