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002565363B/2023-00037 | 发文时间: | 2023-03-08 14:08: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吴财监督〔2023〕17号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湖州市吴兴区商务局 :
为进一步落实巡视整改责任,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着力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重大财政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吴兴区区级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吴兴区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十条政策》《吴兴区鼓励开放型经济发展十条政策》等政策规定,决定对区商务局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重点检查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情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查促改,达到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严肃财经纪律、防范重大风险的目的。
二、检查范围与内容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2019年-2021年财政安排的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必要时延伸到以前年度或以后年度。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一是专项资金使用对象的申报资料是否属实,有无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问题;二是是否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有无截留、滞留资金问题;三是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四是有无扩大开支范围、挤占、挪用或被骗取、侵吞等违法违纪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月27日前完成)。按照财政财务有关规定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填报《吴兴区2019-2021年开放型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吴兴区2019-2021年度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表》(附表1、2),并认真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纠正。同时报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自查自纠报告。
(二)重点核查阶段(3月12日前完成)。在认真分析自查自纠情况等基础上,区财政局将组织核查组开展重点核查。把日常监督发现问题比较多、资金使用管理薄弱环节作为重点核查对象,查深查透。重点核查结束后,形成重点核查情况报告。
(三)整改落实阶段(3月31日前完成)。针对本次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入分析原因,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细致、优质高效地完成此次检查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周密部署。按照本通知的工作部署加强沟通联系和协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其他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三)依法检查,严守纪律。检查人员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检查过程中,不得对外披露检查情况和检查数据。
附件:
附件1吴兴区2029-2021年度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2吴兴区2029-2021年度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表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