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002565363B/2023-00115 | 发文时间: | 2023-05-18 15:19: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吴财国资〔2023〕105号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尊敬的朱豪委员 :
您提出《建议进一步规范征迁资产管理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我局党委非常重视,认真开展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近年来,吴兴区财政局对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监管,指导乡镇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环节的透明度,陆续出台《吴兴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吴兴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吴兴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实施办法》《吴兴区征收资产处置暂行办法(试行)》等制度,从制度上对乡镇、街道、区级部门的行政事业性资产评估、交易、出租等处置行为、处置流程、收入管理等相关内容做出明确规定。
二、开展专项工作督促国有资产规范处置
2022年吴兴区财政局以审计问题整改为切口,关注征迁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风险,加强对乡镇级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利用,开展专项检查等一系列工作,避免国有资产的闲置与流失。
一是全面清查厘清底数。区财政局牵头,组建由纪委监委、财政、审计部门为主的联合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乡镇国有存量资产核查工作,督促乡镇强化资产管理意识,成立资产工作专班,定岗定责,专人管理; 同时开展全面自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本轮共计清点国有资产230宗,房产面积约29万方。
二是全面重塑健全机制。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下发整改函,督促乡镇加强检查记录、核对账簿、盘点实物、登记入册,督促落实问题整改,为掌握资产全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打下坚实基础。检查后续,结合乡镇征迁资产管理需求,区财政局将征收资产全流程纳入监管,在我市范围内创新出台《吴兴区征收资产处置暂行办法(试行)》,东林镇创新特色管理,建立分类处置模式,制定《低小散资产处置流程》《东林镇征迁资产分类处置方案(试行)》,构建“部门确认-组织处置-执法监督-联合验收”的全链式闭环管理体系。
三是全面推广成效初显。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乡镇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意识,乡镇财政部门在原有资产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征迁资产全过程处置的监管,专设资产处置台账,处置过程公开透明,防止征迁资产流失。东林镇对历史处置的168家“低小散”企业开展溯源调查,明晰拆除主体及资产流向,已完成历史问题资产的动态清零。签约部门、国资、执法三方协同配合,进一步严格新征用资产审批手续,加快执行处置,形成具有东林特色的“低小散”企业拆除资产经验在全区推广。2022年乡镇和国企通过“公共资源交易”“浙交汇”两个平台以公开方式完成资产转让交易45宗,成交金额8.33亿元、资产租赁交易196宗,成交金额1.22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优化管理流程促规范。进一步抓实国有资产,重点关注征迁资产的处置监管,规范流程管理,加强对征迁资产的责任分配、审批程序、资产处置、收益管理、监督检查等相关要求,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形成“资产登记详实到物,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的资产管控机制。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促长效。对发现问题和管理中的堵点难点要实行长效管理,推动各资产主体主动认领责任,强化征迁资产管理意识,建立聚焦问题逐一改、举一反三深入改、建章立制源头改、注重成效认真改的工作模式。对推诿应付、避重就轻、拖延整改、选择性整改的情况,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进行重点督查问责,实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
三是回头看巩固管理成果。接下来按照财政监督年的统一工作部署,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将继续开展国有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的专项检查,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公开处置、审批流程、收入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源头控制,健全长效机制,提升资产监管部门的工作力度、广度和深度。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