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0502-3/2023-00052 | 发文时间: | 2023-09-07 10:15: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八政[20 13 ] 06号 | 发布机构: | 八里店镇 |
统一编号: | EWXD99B-2013-0001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八里店镇公共资源交易操作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根据湖委办[2012]80号、湖委发[2012]84号、湖招管办[2010]2号文件精神及区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机构
成立八里店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负责本镇公共资源交易指导、协调、管理、监督等工作。成员由镇人大、纪委、财政、城建、工业、农业及国土等部门组成。下设联络站(办公室设在城建办)。
二、适用范围
本镇区域内估算价在3万以上20万(含20万)以下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三、准入条件
1、由镇财政投资或参与投资的项目及镇属国有资产处置的,须具备镇党委政府人大政协联席会议纪要;
2、由村集体投资或参与的项目及村集体资产处置的,须具备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和镇分管部门意见。
建设工程类项目原则上要提供施工图纸,如有特殊情况(土地复垦、河道清淤、道路修补等)不能出具体施工图的,建设方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盖建设方公章。镇属国有资产及村集体资产出让必须提供中介机构评估报告。
四、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在开标时用现场抽签形式,在A、B、C、D四种评标办法中选取一种,确定具体评标依据。
五、操作程序
1、公告发布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须将《招标公告》在镇政府网站及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两天。
2、资格预审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根据报名资料或资格预审文件,对报名单位(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不少于3家的投标单位方可开标。
3、交易准备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期间,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约定的时间、地点递送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出具《投标文件签收单》。
4、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镇资源交易领导小组成员产生,一般不少于5名。如须请专家评标的,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市区专家库中产生,并在开标前24小时通知专家届时评标(保密)。
5、开标会议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会议。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指定地方开标。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做好投标文件、标底(设有标底的)的签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有效证件的验收等工作。开标会议前,与会人员填写《开标会议签到单》。开标会议必须严格按开标程序进行。开标会议结束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将《开标情况记录》等相关资料交镇镇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备案。
6、评标询标
开标会议结束后,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程序组织评标,评委持证入场。评委认为需要,可由评委会负责人通知相关投标人,通过规定的方式询标。评委询标时,不少于2人。评标结束之后,应及时产生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限定在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同时,及时将《评标报告》报送镇镇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备案。
7、中标公示
依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通过镇村公示栏发布《中标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中标公示到期后,建设方要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解读机关:八里店镇财政所
解读人:张国强
联系方式:0572-25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