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330502-3/2023-00048 发文时间: 2023-09-07 10:08: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八政〔 2019 〕 34号 发布机构: 八里店镇
统一编号: EWXD99B-2019-0002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八里店镇零星工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关于八里店镇零星工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八里店镇经过公开招标的零星建设项目入围单位进行管理,有效节约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零星工程适用范围

    八里店镇范围内:1、土建安装维修(含房屋渗漏水等),2、消防检修,3、市政道路、人行道、排水管网、路灯、桥梁维修,4、绿化补植养护等。单项合同预算金额不超过5万元,如遇应急抢修或重大活动安排施工的零星工程限额在20万元以内。

    二、零星工程实施程序

1、由镇政府需要零星建设的部门提出申请,依据建设内容暂估工程量,填写零星工程审核表,5万以下由部门经手人、分管领导和分管城建领导签字确认后由城建办进行派工;5万以上由部门经手人、条线分管领导、城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城建办进行派工。

2、城建办根据审批好的零星工程审核表内容对入围单位按顺序进行派工,申请部门依据派工单指派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工程完工后由申请部门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字,并依据工程量签订工程联系单,特别专业领域需城建办配合则安排专人协助管理。

3、城建办指派监理人员会同经办人进行现场管理,负责质量、安全、进度控制,并对现场工程量进行确认。

4、施工完毕工程联系单原则上一个月内认定完毕,并由城建部门负责审核,对不合理的提出建议,由经办人、监理及施工方整改后重新确认。

5、工程实施中原则上不得超暂估(概算)金额,超范围必须进行重新审批,如工程量达不到概算金额则按实结算,最终以审计为准。

三、零星工程总量控制

1、原则上零星工程适用较急较散且无法进行招标并符合零星实施项目。

2、严禁将整体项目拆分后进行零星实施。

3、城建办负责按单张零星工程审批单暂估金额进行总量控制,预估总量接近招标金额时应提前暂停零星工程,根据需求重新招入零星入围单位。

    四、施工方职责    

    1、对委派的应急任务应无条件执行,并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安排各相关人员及设备进场进行施工,如不及时完成委派工作,由城建办记录不良行为一次,超过五次以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2、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如发现分包或转包,城建办有权责令中标人退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方赔偿。

    3、工程完工后,经监理、提出部门经办人验收确认,及时签订工程联系单。

4、将确认后的联系单及时进行结算报城建办,同时提供前后对比照片、第三方测绘等原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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