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524MB1919705H/2022-2022084092 | 发文时间: | 2022-12-06 17:05: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湖州吴兴区织里镇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
评估报告
浙江安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6日
目 录
一、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依据
二、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方式
三、安全生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说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事故基本情况描述
(三)企业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对事故企业的工作建议建议公司
五:评估意见
六、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专家签字
附件: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8·26”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湖州吴兴区织里镇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报告
为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促进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浙江安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 年12月6日对湖州吴兴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1年8月17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同时邀请了3名安全生产专家,对该公司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了综合评判,现将该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情况说明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 号) ;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 号) ;
3.《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6号));
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5.《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22);
6.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通过资料审查、实地抽查、座谈了解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一)资料审查。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通知要求,对事故涉及企业提交的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告进行审查。
(二)、实地抽查。查看事故企业文件、会议纪要(记录)、档案材料、财务凭证等资料,并根据需要实地察看现场情况,对相关的情况进行确认。
(三)座谈了解和个人谈话。听取相关企业内部关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并与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公司关于事故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
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23日注册成立,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所属行业:批发业;注册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三汤线888号,法定代表人:蔡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2MA2B76FL28;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8月26日18时许,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员工李某目、蒋某友以及周某等3人在库房车间内清理废旧物资,其中李某目和周某负责打包机前端清理,蒋某友在打包机后端整理物资。18时35分许,废旧物资包垛堆突然倒塌,砸中正在作业的蒋某友。周某及李某目立即赶去查看情况,见蒋某友被倒塌物压住身体,已无意识。李某目驾驶叉车把倒塌的废旧物资移开后,发现蒋某友口鼻耳均在流血,周某立即拨打110及120电话,十五分钟后120到达现场,经医生现场确认其已无生命体征。
按照《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8·26”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进行资料核实与现场核查。
1 严格落实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加强对本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突出的隐患点要加强巡查,加大对垛堆堆放的安全距离检查、巡查力度,加强防倾倒、防坠落等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作业的行为。
落实整改情况:
1)厂房的框架已重新加固,严禁物料堆高三层以上。
2)严禁在可能发生物料倾倒的下方作业。
3)在进行高处作业时,悬挂安全带。
2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教育工作:
企业要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企业内部安全培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加强外来人员入场教育。
落实整改情况:
1)落实规章制度管理;安全操作以及制度上墙。
2)落实安全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3)落实厂区管理制度;对外来人员进行教育,禁止外来人员在厂区内随意走动。
3 深刻吸取本事故教训:
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通报事故案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同时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作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1)蒋某友: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员工,安全意识不足,对现场的安全风险辨识不足,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已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2)蔡某: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对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吴兴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纳入诚信体系予以联合惩戒。
3)通过属地政府的积极工作,责任单位与死者家属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赔付金额合计100万元,整个善后工作平稳有序,未引发不稳定因素。
在日后的生产工作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巡查,规范人员的作业行为,杜绝“三违”现象。加强员工与外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绩效的考核,加强岗位员工的应知应会的检查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培训管理,保证企业作业人员的安全。
经认真阅研事故案件卷宗、询问事故调查单位有关办案人员等方式详细了解案情,评估结果表明: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救援,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调查工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按照区政府的批复,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引用法律准确恰当,事故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通过评估,该企业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各项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项事故防范举措持续有效推进。
浙江安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6日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1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浙江安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
2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浙江安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
3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浙江安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索 引 号: | 330502/2021-09025 | 发文时间: | 2021-10-15 15:16: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吴兴区人民政府 |
2021年8月26日18时30分许,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员工在作业时被垛堆倒塌砸中,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事故发生后,区级有关部门会同织里镇人民政府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的有关规定,吴兴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安委办牵头,抽调区发改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织里镇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局织里分局组成的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8·2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
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深入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一)涉事单位概况
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19年7月23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FL28;法定代表人:蔡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三汤路888号;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事发时共有员工5人。
(二)相关人员情况:
蔡某,男,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3421************15;住址:湖州市吴兴区********。
(三)死者基本情况
蒋某友,男,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员工,身份证号:3421************58;住址:安徽省临泉县********。事发时正在仓库东北面的废旧回收物资堆放区作业。
二、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库房东北面,该区域为收购的废旧物资堆放区域,主要工序是由员工将收购的废塑料放入打包机进行挤压打包,形成长宽高均为1米左右的废旧物资包,每垛废旧物资包重约1吨,三层重叠堆放,垛高约3米,现场收购的废旧物资散落,管理较为混乱。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8月26日18时许,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员工李某目、蒋某友以及周某等3人在库房车间内清理废旧物资,其中李某目和周某负责打包机前端清理,蒋某友在打包机后端整理物资。18时35分许,废旧物资包垛堆突然倒塌,砸中正在作业的蒋某友。周某及李某目立即赶去查看情况,见蒋某友被倒塌物压住身体,已无意识。李某目驾驶叉车把倒塌的废旧物资移开后,发现蒋某友口鼻耳均在流血,周某立即拨打110及120电话,十五分钟后120到达现场,经医生现场确认其已无生命体征。
四、事故救援情况及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做好善后处置和社会稳定工作,彻查事故原因并严肃追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区安委办立即成立由区发改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织里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通过属地政府的积极工作,责任单位与死者家属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赔付金额合计100万元,整个善后工作平稳有序,未引发不稳定因素。
五、事故发生原因及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蒋某友在作业过程中,对现场的安全风险辨识不足,被废旧物资垛堆倒塌砸中,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主要原因
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前期已经发现存在垛堆不稳定情况,但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隐患整改不力、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是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间接原因
蔡某,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是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组分析认为,该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现场安全风险辨识不足造成的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的划分及处理建议
(一)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吴兴区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纳入诚信体系予以联合惩戒。
(二)责任人员处理建议
1.蒋某友: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员工,安全意识不足,对现场的安全风险辨识不足,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已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2.蔡某: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对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吴兴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纳入诚信体系予以联合惩戒。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企业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企业本身要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的检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有效运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是严格落实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突出的隐患点要加强巡查,加大对垛堆堆放的安全距离检查、巡查力度,加强防倾倒、防坠落等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作业的行为。
三是吸取事故教训扩大警示教育。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同时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好安全交底工作,督促作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湖州伟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8·26”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2021年10月15日