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002565355G/2024-2022082773 | 发文时间: | 2024-07-24 11:46: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优化完善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原则,切实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全面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均衡、优质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入园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入园人数、幼儿园分布、招生规模及原有建议学区划分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园招生范围,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确保各园资源的均衡使用。
(二)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根据幼儿园招生计划,幼儿户籍及父母房产都在幼儿园建议学区内的,优先安排入读本幼儿园。
(三)坚持严控计划招收原则。各幼儿园严格按照核定的计划招生,原则上等级幼儿园按相应规定严格控制班额。
(四)坚持公益普惠服务原则。提高公益普惠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保障辖区内适龄新生均有入读普惠园的机会。
三、招生计划
2024年计划招收幼儿园新生398个小班,其中中心城251个、乡镇147个。各幼儿园计划招生数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招生对象
辖区内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五、报名方式
新生报名采用网上登记方式。具体操作方法可关注“吴兴教育”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中“报名指南”。
(一)手机报名
使用手机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并登录,直接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在线办理——选择“湖州市吴兴区”——进入“湖州市吴兴区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二)电脑报名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并登录,直接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在线办理——选择“湖州市吴兴区”——进入“湖州市吴兴区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新生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无误。报名系统会通过大数据库核验新生的户籍、房产以及关系等信息。核验中发现提交信息不完整的,报名系统会适时反馈,家长需按提示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确认;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立即停止录取程序,有关部门将做出处理。
六、招生办法
(一)中心城幼儿园招生办法
1.相关规定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对中心城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中心城区户籍:是指新生户籍在月河、朝阳、爱山、飞英、龙泉、凤凰等六个街道社区内的,或户籍在康山(十个村除外)、湖东(八个村除外)、仁皇山(潜山、仁皇山、天成、山水新城、旄儿港、悦园、仁北、奥体、悦山湖、三欣十个社区)、滨湖(阳光假日、丘城、浮霞、健康城、融悦、璟悦六个社区)、环渚(北白鱼潭、玉堂桥、香樟湾、金龙家苑、博学府、邵家墩、万安、紫玉花苑、金锁九个社区)、龙溪(敢山、亿丰七里亭、光明御品三个社区)等六个街道社区内的。
中心城区房产:是指父母(新生本人)持有中心城区户籍辖区内的房产(仅限住宅房产,办公、营业用房等其它房产不予认定),同时父母及新生本人按份共有所占该房产比例合计不少于51%产权(下同),并居住稳定的。未实际交付使用的小区,不列为建议学区范围;商品房买卖合同均不予认定。
房屋拆迁安置:是指因中心城区建设涉及住房拆迁的家庭子女,在拆迁安置后,按安置地建议学区入园;在拆迁期间,按照有关拆迁安置入学政策统筹协调落实就读幼儿园。
相关政策安置:是指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省、市及当地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园。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园,按有关规定办理。
办理截止时间:新生户籍迁入、房屋产权证取得、相关政策安置、房屋拆迁安置等办理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5月15日,逾期不纳入本年度招生范围。
实行“长幼随园”服务: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根据省有关精神,实行此项服务。同一户家庭多孩为同一建议学区“房户一致”新生,幼孩新入园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同一园区就读。申请“长幼随园”的,须家长在平台报名时提交佐证材料。
2.新生类别
A表生:属“房户一致”的新生。第一种情况,父母(新生本人)房产信息与新生户籍在幼儿园建议学区内的。第二种情况,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信息与新生户籍在幼儿园建议学区内的(但新生本人及父母必须无中心城区房产,否则不予认定)。
B表生:属“房户分离”或“有房无户”的新生。第一种情况,新生父母(新生本人)房产信息在幼儿园建议学区内,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的。第二种情况,新生父母(新生本人)房产信息在幼儿园建议学区内,新生属非中心城区户籍的。
C表生:属“有户无房”的新生。新生属幼儿园建议学区内户籍,但新生父母(新生本人)在幼儿园建议学区内无房产或者无中心城房产的。
D表生:属“政策安置”的新生。新生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的子女以及因中心城区建设涉及住房拆迁的家庭子女等,将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
3.材料准备
报名材料需准备:房屋产权信息材料(上传产权证号页、产权所有人信息页及共有人信息页),新生与产权所有人的关系佐证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等),以及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佐证材料。政策安置需提供经有关部门确认盖章的就读申请表与佐证材料(如现役军人证件、引进高层次人才或招商引资子女就读申请表、拆迁协议等)。
4.报名进程
时间安排 | 工作流程 |
6月3日—6月7日 | 各幼儿园张贴招生公告。 |
6月8日 | 各幼儿园现场咨询服务。 |
6月11日—6月15日 | 网上报名登记。 |
6月17日—6月20日 | 各幼儿园审核报名材料。 |
6月21日 | 家长查阅预录取情况。 |
6月22日 | 家长凭网上预录取信息、携幼儿随带健康卡前往预录取园现场确认 。 |
6月23日 | 公布《中心城幼儿园招生补报公告》,尚未录取或尚未报名的适龄幼儿家长根据公告信息完成补报。 |
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登记,并及时查询与现场确认,以免影响新生录取与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同放弃入读该园)。
对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的新生,考虑区域和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5.录取办法
新生入园将在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内,按A表生、B表生、C表生依次录取房户一致、房户分离或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的新生。政策安置新生按有关政策统筹调剂。
当建议学区内新生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时,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不动产证)的时间先后予以区分,时间较早者优先。
第一批录取工作完成后,尚未录取或尚未报名的适龄幼儿家长,可根据网上公布的《中心城幼儿园招生补报公告》信息,选择就近幼儿园报名。
预录取新生必须在6月22日现场确认前取得《儿童健康卡》(健康卡建立有效时间为4月份以后,请家长及时带孩子去市妇保院或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合格方可入园。
(二)乡镇幼儿园招生办法
乡镇幼儿园招生工作以乡镇(街道)为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参照“中心城幼儿园招生办法”制定具体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园,以及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入园。
对未被录取或虽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的新生,由各乡镇(街道)协调安排。
七、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相关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与物价部门核定(备案)的标准执行,不得收咨询费;不得跨学期预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任何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就读挂钩的赞助费、借读费等。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原则上不再留园。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禁止招收未满三周岁幼儿提前进入小班就读。
本方案由吴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