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K14997759R/2022-00017 | 发文时间: | 2022-01-21 08:34:4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牢固树立“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强化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人社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1.夯实组织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在全局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牵头科室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齐参与的格局,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压实法治责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研究确定2021年人社法治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落实经办机构、加强督促,全面推行“法治吴兴”建设与工作岗位职责相结合的依法行政责任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3.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利用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重点学习新出台、新修改的与人社系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切实提高全员学法用法意识和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环境
1.规范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区政府的要求,由区司法局牵头,区财政统一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形式为我局选聘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进一步强化法律顾问参与法律事务,在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执法等方面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扎实开展“互联网+监管”。做好双告知联动管理,对系统平台推送的先照后证信息及时认领,全年完成双告知认领事项50个,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对照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工作要求,制定专项工作计划,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共检查56家企业;抽查事项数19项,事项覆盖率100%;抽查任务总数9个,任务完成率100%;发起并有执行任务数4个,应用信用规则率100%;参与跨部门抽查任务总数6个,跨部门监管率66.66%。
3.深化改革提效政务服务。围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全面推进民生事项扩大下延。以群众需求、基层可办为导向,依托延伸基层、系统联通、一体联动,推动改革工作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借助社会化服务资源,深化“社银合作”改革,培育更多银行代办网点,拓展代办点事项覆盖面,推进“就近办”。目前民生事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39项,其中社保卡事项可在就近银行办理,16个事项在村、社便民服务站可办。
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常规要求,对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经查,我局行政处罚案件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
5.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等原则,修改完善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任务分工表,在各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大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整体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调解执法力度,维护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调裁结合、调解为先,全面落实“双维护”。一是聚焦专业特色,加大金牌调解组织培育力度。挖掘资源、突出特色,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重点在童装、物流、制造、旅游、服务等行业培育特色鲜明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同时适应“互联网+”发展,推动调解工作积极向新业态领域延伸,探索建立处理新型纠纷的调解组织。目前新业态行业劳动争议预防化解中心、西塞山小旅劳动纠纷调解工作室、美妆小镇产业园劳动纠纷调解室等一批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独具魅力的调解组织对劳动纠纷预防以及化解正发挥着重要作用,持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二是聚焦中心大局,全面推动调裁工作数字化建设。为全面落实数字化改革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区仲裁院及各派出庭、调解中心硬件水平,提升全区调解仲裁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省市要求,全面推开网络庭审调解指挥巡查平台建设。在实现前期网上申请、网上庭审的基础上,拟通过平台实现“市-区-镇”三级实时指挥巡查,市-区级层面实时观看指导区仲裁院及乡镇派出庭、调解室庭审及网上调解,通过数字平台实现网络远程直播和点播等功能。目前已完成区本级两个仲裁庭、埭溪、织里派出庭、东林镇、妙西镇硬件配置,预留了与市级平台连接接口,实现联动指挥功能。三是聚焦基层治理,全面推动“仲裁进企业(社区)”。区仲裁院每位专职仲裁员搭配一位年轻且专业素质高的兼职仲裁员,联系辖区内2个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和2个村(社区),各服务辖区内10家用工密集型企业,加强调裁衔接,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及时排查矛盾隐患,开展规范用工指导,着力在全区营造良好的用工的环境。
2.强化执法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一是夯实基础,构筑综合治理新体系。在大政法框架下,依托14个乡镇街道矛调中心,将劳资维权整合到大政法格局中,将劳动纠纷处置纳入社会矛盾调处化解的大平台、惩戒机制纳入信用建设的大体系、欠薪治理纳入平安吴兴的大格局。充分发挥区矛调中心政法、司法、信访、人社等22个部门资源,依托区劳动纠纷调委会,多部门协作联动优势,推动工作开展。完善“一窗受理、一地流转、一站化解”,有效提升案件处置效率。二是健全机制,常态化压实治欠责任。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准绳,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提升根治欠薪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治欠责任机制,成立了由区政法委、人社、住建等部门组成的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纠纷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夯实各方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三是联动处置,提升治欠处置实效。发挥根欠办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加大重大欠薪纠纷分析研判,定期牵头会商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形成政法主导、信访接待、人社监管、行业主管、属地管理,有关部门配合的联动协调处置机制。重点时段落实欠薪隐患包案责任制,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专人落实”的齐抓共管格局。四是督促问效,落实治欠主体责任。聚集工作难点、堵点和薄弱点,明确主体责任,层层分解、每季通报,过程督导、限时反馈,落实落细属地管理责任,切实防范非理性极端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以限改通知、函告建议、督查通报等压实行业主管责任。今年以来,全区共组织开展交叉检查8次、联合督查7次,刊发督查通报2期,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函告建议20条。
3.强化管理举措,全方位综合防治。一是深化隐患排查。充分利用政法网格,村、社网格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员,区监察、仲裁员三支队伍,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力度,确保纠纷隐患第一时间排查、第一时间发现。结合吴兴安薪云二维码、“互联网+监管”、欠薪预警平台等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各类纠纷隐患治理和舆情监控,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各类网络媒体反映的突出劳动纠纷问题,及时引导和处置。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瞄准制约劳动保障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超时加班、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行动5次,深化劳动保障领域用工检查。切实掌握在建工程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用工情况。组织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座谈会10余场次,赴企业上门服务50余人次。三是持续集中接访。充分发挥区镇两级矛调中心作用,常态化实施劳动纠纷集中接待、重大隐患定期研判、联合处置、限时化解,重点时段区、镇两级分管领导集中接访,力争案件化解处置在本地。今年以来,全区欠薪信访同比去年下降29.09%。
4.聚焦数字治欠,智慧化平安建设。聚焦整体智治,以数字驱动制度重塑,推动数字化改革走深走实,强化欠薪源头预警。一是全域归集,强化欠薪源头预警。安“薪”云打通政法、公安、信访、人社等 13个部门数据,整合政法民意通、12345热线、部省级欠薪线索、110警情等分散在各部门的数据信息,自动排查监测,实现异常数据智能生成红(A高风险)、橙(B较大风险)、黄(C一般风险)三色等级风险预警并根据欠薪预警、万人成案率、欠薪线索、工资监管等指标动态展现地区安薪指数,实现欠薪问题早发现、早介入。二是多跨协同,健全欠薪处置链条。通过基层治理四平台和“一起办”执法协同平台,预警信息分层分类自动推送。其中,重大欠薪案件按职推送至政法、住建、人社、信访等部门合力处置;涉刑欠薪案件按职推送至公安;争议纠纷案件推送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法院以调解或司法途径化解;一般欠薪案件推送至属地乡镇街道调处,实现全区欠薪处置工作“全方位”“链条式”处置。三是闭环管理,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强化法治思维,对数据采集传输、风险分析预警、平台定向派单、案件协同处置、办件结果反馈进行全流程监管,建立闭环管控的大平安机制。
二、存在的不足
1.劳动保障执法依据不够完善。人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虽然做出了规定,但是处罚规定相对较弱。实际效果较好的“罚款”也基本在2万元以下,过小的罚款额度对于违规企业的威慑性不大,过大的罚款人社部门无权限做出。对于一些严重违法的企业,难以采取强硬措施,只能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影响执法的效率。
2.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处置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人社部门在与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动处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个别部门的行业主管作用没有很好发挥出来。部分劳动者采取极端方式维权时,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力度不大,导致极端维权违法成本极低,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处置效率。
3.普法宣传形式略显单调。法律法规内容严谨,普法宣传过程中过分注重法律条文的解读和经办程序的规范,没有进一步深挖条文背后的理念、逻辑和意义,政策宣传仅能填补法律知识匮乏,但还未能内化为一种思维模式。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学深悟透法治思想,加强法治组织领导。一是认真学习法制建设新理念。二是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三是深化干部学法用法机制。
2.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二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制度。三是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
3.聚焦人社整体智治,推动改革走深走实。一是安“薪”云重塑欠薪治理新模式。二是全面推动调裁工作数字化建设。三是闭环管理,建立绩效评价机制。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进一步强化落实组织领导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做到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2.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规定在政府网站公开三项制度任务清单,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3.进一步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紧紧围绕政务服务高频事项,通过创新事项受理、办理机制、优化办理流程,畅通邮政寄递渠道,推动更多事项跨省通办。严格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 +监管”、智慧监管等日常监管方式和信用监管机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风险。
4.进一步扎实推进欠薪根治工作。开展根治欠薪基层综合治理,推进人社事项向基层延伸,在主要乡镇、街道建成统一规范的综合治理平台,将集中在市、区一级的劳资矛盾向乡镇、村一级化解。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降低欠薪隐患。主动开展上门服务,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宣传各类政策信息,协调劳动用工纠纷。
5.进一步深化数字调解仲裁建设。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实现基层调解仲裁网络巡查指挥系统全覆盖,深入推进网络仲裁庭、网络调解室建设,拓宽庭审直播功能,精选典型案件,通过直播方式,深入推进仲裁公开,规范庭审行为,全面提升调解仲裁公信力,全面提高调解仲裁案件全业务、全流程线上处理水平,努力实现调解仲裁“跑零次”。
6.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紧紧围绕中央、省有关指导思想,牢牢把握“三个坚持”基本原则(坚持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坚持整体智治、高效协同,坚持系统谋划、多元探索),根据全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统一部署要求,梳理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执法事项职能划转。进一步强化各乡镇街道的执法体系,综合执法中队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