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524MB1679270K/2024-00062 发文时间: 2024-11-29 14:37: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35号)、《浙江省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关于推荐2023年度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的通知》(浙耕肥发〔2023〕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主体申报,乡镇初审,湖州鸿仲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1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52万元,自筹58万元(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情况或意见反映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2-2289731。

 

附件  

吴兴区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计划表

序号

所在乡镇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

总投资(万元)

申请中央资金(万元)

1

埭溪镇

鸿仲坞秸秆回收利用项目

湖州鸿仲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吴兴区埭溪镇东红村

1.洋马6118秸秆粉碎收割一体机1台,计划投资金额42万元。2.久保田954秸秆运输拖拉机2台,计划投资42万元。3.星光秸秆打捆机1台,计划投资16万元。4.秸秆还田示范点,计划投资10万元。

110

52

合计

110

52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