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MB1679270K/2025-00024 | 发文时间: | 2025-04-21 11:32: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管理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优化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浙财农〔2020〕18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管理和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浙财农〔2024〕71号)和《吴兴区农业农村局 吴兴区财政局关于申请加入省级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合作对象备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银行机构申请和区级部门研究审核,先拟就加入省级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合作补充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8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0572-3392723)。
附加入省级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合作补充对象名单: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